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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相如镇毛副镇镸你的执政水平太差劲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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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1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如镇毛副镇镸你的执政水平太差劲哈!
昨晚我看到一则电视新闻;有关对民众房屋拆迁的报导.....从而引发了我的一位亲友房屋被拆的一些相关问题的许多看法??
一,毛镇长是龙角山社区.相关{{房屋拆迁办}}的主管领导,我要问的是你给被拆迁户的房子毎平米3000/3200元这个价格能在同城卖到房子吗?
二,你们对被拆迁户的补偿相关文件政策向民众公布了吗?是做到了公开公平公证了吗?这是法治时代民众的知情又在何处?这些房子拆后究竟要干啥?与你说的是真的吗?我看不是!
三,现在各级政府都在积极的招商引资,龙角山社区也不例外?就连社区书记主任就要从另外异地引进![真是可笑];据我所知相关选举法规定:村委和社区负责人必须在本村本社区内{户口所在地产生选举},还有土生土长在龙角山社区的不少大专生,初高中生,也有中学毕就积极参军并在部队入了党退伍后回到社区,难道就不能作个社区的一员专职干部嘛??
四,毛副镇长你是心里明白装湖途哟?知不知晓蓬安城区目前房价高层都在3800/平米。多层4200--4300/平米了!可是你给被拆户给的是啥价?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我个人认为我不适应当公务员,当尖商不错,不要忘了这是网络时代.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民众早晚会知晓的;所以希望你把政策公开和提高执政的能力与领导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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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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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31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如镇毛副镇镸你的执政水平太差劲哈!
昨晚我看到一则电视新闻;有关对民众房屋拆迁的报导.....从而引发了我的一位亲友房屋被拆的一些相关问题的许多看法??
一,毛镇长是龙角山社区.相关{{房屋拆迁办}}的主管领导,我要问的是你给被拆迁户的房子毎平米3000/3200元这个价格能在同城卖到房子吗?
二,你们对被拆迁户的补偿相关文件政策向民众公布了吗?是做到了公开公平公证了吗?这是法治时代民众的知情又在何处?这些房子拆后究竟要干啥?与你说的是真的吗?我看不是!
三,现在各级政府都在积极的招商引资,龙角山社区也不例外?就连社区书记主任就要从另外异地引进![真是可笑];据我所知相关选举法规定:村委和社区负责人必须在本村本社区内{户口所在地产生选举},还有土生土长在龙角山社区的不少大专生,初高中生,也有中学毕就积极参军并在部队入了党退伍后回到社区,难道就不能作个社区的一员专职干部嘛??
四,毛副镇长你是心里明白装湖途哟?知不知晓蓬安城区目前房价高层都在3800/平米。多层4200--4300/平米了!可是你给被拆户给的是啥价?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我个人认为你不适应当公务员,当尖商不错,不要忘了这是网络时代.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民众早晚会知晓的;所以希望你把政策公开和提高执政的能力与领导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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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31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如镇毛副镇镸你的执政水平太差劲哈!
昨晚我看到一则电视新闻;有关对民众房屋拆迁的报导.....从而引发了我的一位亲友房屋被拆的一些相关问题的许多看法??
一,毛镇长是龙角山社区.相关{{房屋拆迁办}}的主管领导,我要问的是你给被拆迁户的房子毎平米3000/3200元这个价格能在同城卖到房子吗?
二,你们对被拆迁户的补偿相关文件政策向民众公布了吗?是做到了公开公平公证了吗?这是法治时代民众的知情权又在何处?这些房子拆后究竟要干啥?与你说的是真的吗?我看不是!
三,现在各级政府都在积极的招商引资,龙角山社区也不例外?就连社区书记主任就要从另外异地引进![真是可笑];据我所知相关选举法规定:村委和社区负责人必须在本村本社区内{户口所在地产生选举},还有土生土长在龙角山社区的不少大专生,初高中生,也有中学毕就积极参军并在部队入了党退伍后回到社区,难道就不能作个社区的一员专职干部嘛??
四,毛副镇长你是心里明白装湖途哟?知不知晓蓬安城区目前房价高层都在3800/平米。多层4200--4300/平米了!可是你给被拆户给的是啥价?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我个人认为你不适应当公务员,当尖商不错,不要忘了这是网络时代.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民众早晚会知晓的;所以希望你把政策公开和提高执政的能力与领导艺术...

 楼主| 发表于 2014-8-31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格式范例时间:2012-8-8| 来源: 整理 | 浏览:728 次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格式范例
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
第二条被拆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常住人口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____,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标准;
(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乙方应与____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_____地点,________房屋,____间,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面积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元。
第十一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相关文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参考模板最新房屋拆迁房屋拆迁合同2010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 添加到收藏夹 分享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8-31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校花姑爷 发表于 2014-8-31 12:01
相如镇毛副镇镸你的执政水平太差劲哈!
昨晚我看到一则电视新闻;有关对民众房屋拆迁的报导.....从而引发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格式范例时间:2012-8-8| 来源: 整理 | 浏览:728 次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格式范例
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
第二条被拆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常住人口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_____,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标准;
(二)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乙方应与_____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_____地点,________房屋,____间,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面积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元。
第十一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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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31 12:45
现在不敢强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31 12:48
那烂的房子值这个价吗

发表于 2014-8-31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不是还有一种政策是以房换房吗?不要他的钱啊,免得有些没拆迁的人认为是你亲戚要价高了(首先要保证被拆迁房屋是正规合法建筑哈)

发表于 2014-8-31 17: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有拆迁,难道要开发下河街了?

发表于 2014-8-31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多地方在盼着、等着来拆呢,有那么以句话“要想富,只有当拆迁户”。
发表于 2014-8-3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加个副 字

发表于 2014-8-31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是毛镇长的错!!!!!他应该也没有那个权力!怪就怪政策的因素!!!!!我相信没有政策的底线他会个个给你一千万的?从你的问题可以看出毛镇长还是严格按政府的文件办事的嘛?平衡心吧?我们村统征了几年了比你们还早!我也在等拆迁!你命那这么好妹子??????知足了?????鸟枪换大炮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1 03:31
毛海波还是不错的,没有什么管架子,认识他很多年了~
发表于 2014-9-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校花姑父”: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相如镇龙角山社区相关房屋拆迁工作的关注,也很感谢您关于加强和提高干部执政水平这一诚恳的建议。相如镇党委政府收悉您的帖文后,高度重视,现就您在帖文中提到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如下:
一、房屋拆迁征收中,关于您提到的被拆迁户的房子每平米3000——3200元的价格问题。拆迁工作组根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及蓬安府办发[2011]38号文件、蓬安府办发[2011]100号文件精神,并根据不同的拆迁区域制定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全县各重点工程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结构从2600.00元——3200.00元/平方米),其实被拆迁户的房屋(指合法建筑部分)如果以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拆迁征收补偿的话,龙角山社区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方案中按照砖混结构3000.00—3200.00元/㎡、砖木结构2800.00——3000.00元/㎡予以计价补偿(如果拆迁户中合法的被征收人人均住房面积不足51㎡的,政府补足51㎡进行货币补偿),此外,对于被拆迁户合法建筑还将给予装修(300.00元/㎡)、奖励(根据人均住房面积多少计奖励补偿,砖混300.00——550.00元/㎡不等,砖木240.00——400.00元/㎡不等)以及搬家费、过渡安置费、提前拆除奖(小计40.00元/㎡)等相关补偿,所以,被拆迁户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价格远远不止3000——3200元/㎡(砖混至少也有3840.00元/㎡,高则4090.00元/㎡;砖木至少也有3640.00元/㎡,高则3890.00元/㎡)。除此之外,政府以货币补偿的方式给每个被征收人配送3㎡的门面(计币23400.00元/人)。若被征收人对货币补偿不满意,还可选择产权置换(只针对合法建筑,等面积还房)。
二、关于您在帖文中提到的拆迁方面的有关政策或文件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征地安置、房屋拆迁补偿政策(蓬安府办发[2011]38号文件、蓬安府办发[2011]100号文件)是经县法制办、国土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经过走访调研、多次会商研究,并根据我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全县每一个重点工程的征地安置、拆迁征收补偿方案均要严格按照蓬安府办发[2011]38号文件、蓬安府办发[2011]100号文件精神拟定实施。为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关于龙角山社区涉及到的拆迁区域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相如镇拆迁工作组严格按照县上有关文件精神拟定并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相如镇拆迁工作组多次到社区向群众宣传拆迁政策,并组织群众专门学习了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以保证拆迁征收补偿工作的阳光、透明。拆迁工作组的全体工作同志在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必须严格按照拆迁政策和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来开展拆迁工作的,以确保拆迁工作的严肃性。在此敬请广大群众监督。
另外,您所指的拆迁应该是位于龙角山社区的县城北入口道路改扩建工程用地区域,牵头作此项拆迁工作的并非您所说的毛副镇长,该社区辖区内现也无其他拆迁任务,也恳请您不要没弄清情况就随意指责。
三、关于龙角山社区书记主任任职的说明:首先,社区书记及主任都是严格按照选举法规定的相关程序选举产生的,社区书记是经该社区全体党员选举产生的,社区主任是经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的。如果因工作需要,社区书记可以经上级党组织指派委任(可异地交流选任)也可由社区党员选任;社区主任必须是本社区辖区内的居民,龙角山社区主任户籍在龙角山社区辖区。所以说龙角山社区书记及主任并非如您所说的“引进”。关于您建议社区专职干部可以任用本社区一些年轻的、优秀的社区居民,这一建议非常中肯,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培养、发现并启用能干事、愿干事的优秀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和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群众服好务,站好岗,尽好责,为群众办更多的好事、实事,解更多的难事。
尊敬的网友“校花姑父”,再次感谢您对相如镇各项社会事业的关注,诚挚地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镇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蓬安县相如镇人民政府
                        二0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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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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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敢苟同?
此文件系中央2011年所颁布的政策文件,并由温总理签发,此文件将是全国各地房屋拆迁的基础性政策文件,也就是说各地所推出房屋拆迁政策必须高于中央政策,以蓬安为例,城区多屋(小区房)1-6楼约为4200-5000元,电梯为3680元(特价房除外),蓬安城区房屋内拆迁因按最低3680元以上进行赔偿,同时又将根据房屋所在城区的地段及房屋结构具体的与拆迁方进行赔偿价协商赔偿,若房屋有院坝为水泥地的,应所赔偿房屋每平单价与院坝实际面积进行5:1进行赔偿,再结合当地的惠民政策进行补偿
蓬安惠民政策——蓬安府办发[2011]100号文件精神
1、如果拆迁户中合法的被征收人人均住房面积不足51㎡的,政府补足51㎡进行货币补偿
2、奖励(根据人均住房面积多少计奖励补偿,砖混300.00——550.00元/㎡不等,砖木240.00——400.00元/㎡不等)
3、对于被拆迁户合法建筑还将给予装修(300.00元/㎡)
4、政府以货币补偿的方式给每个被征收人配送3㎡的门面(计币23400.00元/人)
5、及搬家费、过渡安置费、提前拆除奖(小计40.00元/㎡)等相关补偿
    这就是政策中常说的就高不就低。

发表于 2014-9-2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敢苟同? 上述文件系中央于2011年颁布,并由温总理签发,也就是中央的房屋拆迁条例将是全国各地房屋拆迁基础性政策,各地所推出的房屋拆迁条例只能高于中央的政策,而不能低于,就以蓬安房价为例,多屋1-6楼基价约为4200-5000以上,电梯约为3680元(特价除外),也就是蓬安城区房屋若拆迁需按最低3680元计算,具体将按房屋所在地段及房屋结构与拆迁方协商,若被拆迁方有院坝将以中央政策按当地房价与院坝实际面积的5;1进行赔偿。此外再结合当地惠民政策进行补偿。
蓬安惠民政策——蓬安府办发[2011]100号文件精神
1、如果拆迁户中合法的被征收人人均住房面积不足51㎡的,政府补足51㎡进行货币补偿
2、奖励(根据人均住房面积多少计奖励补偿,砖混300.00——550.00元/㎡不等,砖木240.00——400.00元/㎡不等)
3、及搬家费、过渡安置费、提前拆除奖(小计40.00元/㎡)等相关补偿
4、除此之外,政府以货币补偿的方式给每个被征收人配送3㎡的门面(计币23400.00元/人)
5、对于被拆迁户合法建筑还将给予装修(300.00元/㎡)
这就是常说的政策就高不就低


发表于 2014-9-2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认同上面楼主所说的中央政策与当地惠民政策相结合,地方政府应该将政策执行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14-9-2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政府以货币补偿的方式给每个被征收人配送3㎡的门面(计币23400.00元/人)。若被征收人对货币补偿不满意,还可选择产权置换(只针对合法建筑,等面积还房)。
为什么上访人中最多的是房屋拆迁户?就是按政策没切底执行所以出现不少人去上访的负面后果;要知到被拆迁户从此就告别祖租靠靠留下家园的难以割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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