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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Deep_feel

[草根·播报] 试问营山中学,你们的收费合法吗?(营山中学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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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1 20:44
还有住宿费3oo多,

发表于 2014-9-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曾校,刚上任,我们期待的多。。。

发表于 2014-9-1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钱想疯了。这个年代真悲催。。。。。。。

发表于 2014-9-1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县黑政府教育局那几爷子乱搞一通,我有一个朋友也是在营山读高中.他没有住在学校.一样的收住宿费.不知哪里来的霸王.要何时才能得到改善。

发表于 2014-9-1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和谐了。:lol:lol:lol
发表于 2014-9-1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兰梅竹菊 发表于 2014-9-1 20:36
打洗脸水一块钱,打开水一块钱,洗澡两元,这个收费也是外聘人员干的吗?请校方继续回到。

切记,高中不是义务教育!30年前,打瓶开水是2--5分钱!可以看场学生电影里!

发表于 2014-9-1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兰梅竹菊 发表于 2014-9-1 20:36
打洗脸水一块钱,打开水一块钱,洗澡两元,这个收费也是外聘人员干的吗?请校方继续回到。

这怎么看都好有喜感,尼玛早上洗一次脸,一块钱不见了,晚上下自习洗一次脸,一块钱又不见了,一个月光洗脸就60大洋,有点搞笑!建议营中的同学不要脸,不洗脸算了,等放月假回家好好的洗个脸,这60个大洋真的坑啊!

发表于 2014-9-1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晓得营中上厕所要不要交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 03:19
你莫骑车噻,又不想交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 07:32
营山,是一个贫困县,不想放设法搞点老百姓的血汗钱,哪能供他几爷子花天酒地

发表于 2014-9-2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住校还强制收取住校费个人感觉有点抢钱的意思,请曾校能够出示相关文件@@@

发表于 2014-9-2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兰梅竹菊 发表于 2014-9-1 20:36
打洗脸水一块钱,打开水一块钱,洗澡两元,这个收费也是外聘人员干的吗?请校方继续回到。

营中的答复很难自圆其说,既然是学校聘请的人,这个人就由学校管理,其行为受学校约束,其收费行为自然应该是学校行为,营中不要拿出个聘用人作挡箭牌,脱逃责任,应该从自身的责任查起,主动承担责任,包括上面坛友反映的其他收费项目,现在不是随便推脱责任的时代了。

发表于 2014-9-2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兰梅竹菊 发表于 2014-9-1 20:36
打洗脸水一块钱,打开水一块钱,洗澡两元,这个收费也是外聘人员干的吗?请校方继续回到。

营中的答复很难自圆其说,既然是学校聘请的人,这个人就由学校管理,其行为受学校约束,其收费行为自然应该是学校行为,营中不要拿出个聘用人作挡箭牌,脱逃责任,应该从自身的责任查起,主动承担责任,包括上面坛友反映的其他收费项目,现在不是随便推脱责任的时代了。

发表于 2014-9-2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聚焦镜 发表于 2014-9-2 10:01
营中的答复很难自圆其说,既然是学校聘请的人,这个人就由学校管理,其行为受学校约束,其收费行为自然应 ...

说得相当到位,我顶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 10:09
没住校确实不该收住校费,每生每年800多元的住校费哦,记得几年前先收期末又退,便于开学人多收费麻烦,可以理解。还说没交住校费的不能上早晚自习不知道啥用心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 10:14
现在一期收你15元,还提供打气补胎这些服务你还闹个JB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9-2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向钱看,没钱莫进门,以后下一代都是这样了,因为学校就是这样教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 11:19
我觉得这样的说法恐怕难有说服力吧?退一步来说,经过你们的教育,为何我看见张某今天仍然以收停车费为由向学生收取停车费?再退一步来说,楼主发帖的那个时候,张某恐怕不止收了三十多人的费用而是八十多人的费用吧?又退一步说,在外面的修理铺打气有人收费吗?收了15元补胎就不收费了吗?继续退一步说,有学生自行车丢失为何张某称与其无关让其自行寻找,收了费怎么管理的?退最后一步说,即使是学校聘请的社会人员政策规定也应该是学校政府补贴,为何是收学生费用?请问这些钱到哪里去了?如果是学校收,有物价批准吗?如果是社会个人行为,为何张某的手机又纳入学校的集团网?收的费缴税了吗?还有楼主说的住宿费问题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贵校敢把账目公开给群众监督,政府审阅吗?恐怕大家心里都明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 14:17
太过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 16:58
顶3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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