安徽凤阳:一社区主任揭贪惹大祸 2014-8-18 14:02|来自: 中国精英网 记者 郭宏宇 安徽省凤阳县总铺镇黄泥铺社区主任孙光鹏,以默认的方式支持村民发帖举报社区书记陆希虎贪腐,后经相关部门查证,陆希虎贪腐事实成立,现陆已被司法机关缉拿归案。但令人不解的是,举报者不仅没有得到嘉奖,反而命运急转直下。2月27日,孙光鹏被县检察院带走“审讯”后,“供述”收受他人钱物共计5万元,遂被刑拘。 3月23日,孙光鹏取保候审。 孙光鹏向媒体投诉称,自己惨遭逼供,不仅6天6夜不让睡觉,还屡被打骂。接报后,记者于8月12日,赶往案发地进行了采访。 孙光鹏:折磨12天凑够“受贿”款 坐到记者面前的孙光鹏,目光游离,谈话经常“跑偏”。他女儿告诉记者,自父亲从看守所回到家后,就是这个样子,还经常要自杀。这让家人十分担忧。 记者请孙光鹏结合投诉材料介绍相关情况。以下是他的自述。 “2014年2月27日下午,县纪检委和检察院的人员开始审讯我,我的噩梦就此开始!他们让我承认任职期间有受贿问题,我说从来没有。他们一夜不让我睡觉。” “第二天,还是不让我睡觉。他们两人一组,4个小时换一班,轮番上阵,折磨我这个60多岁的老头子,直到3月4日,共6天6夜!但我还是不从,张伟检察官怒了,叫来十几个人,其中有一个30多岁的年轻人,上来就打了我两耳光,我被打倒在地。他还说,再不交代就让我死!然后又踹了我两脚。我挣扎了五六分钟都没爬起来,我已经6天6夜没合眼啦!” “这时张伟检察官对我说,‘人家陆希虎腐败,关你什么事?现在感觉怎么样?’其他办案人员上前说,‘老孙,谁也救不了你,因为你支持举报人发什么帖子,你惹事怪谁呢?你不交代够5万块钱就别想出去!’” “到第七天早上,我头昏眼花,精神几乎崩溃。到了第九天,他们让我写交代材料,非让我写板桥镇陈明付给我3000块钱,我不写他们就连打带骂。就这样一直折磨我,直到第十二天,我‘受贿’5万的数额终于凑够了!” 说到这儿,孙光鹏脸色惨白,气息急促,休息了十分钟左右,才又继续讲下去:“所谓的‘受贿’5万,由9笔组成,全是假的。办案人员从九笔款中抽出三笔(第一、第四、第九笔),共33000元,提起了公诉,其实,这三笔全是假的!” 袁月花:他们逼我做假证 自称受到逼供的还有黄泥铺社区的袁月花。8月13日采访她时,外边正下着霏霏细雨。 袁月花快人快语,停下手里的活,就向记者讲述起被检察院带走之后的情况。以下是她的自述: “2014年3月8号左右,我被凤阳县检察院和纪检委的人带走,非让我说孙光鹏拿了我一万元,我认为这不是事实,他们就不让我睡觉,推我,踢我,扭我胳膊,还恐吓我,使我精神上受到很大折磨,身上多处淤青。但我还是没写。” 陆希根:没有的不能乱说 对于突然到来的记者,陆希根有些慌乱。 记者问他被检察院办案人员叫走后的情况,他说人家问他是否给孙光鹏送钱了,他说没有。人家不信,他说没有就是没有,不能乱说。 他还告诉记者,办案人员20多小时不让他睡觉,后来得知他有糖尿病才放了他。 陈昌尧:开发商被逼迫才说给钱了 孙光鹏是否真的收受了开发商的钱款,是本案的关键,与开发商乔士军有战友之情的凤阳人陈昌尧有如下叙述:“受孙光鹏之托,我去找乔士军和另外一个开发商仲维刚了解真实情况,我问他们‘真的给过孙光鹏2万元吗?’他们回答,确实没给过,对外支出的任何钱,账上都清楚,账上没这钱!在里面几天搞的实在受不了,只好违心说给了。” “我让他们写没给钱的证明,他们说找一下负责人殷会中,大家一起写。后来我多次找他们,他们说殷会中要看一下账再写,但账在检察院没拿回来。我再去找他们,他们说不敢写了,检察院发话了。”陈昌尧称:“这也不能怪他们,他们被检察院带走搞了几天实在受不了才说给钱了!” 孙光鹏委托律师去涉案的房地产公司查了账目,账上根本没有这笔钱。 律师:非法收集的证据应全部排除 北京知名律师高宽众(中永律师事务所)就本案发表意见---- 以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证,是公检法办案中的一个痼疾,也是造成冤假错案的一个主要原因。有鉴于此,2012年3月14日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办案人员轮流上阵,让被审讯者几天几夜睡不成觉,甚至扇耳光、威胁、引诱,这属于典型的非法收集证据,应当全部排除!一个农村的社区主任,也就是村干部,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没有看到他是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受贿的证据,认定他受贿,定性就是错误的。 检察院:婉拒采访 就孙光鹏、袁月花等人反映的相关情况,记者在8月14日上午10时许,来到了县检察院,试图通过相关部门联系到办案人员,进行求证。 截至记者发稿,凤阳县检察院也没有接受采访。而孙光鹏的电话却时不时地打来,他一再强调他的三个要求:“—,为自己恢复名誉;二,追究相关人员违法办案、制造伪证的责任;三,退回自己打到纪检委账户上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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