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7日,我买了通江县陈和乡西浴溪村村民何仕国、何达父子家的26453元(共81斤,单价多为350元每斤)陈河银耳之后,发现二人卖给我的货有参假现象,7月24日打电话向对方询问,(之前联系时候指定要购买其自产以及周围邻居自产正宗陈河银耳)何仕国承认所卖银耳不是自产,是其儿子何达从其他地方买回来的,并主动提出补偿1000元,我当时不知具体参假数量和比列,向对方提出补偿3000元,未果。对这次通话内容我做了全程录音。7月26日何仕国补偿我1000元之后,我再次将银耳送到当地乡镇府、当地银耳协会及通江县工商局(工商局委托的县银耳协会和当地做了20余年银耳生意的人)前后等十几个人鉴定后,大部分鉴定者说是河南银耳,而另一种鉴定说是河南菌种通江产,但两种结果鉴定人都称市场价格在150-190元每斤,卖给我的81斤中,假货占60斤以上。随后通江县工商局开始介入调查,何父子接了两次电话,何达称自己不在通江在成都等理由搪塞,拒绝当面协调此事,何仕国口爆粗话据谈此事。8月25日,涪阳镇工商所所长一行4人亲自去了何仕国山上的家里了解此事,并向他阅读了我向县工商局的投诉书内容,何仕国最初有点抵触,在初步沟通和听了投诉书后表示所写内容属实,流露同意协调的意思,最后在工商所一行离开时候告诉称要与儿子何达商量后再定是否协调处理。当晚,何仕国电话联系万所长称其儿子不同意协调,随便我们选折什么途径和方式解决。县工商局告知我结果后让我选折其他方式解决。 此事何仕国两次承认售假,一次已私下协调,第二次表示愿协调。而何达 多次耍赖,说我现在的假银耳非他所卖,并态度恶劣,不接电话,最后一次接 我电话是在8月6号左右,告诉我:他的电话想接就接,不想接就不接,对我提 出的举报和投诉,何达称:随便我。然后便关机一直拒绝沟通。 关于此事的详细经过、细节和证据,在我8月14日向通江县工商局、通江 县政府、县教育局等部门递交的投诉举报书中有具体的叙述。提供的证据有: 7月17日转账给何达的转款证明、7月24日与何仕国通话内容录音证明(里面有 何仕国亲口承认所卖银耳不是产自陈和乡以及提出补偿的相关内容)。还 有何仕国亲自告诉工商所等人说投诉内容属实的人证。 据了解,何达,38岁,是新场镇小学教师,我在向通江县工商局投诉后, 也向通江县教育局反映了此事和递交了举报书,监察股对此教师贩假售假事实 ,欺诈行为回复我说:这不是教师教书上的问题,并且是暑假期间经商,他们 管不了。 人民教师,是学生们学习的榜样和最敬重的人,是培育下一代祖国花朵的 辛勤园丁,这样肩负重任而神圣的角色,而像何达这样人品素质恶劣的人,能否配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这件事,不仅反映了何达作为教师的师、人品、素质、贩假售假欺诈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还反映了通江银耳混乱以次充好的市场,当地知道此事的人都很愤怒,议论纷纷,说通江银耳 就是被这样的人坏了名声的。 交易,是建立在双方享有知情权的前提下。对上述欺诈事实清楚,当事人也承认的这等恶劣事件,强烈要求重处,还教师行业和银耳市场一片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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