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值此新学年开校之际,希望您能在百忙当中抽出时间仔细看看这封信,充分了解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变化的有关信息,确保您的孩子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影响。 按照内江市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整体部署,我市将对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办法进行改革调整。为保障您孩子的医疗保险待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提醒如下: 1、对于2013学年已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学生, 2014年9-12月按现行政策继续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应缴的医疗保险费暂缓缴纳,待2015年度缴费标准公布后合并缴纳,年内无须再办理2014年度续保手续。 2、对于2014年9月新入校,且2014年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幼儿园及中小学生,均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原劳保所、站)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暂缓缴纳,待2015年度缴费标准公布后合并缴纳。(参保时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儿童2015年参续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待新政策出台后,按新规定办理。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有您的参与和支持,我们相信内江市医疗保险事业一定会健康持续向前发展。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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