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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发个言

[营山·新闻] 营山的城管太搞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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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08:01 |
乱停乱放该罚!如果一个城市没有规矩,都乱停乱放。其他车辆和行人怎么办?!只要没有画停车标志的地方都不能停放车辆。这个谁都知道。还深圳回来的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 08:24
乱停放只有城管才能处罚,交警无权处罚。

发表于 2014-10-1 09:02 |
城管就是垃圾人渣,专为搞钱,根本不是在以人为本,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本就没有权利罚款执法!

发表于 2014-10-1 09:32 |
你交点钱就当做贡献嘛!人家要吃饭啊!!
发表于 2014-10-1 09:49 |
:lol

发表于 2014-10-1 09:58 |
现在城管交警有政府为他们撑腰,乱罚款、乱贴罚单,挣钱太容易了,就跟土匪差不多

发表于 2014-10-1 10:01 |
这城内不过一两公里路程街道不宽行人不少又有公交和的士。私家车最好不要在城内街道上逗留哦。

发表于 2014-10-1 10:32 |
回到80年代吧   交警城管都失业了

发表于 2014-10-2 10:22 |
他们本来就不该开罚单,用行动管理城市就行了,结果给他们了开罚单的权利,他们就把这个权利变成了发家自富的手段!!黑!!!

发表于 2014-10-6 10:27 |
这个城管是这样的。

发表于 2014-10-6 11:03 |
在营山这地方,就不要讲道理了,到处都是土霸王!

发表于 2014-10-15 16:36 |
你仔细去看看,我们营山的街道有没有禁停标志。你眼睛近视吗?

发表于 2014-10-15 16:36 |
心灵飞客 发表于 2014-9-12 11:10
城管没有交通违章处罚权限。

不懂法,莫谈法!

发表于 2014-10-15 17:00 |
城管那几爷子就是不求成,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毛起管,贴罚单挣钱就跑得快,老子那天把车停在我自己大门口台阶上他也给老子照一照的,真是想钱想疯了,要不是他*跑得快,老子锤死他,地上到处都是狗屎他们都不捡了,眼镜求日瞎了

发表于 2014-10-15 2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现在城管交警有政府为他们撑腰,乱罚款、乱贴罚单,挣钱太容易了,就跟土匪差不多

发表于 2014-10-15 20: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城管为城市的有序功不可没,但也得有章可循。拿起罚单不问缘由的张贴,其表面是为了城市管理,但其核心目的是为了创收,现在全国都在倡导文明执法,为何只贴罚单,不为驾驶员们考虑考虑;张贴的事罚单,凉的是民心!

发表于 2014-10-16 00:58 |
如果路边没有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是诱导别人停车,国家规定交通违规执法处罚没有城管吧,难道一个地方庶违规国家的法规,社会要和谐,相关部门就放心就应该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减少社会矛盾发生。。。。。。。

发表于 2014-10-16 01:08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在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由城管还是交警处罚?

2011-04-17 18:04zhyzjhz| 分类:交通出行 | 浏览19167次
我们的车停在人行道、到宾馆有事,5分钟不到,被宁波交警罚单通知,是否欺负外地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交警处罚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人行道交警也可以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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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7 21:20 网友采纳




1、“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由城管还是交警处罚?”。楼主的提问很有代表性。目前,中央电视1台的新闻联播,报道披露了此事,并且从法律上论证了:城管是无权对人行道上违章停车进行罚款的,交警将此权力给城管移交是违法的。2、新闻联播的法律论证:我国法律规定,对交通违章行为执法的主体应是交警,并且要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交通协警,是不行的,他不是公务员)。  而城管只是地方事业单位,职员均不是国家公务员。--- 城管不具备交通执法者的条件,其交通执法行为是违反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务员法》的。3、该新闻播出后的第二天,我市(浙江的),虽然“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照样有城管在“贴条”,但已经不是罚款单了,而是“温馨”的劝导条了。4、《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警察(即交警),执法范围是【道路】,而道路,定义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上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进行处罚。     所以,在人行道上的违章行为,交警也是可以处罚的。

发表于 2014-10-16 09:05 |
搞钱得很,一个城管的月工资可能都要上万吧

发表于 2014-10-16 10:03 |
县城的路小又窄所以更不能乱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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