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安全触目惊心 正确选购功效牙膏 近年来频频曝出一些食品安全问题,令人揪心。近期的“福喜肉”事件,又曝出高露洁牙膏疑导致胎儿畸形或致癌等,还曝出一白酒为牟利居然加“伟哥”、这些问题再次引起国人对舌尖安全的普遍担忧和质疑。 我们消费者每天与舌尖接触的不仅有食品,还有牙膏。而普通人对于牙膏的认知几乎是空白,全凭广告和商家的吆喝而选择购买。殊不知,小小牙膏既不是药品也不是食品,但每天与口腔直接接触,同样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其安全问题与食品一样不容忽视。 2005年4月,一篇《两张桌子忽悠13亿人》的报道拉开了“牙防组事件”的序幕,舆论哗然,“小牙膏成了大是非”,震惊中外业界。而接下来的日子里,小小牙膏也是绯闻不断:先是“三氯生致癌”,后又是“含氟有害”余波未了,2007年6月“二甘醇毒牙膏”又起风波,最近又曝出牙膏导致胎儿畸形等。 放眼市场,中草药、含氟、脱敏、洗必泰、白药和生物酶等各类功效牙膏“群雄并立”,消费者也大多是冲着广告和牙膏包装上提示的功效“被购买”,全然不知是否安全,也不知功效的真假。 将牙膏等口腔用品划为化妆品范畴是国际共识,我国于2008年9月1日开始将牙膏划归化妆品监管。就在同一天,QB2966《功效型牙膏标准》同时生效实施。该标准将“功效型牙膏”定义为,添加了某些功效成分,除具有牙膏基本功能外,兼有预防或减轻某些口腔问题的牙膏。由于添加功效成分,该标准特别规定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价”即安全性能试验。 《功效型牙膏标准》规定,功效牙膏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和功效验证。也就是说,厂家必须在包装上标注,功效成分,安全和功效的内容,其官网应该向社会公开其“功效成分”、“安全性能试验报告”和“功效临床试验报告”的详细信息,厂家自觉根据验证的功效如实宣传,这些是执行该《标准》的起码要求,至少让消费者知道其添加了什么功效成分,也应该成为消费者选择牙膏的依据。牙膏作为舌尖的安全产品之一,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的认知和重视。 《功效型牙膏标准》的实施,是消费者的福音。广大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购买时学会查看包装上是否标注“安全评价”和“功效验证”的内容。坚持不购买未经评价和验证的伪功效牙膏,做到科学选择和消费。 只有这样,形成社会合力,倒逼那些洋品牌等,逼他们进行产品的安全评价试验和功效临床试验,逼他们将相关信息公开。让那些拒不进行安全评价也不公开信息的牙膏没有市场,只有这样才能遏制“功效牙膏无功效”的乱象,才能真正保护我们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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