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丿现在

[民生杂谈] 关于撤销平昌县就业局的建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12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取消,不干实事的单位,现在城里这么多无业人员哪个关心过的。。。。如果多数年轻人,中年人,这些主力都有事做了。哪里还有那么多的人打牌。。无业。。。。。。。。。。。。。贫穷。。。。。。。。。。。。

发表于 2014-9-12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成立个失业局吧,呵呵

发表于 2014-9-12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关于撤销平昌县就业局的建议”的回复

  “现在”网友:

  感谢你对我县就业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同时也感谢你对我县公益事业所作出的贡献。

  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是用于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12]18号)和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昌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办法》[2012]66号》文件规定精神,现作如下回复:

  一、公益性岗位的用人主体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二、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向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如实上报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公益性岗位空缺情况和用人单位意见,及时推荐补充人选,同时负对用人单位岗位使用、待遇落实等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业期间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450元标准执行。

  据此,对用人单位未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问题而没有整改的,我局根据规定暂停拨付岗位补贴。同时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拒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这一情况,建议你向县劳动监察大队(电话:6226942)反映举报。

  若仍有疑问,请拨打县就业局就业股电话咨询(电话:6238193),祝生活愉快。

  平昌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4年9月12日

  

发表于 2014-9-13 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4-9-13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考虑

发表于 2014-9-13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之子 发表于 2014-9-12 16:44
再成立个失业局吧,呵呵

那给社会带“禄帽子”了哦;P;P;P:lol

发表于 2014-9-13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4-9-14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平昌县政府尽快撤销就业局…

发表于 2014-9-14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说平昌失业的人还是多的,我就是其中的一个。。可是我多年都没有领到过政府的任何失业险。。。。补助之类。。。

发表于 2014-9-15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luguo

发表于 2014-9-1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D这个就业局确实不像话。其一:领导领导无方而且心术不正,单位年轻的同志看不到自己的希望,工作毫无积极性;其二:部分分管领导爱贪小便宜,吃拿卡要;其三:作为一个局领导不能团结下属,一盘散沙那是领导的无能,如不能担此种任何必占着茅坑不拉屎,浪费纳税人的钱。这样的局早该撤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15 20:13
中国特色!?……

发表于 2014-9-16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失业了,但每年都交了失业保险金的,就业局你当时保证给我们找工作,现在能兑现不?不能就该撤了!多余的机构!
发表于 2014-9-16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的想法很好,回去考虑一下把它精简了。呵呵呵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