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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一位受害女童父亲的悲惨遭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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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费举报香港食物安全罪案274宗
正直市民遭香港当局打压致精神失常

——一位受害女童父亲的悲惨遭遇

Tac先生对女儿一直呵护有加。一天,三岁幼女食用香港某超市出售的食物后,持续高烧,送医院急救,方知是感染肠胃炎。后经化验,该食物内含有数十条虫。  

此后,Tac先生又发现多间超市出售发霉、变质和过期食物。对香港执法部门漠视投诉,玩忽职守的行径,Tac先生极为愤慨,先后向主管当局、立法会议员发出数百封邮件,痛诉不安全食物之严重危害,跪求当局从善如流,重典治乱。然而,Tac先生的正义诉求,犹如石沉大海。

为防悲剧重演,Tac先生决定揭穿重重黑幕。透过对全港数百间大型超市的暗访取证,Tac先生耗资逾万元购买了数百种不同品种的过期食物作为证物交予当局,现场拍摄了数以千计的照片和影片,向当局提供了数十万字的食物投诉供词……

Tac先生调查发现,位于香港繁华商业中心区内某大型超市,在五个多月内,先后十一次售卖过期食物,而距离该超市不足五十米处,就是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总部。更令人愤慨的是,Tac先生在铜锣湾某超市付款购买多件过期饮品作为证物后,遭多名店员抢夺毁证。Tac先生致电当局求助,当局拒不派员到场执法,致使涉嫌干犯罪行者得以逍遥法外。

在八个多月内,Tac先生排除各种阻力,先后举报了274宗超市涉嫌售卖过期食物的个案。而当局数以千计的执法人员又是如何监管和巡查的呢?官方资料显示:此前三十个月内,当局发现食物已超过食用期限的个案总数为4宗。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局对商家罪行视而不见,对民众健康麻木不仁,是造成今日香港过期食物泛滥成灾、无良商家有恃无恐的根本原因。如果无人挺身举报,香港食物安全触目惊心的真相将永远被掩盖。Tac先生“不识时务”的举报触犯了当局大忌,恼羞成怒的当局展开了一系列疯狂的报复行动,必欲置之于死地而后快。为了继续粉饰太平,当局不断玩弄花样,刻意制造高压恐惧,处心积虑地阻挠Tac先生举报,以各种防不胜防的卑鄙伎俩,对Tac先生进行残酷的精神迫害,致其精神健康状况急剧恶化。Tac先生无法接受的是,作为纳税人,自己每年将辛苦赚得的血汗钱供养给政府,官员养尊处优,坐享高薪厚禄,却罔顾市民权益,悍然动用政府资源,对付一个为公益而艰辛奔走的正直市民。

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府纷纷设立举报专项基金,奖励市民举报食物安全犯罪,不遗余力加大打击食物安全犯罪力度。香港当局却冒天下之大不韪,一方面穷凶极恶,视举报人如眼中钉,不择手段打压市民举报;一方面倒行逆施,放纵销售商将一些容易变坏的食物日期标签由“此日期或之前食用”篡改为“此日期前最佳”,以逃避法律惩罚。

《苹果日报》、《星岛日报》、《东方日报》、《明报》、《太阳报》、《文汇报》、新浪网等香港各大媒体对Tac先生举报过期食物进行了全面报导,香港食物安全丑闻欲盖弥彰。然而,食物安全“无人管”的乱象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愈演愈烈,持续蔓延。痛定思痛,Tac先生不得不寻求全国舆论的声援。此时的Tac先生,面对排山倒海的压力,精神濒于崩溃,经香港某医院精神科确诊患上“混合性焦虑抑郁症”,疾病的折磨时常让他痛不欲生。

人间正道是沧桑。Tac先生不畏强权,曝光香港食物安全潜规则,为坚守良知,捍卫正义付出了惨重代价,期盼社会各界仗义执言,爱心人士伸出援手,一起帮助Tac先生走出困境。(Tac先生邮箱:enquiry@china.com
1.香港立法会王**议员致香港食物安全专员谭**太平绅士的信件
2.jpg
2.举报前涉案食物标签: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4.jpg
3-4.香港法院发出的证人传票:在“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 BY)”日期之后将该食物售卖,即属犯罪。
5.案发后同一食物标签被篡改为:此日期前最佳。
6.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解释:在“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日期之后将该食物售卖,不属违法。

7-8.当局监管形同虚设,无良商家见缝插针:同一食物上贴上两种不同标签,如果过期后售卖,“即属犯罪”或是“不属违法”呢?
9.食物安全监管潜规则:民不告,官不理。

10.类似个案不胜枚举:“民主社会”何以罔顾民生,证据确凿岂容当局疯狂迫害!

11.香港食物安全监管一直保持“世界最佳记录”。(资料来源:香港立法会)
http://img.mala.cn/forum/201408/31/183355e50he6yy066y69y4.jpg
12.香港申诉专员公署担当监察政府运作的角色,包括政府监管不力等,并有权就可能广受市民大众关注的课题进行主动调查。受害人多次致函申诉专员,恳请署方介入调查,均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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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3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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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当局监管形同虚设,无良商家见缝插针:同一食物上贴上两种不同标签,如果过期后售卖,“即属犯罪”或是“不属违法”呢?
9.食物安全监管潜规则:民不告,官不理。
10.类似个案不胜枚举:“民主社会”何以罔顾民生,证据确凿岂容当局疯狂迫害!
11.香港食物安全监管一直保持“世界最佳记录”。(资料来源:香港立法会)
http://img.mala.cn/forum/201408/31/183355e50he6yy066y69y4.jpg
12.香港申诉专员公署担当监察政府运作的角色,包括政府监管不力等,并有权就可能广受市民大众关注的课题进行主动调查。受害人多次致函申诉专员,恳请署方介入调查,均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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