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整治规范石材开采加工秩序 8月28日,雁江区召开石材开采加工暨治超治限整治工作会。 会议指出,要切实控制开采总量,实现减量开采目标,一是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二是必须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开采、运输、加工等活动不得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会议要求,各开采业主要切实遵守行业公约、村规民约,全面完成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各区级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未依法完善相关手续的业主,有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限期补办手续,对拒不办理的,国土部门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办理营业执照,安监部门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不得供电、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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