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本人广安市岳池县人,2011,年10月3日,随四川省岳池县电力建设总公司湖北分公司赴安哥拉卡西托参加电力建设,由于木质电杆断裂,从13米高空摔下,当时造成腹腔脏器破裂,尾骨骨折,右股骨头骨颈骨折,当时他们公司为了给我保命在国外做了手术,然后为了稳住那里的工人情绪就把我送回国,在湖北武汉同济医院治疗了1个月,就不付医药费,被逼无赖我只好出院,过了两个月由他们公司就叫我去做了一份意外事故鉴定,两个8级一个10 级,最终为8级残废,鉴定师说且不排除日后股骨头坏死的可能,当时我们要求他们公司做工伤鉴定,他公司以北京总公司,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拒绝做工伤鉴定,当时我一在找他们公司做工伤鉴定,他们公司以各种理由来敷衍我,然而我就回到家乡继续治病,他公司故意就把工伤时间一年托过期,让我无法向政府求助,一年后就叫我去他公司处理。他公司赔了8万医药费,并和我签了一个赔偿协议,当时一年中挣的工钱拿来看病,眼看就没有钱治病了被逼无赖,为了治病和父亲含泪落下签了那份协议,在那一年间找劳动局也不受理,说我们证据不足,可我有出国护照,签证,机票,住院病历,鉴定证明,多次武汉劳动局他们不受理,说让我们回岳池找劳动局,岳池劳动局也不受理,现在脚也不能走路了,家里还有年迈的父母亲。以前处好的对象也吹了,人也残废了,找有关单位就以劳动工伤时间失效不受理,父母找县委县政府批示下来到现在都没有结果,请各位好心人帮忙,看能把我的事发到网上,让有关单位重视为我伸冤啊?谢谢各位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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