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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柯之小南

让路起争执 宝马男刺伤三轮车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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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4-9-12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故意伤害!
杀人算不上!
估计花钱就能摆平!
发表于 2014-9-13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闪电vs光速 发表于 2014-9-12 08:58
是故意伤害!
杀人算不上!
估计花钱就能摆平!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持刀砍人的主观要件来看:要区分这个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属于故意伤害案件,还是故意杀人案件;或是正当防卫行为.从持刀砍人的客观要件来看:要区分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和重伤,以及是否造成对方死亡来考虑量刑。轻伤或重伤的鉴定是有专门的规定的.比如说:毁容属于重伤,使人尚失生育能力是重伤等等.在构成犯罪的前提下,要结合其主观和客观要件,来定罪量刑.当然,如果是针对正在实施的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行为而进行的“持刀砍人”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可以不负法律责任;只有防卫过当的行为,才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发表于 2014-9-13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lol我认为这个事情应该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原则。毕竟还是装孙子装到舒服些。
发表于 2014-9-13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黑犬 同城速递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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