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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太阳花

[群众呼声] 请市科技局领导针对胡先伟同志违法事件进行回复(事情已解决,61楼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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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2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山水之间 发表于 2014-9-12 10:27
管科技局屁事!!!
8小时以外且与工作无关!!!

“有德有才 破格重用,有德无才 培养使用,有才无德限制录用,无德无才,坚决不用”几乎每个单位在招聘的时候都要将德放在首位,招聘了这样的职员,是在给自己和单位抹黑。能说出这种话的人要么是市科技局的要么就是当事人,如果你是市科技局的,只能说是你们单位的群众路线没有落实到位,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你是当事人,只能证明还是在给自己狡辩。

 楼主| 发表于 2014-9-12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山水之间 发表于 2014-9-12 11:10
8小时以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时他和你一样是一个社会人、一个公民。你与他的纠纷不清楚,顾不评论!
我 ...

虽然言论自由,但你不能代表市科技局,这种不配合执法局工作的行为,是态度,思想出问题了,需要思想上面进行教育指正,思想道德有问题的人,不限制使用会危害社会的

发表于 2014-9-1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山水之间 发表于 2014-9-12 11:10
8小时以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时他和你一样是一个社会人、一个公民。你与他的纠纷不清楚,顾不评论!
我 ...

麻烦你仔细看看人家帖子里面说了什么,执法局和物管都已经协商了多次了,这位胡先生不是还扬言找房管局关系吗?什么8小时以外,那是屁话,他就是仗着批的那一层公务猿的狗皮胡作非为。找处理机构调查那是肯定的,但是就是要揭露这些为虎作伥的垃圾面目,就是这种半大不小的垃圾公务猿渣渣最烦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9-12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山水之间 发表于 2014-9-12 11:13
科技局无权处理此事,与法与理无据!!!

市科技局确实无权处理胡先伟同志的违法行为,但是有责任对他们员工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发表于 2014-9-12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憎恨乱搭乱建的行为,物管、城管应充分尽职尽责进行处理,如有不尽职行为你可以反映和举报,甚至向法院起诉!!
但也反感楼主这种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14-9-12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山水之间 发表于 2014-9-12 12:46
非常憎恨乱搭乱建的行为,物管、城管应充分尽职尽责进行处理,如有不尽职行为你可以反映和举报,甚至向法院 ...

从3月份装修起就在往相关部门不断举报,私下多次协商,物管多次协调,公安局协调,执法局协调,大半年都过去了,一拖再拖,有结果吗?如果该同志能自觉点,能征求我们的建议早点处理好这件事。我们能够协调下去或者违建能够主动复原,我们没事干了,整这些东西。好话说的多了,邻居不屑搭理,说我们好说话的很,我们的邻居说了他们欢迎我们去他们单位找,谁便告到哪里,人家都不在乎,我那么在乎干嘛

发表于 2014-9-12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这事情与单位无关,另外,某些人一看到公务员就认为是敌人,不要那么偏激好不好,谁没有个私下问题需要解决?就凭楼主几张图片,楼主一面之词,或许事情不是那样的,再说楼主的照片确实我仔细看了,也代表不了什么?希望喷子不要喷?理性分析,谢谢

发表于 2014-9-12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些公务员觉得自己有点权就不得了,觉得自己是老大,想咋个就咋个,真的无法无天,未必就真的没人管。。。。而且这种现象在巴中也不是这一个,必须杀杀这种歪风邪气

 楼主| 发表于 2014-9-12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haha2008 发表于 2014-9-12 14:48
个人认为这事情与单位无关,另外,某些人一看到公务员就认为是敌人,不要那么偏激好不好,谁没有个私下问题 ...

呵呵,是什么影响了群众对公职人员的看法呢,身正不怕影子斜,参与协调的那么多工作人员是去解决问题的,不是去玩文字游戏的

发表于 2014-9-12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网上发布的不实信息对本人造成的名誉损失,本人以到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回风派出所已受理,对发帖人进行身份取证。也希望发帖人能主动留下自己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发表于 2014-9-12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胡先伟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bbs.mala.cn/thread-10972306-1-1.html
申请原因:帖子内容中直接涉及个人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详细个人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4-9-12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发帖人发布不实信息对本人造成的名誉损失,本人已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正在由回风派出所对发帖人真实身份进行取证。希望发帖人能主动留下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

发表于 2014-9-12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市科技局领导也太没有担当了吧?这个确实是思想有问题呀,还派些无良水军在这里灌水。最起码让自己的人出来说声对不起,积极配合下不就完了吗?非得把事情闹大,对他有好处吗? 其实犯了错很正常,但是犯了错不承认就是强盗行为了。:@           刚才楼上灌水的那几位你们敢不敢代表市科技局说下,强占公摊面积是不是违法?是不是犯错呢?

我比较同情楼猪,他只是寻求一个道歉,到现在为止这位先生连自己错了都不承认,这确实有点锤子,但凡智商正常的一眼就能看出来是那位蛮横哥想强占呀。  

发表于 2014-9-12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网上发布的不实信息对本人造成的名誉损失,本人已到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回风派出所已受理,对发帖人进行身份取证。也希望发帖人能主动留下自己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发表于 2014-9-12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9-12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受理文件
身份证_副本.gif

发表于 2014-9-12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本人将一并起诉发帖人和四川麻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发表于 2014-9-12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胡先伟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bbs.mala.cn/thread-10972306-1-1.html
申请原因:帖子内容中直接涉及个人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详细个人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4-9-12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屁大个事,拿网上来炒作也不见得楼主是啥好鸟。估计是自己没有占到便宜嘛:'(,叫人起诉名誉权了,等到看后面谁给谁道歉。:lol:lol:lol

发表于 2014-9-12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山水之间 发表于 2014-9-12 11:10
8小时以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时他和你一样是一个社会人、一个公民。你与他的纠纷不清楚,顾不评论!
我 ...

先找他单位协调是很温和的了,请你仔细看下内容,管理部门协调不动了,走正规渠道这位公务猿撒泼,科技局拒不协调的话最终肯定要找纪委,投诉到市长信箱,我们相信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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