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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医保局和社保局:请你们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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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17:33 | |阅读模式
医保局和社保局的大爷们,请你们作为!
正强水泥厂不晓得欠职工好多医保和养老保险钱,该退休的退不到休,住医院的报不到钱。
他们往年分红就把该给你们的钱欠起的,你们不管,现在都大半年没发工资了,却又在分红了,希望你们管一下,走下群众路线,去把该给工人缴的钱要到,再井他们分红嘛。求你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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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19:08 |
正强水泥厂确实应该好好调查整顿了,未生产何来分红一说,分到的钱从何而来?

发表于 2014-8-29 23:17 |
网友“1123321165”你好!
    现对你反映的四川正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职工参加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四川正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自参加巴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来,截止2013年12月底,欠费高达272万元,2014年还没有申报,个人账户充值缴费至2013年12月,自2014年7月1日起巴中金保信息系统自动暂停了该公司职工的医疗待遇支付。根据《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办法》(巴府办发〔2011〕73号)文件第七条第四款、《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巴人社发〔2011〕151)号文件第九条等相关规定:参保单位按月申报并缴纳医疗保险费,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中断其医疗保险关系。
    该公司自参保以来,从没有足额缴费过,我局每年都要多次催缴,但效果都不明显;2013年底至2014年上半年又多次催收欠费无果,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已将其欠缴医疗保险费的行为报告给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目前已进入了劳动监察程序。
    感谢你对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
通江县医疗保险局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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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30 06:49
都马上9月了,怎么还没有给我们医保卡上面打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30 07:20
作为?作为?

发表于 2014-8-30 10:42 |
单位缴费了自动就打钱了哈

 楼主| 发表于 2014-8-30 19:48 |
感谢医保局的及时回复,其实正强水泥厂参保之初就有很大的问题,按男60和女55倒推医保的缴费年限,天大的笑话,肆意践踏职工的合法权益。他们说是通江医保局的政策,不知是不是?
目前,如不及时追缴,这次钱分了恐怕就只有等卖机器了哟!望你们救救正强水泥厂的职工们啊!

发表于 2014-9-1 16:52 |
按照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11〕73号)第十一条规定: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年限不得低于20年。用人单位职工和个人参保时起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止,连续缴费年限低于20年的,在初次参保时,应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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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14:28 |
项!

发表于 2014-9-7 19:01 |
qiuhuifu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8 17:04
都又要交费了,我们医保卡上没有一分钱,怎么又要年底集体用了,明年又作费了,怎么办?领导可以给百姓合理的解释一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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