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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贴图] 与剑门有关的小说(长篇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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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也人《如草年华》上编
你们受苦如此之多,
都是徒然的吗?
——加拉太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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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3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001]赶快找一个女人




001  二十多年前,我师范毕业,被分配到罐子乡教书。罐子乡离剑门关有三十多里。剑门关,就是被李白叹为蜀道难的那个地方。罐子乡很偏僻,一个十八岁的男人,到那个地方去工作,那是非常地无望。


但是,在这无望之中,我有一个最大的渴望,那就是女人。赶快找一个女人,这是笨鸟先飞的想法。因为,谁都说,师范生是找不到女人的。就是这个魔咒,激发了我找女人的紧迫感。




002  师范生找不到女人,这句话的准确表述该是:师范生很难娶到一个有工作的老婆。我似乎是有自知之明,对于女人或者说对于恋爱对象的要求,几乎到了没有原则的地步。我的看法是,找一个喜欢的女人就行了,其他条件一概不论。


我这样想,并不是花花公子般的奇思妙想,确实是自身的条件很困难。长相泛泛,身高一般。虽然,我毕业考试是全校第一名,但这个第一名是毫无用处的,分配不看分数。如果看分数的话,我不应该被分配到罐子乡。罐子乡是这个县的蛮荒之地。


还有,我的家境过于贫寒,读师范的书费都是借的。我记得,一次开学,为了十五元的书费,我跟父亲大吵一架。我的父亲那个时候脾气很大,吵到最后,他近于耍赖:


老子没有钱就没有钱,你把我怎样?


言下之意,虽然老子没有什么本事,但是,你娃娃那身体总是老子们生的,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这个时候,母亲说:


娃儿啊,钱是硬头货,说没有就没有,我们去哪儿给你生呢?


于是,一家人都会流泪。我在心里骂到:他妈的,为什么我们就这么穷呢?


最后,是母亲觍着脸,去邻居家借钱。母亲为我读书,已经有好几次借钱了。还好,邻居的男人在东河公司工作,据说,那公司是一个造人民币的工厂。一般来说,只要母亲不怕丢面子,钱还是能借到的。我在念师范的过程中,每次开学,都会演这一幕。


我不仅贫困,还性格内向,沉默寡言,且不善交往。有了这些特点,要去讨女人的欢喜,那真是求偶之难,难于上青天。可是,我那时并没有这样的自知之明。我只是想,我一个吃皇粮的人民教师,找一个农村姑娘总该不成问题吧。




003  我到罐子乡去报到的那天,应该是秋高气爽的天气。我的行李是一口朱红木箱。所有的用品装进箱子,箱子在车上晃动时还哐当哐当地响。我是上午赶班车去的,那是一天里唯一的一趟班车。车在乡场上停下,乡场在一个山梁上。下车后往山坡下走。我走到一座木楼下面,看一间教室般大的屋子里面已经坐了许多人,其中,有两个老师在那里争得耳红面赤。我过了一会儿才知道,原来是为学生的试卷分数而大动肝火。


我当时特别不可思议,心想:他妈的,这些人太没意思,学生的分数是学生的,你们争它干什么?但又一想:如果我当老师,就是为了学生的铅笔涂鸦而操心,那是多么无聊的事啊。


与我分配到罐子乡的还有一位同班同学。这家伙很聪明,他提前来报到了,而我来的这天他没有来。他算是捷足先登了,校长已经把他分配到了幸福村。这幸福村老师多,还有去年出来工作的两位校友。而我算是懂不起的那种人,只一心等待校长的安排。在会上,我被宣布任教的学校是:叉丫村。


于是,我与叉丫村的老师认识了。他们多是民办老师。我把被子等用品背上,把空箱子寄放在校长屋里,跟叉丫的老师就下村了。说空箱子还是不准确,因为箱子里还有几本书,其中有一套《唐诗选》,还有几本《流行歌曲》。那些书都是我读师范卖饭票的钱买下的。(对于下村教书,这是我们师范生最大的噩梦,那是我并不希望所料,也以为并非就如所料,却又恰如所料起来的那种事)






 楼主| 发表于 2014-9-13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002]在一口深井里

004  叉丫村的学校是一楼一底的砖房,许多砖已脱落,窗户破烂,也没有玻璃。两间教室,中间夹着的是老师的办公室和厨房。由于还没有买好炊具,我只好在离学校最近的一位民办老师家吃饭。这位老师也算是这里负责的。我在那里大约吃了一周的饭。
后来,我听另外一位老师说,我吃饭的那家嫂夫人说了我许多难听的话,什么吃了她家的饭,连一句道谢也没有。我听到这个消息后,惭愧得脸色泛红。但是,事情已无法挽回,因为饭已吃进肚子好多天,吐也吐不出来了。就是吐出来也不能还回去。
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是另一位仁兄,他叫莫中用。莫中用是公办老师,他是顶他的父亲的班来教书的。我在读师范的时候,他也在师范校进修,只不过他先出来一年教书。
在师范学校里,莫中用他们那伙人是特殊人才,整天吃喝玩乐,考试作弊,还与校长吵架。在我的眼里,那伙人几乎个个男人都像雄鸡,或者说是个个一幅流氓相。尤其是莫中用,冬天披着一件黄军大衣,整天满脸通红,如下蛋时的鸡屁股。一身酒气,走路总有几个人扶着,醉马郎当的。那时,我对这个人印象特别反感和恐惧,是对酒疯子、流氓和嫖客的恐惧。然而,如今眼目下,我却要与他共事,同做人民教师。
莫中用不在学校里住,他的岳父就在学校附近,于是白天吃在岳父家,只是每晚要走十几里路回家守自己的老婆。他说他的老婆很漂亮,也很温柔敦厚,不管他喝得多醉,他的老婆都不会嫌弃他。
这话我相信。莫中用常常炫耀他嫖女人的本领,他说,只要是他看上的女人,十有八九都会搞到手。在嫖的过程中,如果觉得那女人还比较温柔善良,就纳为妻子。莫中用的这位漂亮的妻子就是这样来的。他说他的妻子原来是学裁缝的,被他瞄上过后,结婚了,就没有再学手艺,白天守着几亩田地和房子,晚上等男人回家。
后来,我到莫中用家里去,看到他的妻子,的确是人材不错。大眼睛,身材修长而又健壮,且不多言语。于是,在我心里,这个不学无术之徒还真有艳福。

005  莫中用常给我讲他的风流史。尤其是说,他有一次在108线上等车,遇到了一位从新疆来的女子,他把这个女子送到了她乡下的外婆家,居然还把这个女子给嫖了。我说,这不可能,我不相信女人那么容易得手。他不给我说细节,但他似乎说,他是用很温柔的办法使这个女子就范的。
        后来,当我看了《金瓶梅词话》后,我就相信莫中用没有撒谎。他完全可能有西门庆的特长。其实,莫中用也是打着学雷锋的幌子嫖女人的。他送这个女子回外婆家,这个女子就认为他是活雷锋,于是就礼尚往来,献出了她的爱。
关于打着学雷锋的幌子嫖女人的事,在朱大可的一篇小说里也有描写。那个小说的主人公是雷,雷送一位大嫂雨回家,最后睡在雨的铺上,吃了雨的奶子。后来,雷就经常去雨那里做好事。
        因为,我有了以上这些成见,我一般不在女人那里表现得像个活雷锋。我怕我在学雷锋时,别人看穿了我,说我是一个流氓。我不学雷锋,也因此失去了很多人缘。[108线:108国道,或国道108线、G108线,是中国的一条国道。起点为北京天宁寺,终点为云南昆明,全程3356公里。这条国道经过北京、河北、山西、陕西、四川和云南6个省及直辖市。108国道沿线的景观以人文景观为主。主要有北京古都诸景、五台山、平遥古城、西安古都、剑门蜀道、三星堆、成都武侯祠、杜甫草堂、都江堰、元谋人化石遗址、云南民族村等。(百度百科)]
       
006  我其实不喜欢教书,尤其是不喜欢与小孩子打交道。也就是说,我不喜欢做孩子王。我向来对教师这个职业都没有多少好感。我读师范的动机只是为了脱农皮。但是,我喜欢穿好点,开学一周后,进县城买了一件西装和一条领带,大约花去三十多元。我那时的工资是每月五十多元。
还有,我想念书,不想工作。我觉得我书读得太少,能力也非常软弱。我还有许多美好想法,那就是将来能教初中,或者能在中心校教书,或者退而求其次,能在有人做伴的村小教书。我在叉丫村教书,每到放学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那时没有几本可读的书。我没有兴趣去背《唐诗选》,也没有习惯去写日记。我常常梦想,自己还坐在教室里读书。也想象自己在老家乡镇的学校工作,那里人多,有男还有女。越是这么想象,就越会从胸中发出无奈地唉叹。我整天浑身肌肉散发着绝望的酸痛。我像掉在一口深井里,见不到阳光。
我没把工作当作工作,我似乎总是不务正业。我那时想去做一个流浪歌手。领到第二个月的工资后,就到市里去买了一把吉他。却不知,那把吉他很粗劣,根本就不能弹出音阶来,于是,就把它挂在墙上。
那时,见到的稍年长一点的人,都会很热心地对我说:年轻人,要好好工作,工作好了,就什么都有了。他们的意思是,工作好了,女人也就有了。就像现在,我听到的众多老师说:同学们,考个好大学,考上大学,什么都有了。然而,我那时的推理是:那么工作不好就只有断子绝孙了?于是,我本能地反对那样的话,我只是不在嘴上说。
实际情况是,我工作做得不好,却很想找女人。这真是一个大难题。不过,我不是故意给自己找难题,确实因为,对于做好工作和找一个女人这两样事情,我弄不清谁更难,又应该先从哪里下手。于是,我是一边厌恶地教着书,一边渴望着找女人。显然,我对于女人的兴趣大于教书的兴趣。

 楼主| 发表于 2014-9-13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003]满地是蚯蚓
007  机会好像来了。我教室隔壁班的民办老师请假了,来了一位临时代课的女老师,女老师叫英。据说,英是初中刚毕业的。因为我能唱歌,尤其是帮她班的学生教唱了一首《望星空》,这让她对我刮目相看。她当然不知道,一个师范生对于唱歌那不是难事,尤其是,我的识谱能力在师范也是班上数一数二的。
这个英的模样,有点像我初中的一位懂事的女生,于是,我就喜欢上了她。其实,我初中的那位女同学,我也没有和她谈过恋爱。也许,那么成熟的女孩子可能在谈恋爱,但对象不是我,而是我队上的另一位同学。这都是我初中毕业后才知道的。
我想爱上这个英,但我没有直接当面给她说。我似乎是写了一个纸条来传达这个意思。纸条的字肯定不多,意思我也记不清是什么了,但可以肯定有喜欢或爱之类的字眼。我的纸条是让英的妹妹传递的。她的妹妹读四年级,在另一个班读。
英其实也是个性格内向的人,每到放学,她就飘然离去。那离去的影子,让我发呆。但是,客观地说,这个女子不漂亮,说不漂亮是因为脸蛋儿很一般,身体也没有什么曲线,只是好像还比较丰腴,衣服在身上较紧。当然,这是我事隔若干年之后才有这个辨别能力的。
那女子接到我的纸条之后,又写纸条回答了什么,我现在仍然记不清楚,但一般来说,应该是既没有接受,也没有反对。于是,我就有点穷追不舍。于是,似乎没有几天,周围好像都知道我在恋爱。毕竟,这也算是新闻。在那僻静的乡村,没有什么可娱乐的,能听老师的新闻也不错。可以说,学校里的一些民办老师肯定起了传声筒的作用。那个学校里,一共也只有五个老师。
最可能做传声筒的,是教六年级的民办教师、村支书的女婿,因为该兄话多、善言,并有说闲话的长相:兔眼、鼠嘴、驼背、个矮、头上额际处有一撮白毛。但这位兄弟又很骄傲,骄傲的原因是他哥哥是大学毕业——并且是村上唯一的——在重庆制造电视机。后来,这位民办教师,在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到沿海打工。路途买西瓜,砍了价又不买,被瓜商喝令吃了五个大西瓜,差点丢了人命。后来,这位兄弟还是回来继续教民办。
我也记不清楚是在什么情况下,反正是这个英让我到她家里去了。我去的时候好像还带着我那把并不能弹奏的吉他。我记得,那时,英的母亲刚好得了病,是妇科病,我在学校里看见过被人从医院抬了回来。学校门前就是公路。我去她家的时候,她的母亲还在熬着中药,说话声音很小,似乎身体很虚弱。
我的这场恋爱史似乎像流星一般的短暂。这种遭遇,我一直都没弄清楚其中的原由。我那时只是固执地认为,是女人变化快。女人,她是一种善变的没有头脑的动物。如今,我才似乎明白,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去她家的时候,绝对是没有买礼物。一个想去做别人女婿的人,明知丈母娘生病,却一点礼物表示都没有,这是何等的无知。一个如此无知的人,谁敢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呢?况且,我在她家,好像也没有怎么喊什么伯父伯母。或许喊是喊了,但喊得很痛苦。这也应该是我不会为人处事的一个证据。
其实,在与我谈恋爱的时候,这个英还在与她的一个初中同学恋爱。这个家伙绝对是油嘴滑舌。他在乡下到处卖蚯蚓种子,常常跑到学校里来与我神吹,说他卖的是日本蚯蚓,这蚯蚓是大城市的酒店的高级菜肴。并且还给我牛粪一样的小坨泥土,说里面有成百上千条蚯蚓种子。我掰开泥土看,里面确有一丝丝红线似的蚯蚓。
跑江湖的肯定比我会为人处事,于是,这个英与我分手后,还是在给这个卖蚯蚓的同学恋爱。那时,我闭上眼睛,就出现恶心的意象,那就是满地蠕动的蚯蚓,还有,就是这位蚯蚓兄弟的弯月形笑眼和一双薄嘴皮。
但是,英最后也没有嫁给蚯蚓贩子,而是嫁给了乡上的一个代课老师。这个代课老师的父亲在区上工作。现在想起来,她还是选择得很明智。我是那么无知还似乎玩世不恭。我也是个好色之徒,那本身没有多少曲线的女子,谁又能保证我在审美意识成熟之后不喜新厌旧呢。
        008  与代课老师英的恋爱,我一直以为是一种耻辱,因为:
恋爱期间,我们没有任何身体接触,甚至连衣服角都没碰过,更不说牵手了,这种恋爱过于名不副实;分手时,还是她甩我;我的情敌,居然是一个卖蚯蚓的初中生。
最让我感到失败的是,这个英不理睬我时,并不给我说我错在哪里,就像老师给学生的作业打一把大叉,却不说原因一样。我只是从在侧面了解到,我的毛病好像是在于为人处事。


 楼主| 发表于 2014-9-13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004]从小看大

009  现在,我忽然想起,我是从小就不会为人处事的。这似乎正中了我小时候父辈们的一句教育格言:从小看大,三岁至老。意思是,一个人有没有出息,从小就可以看得出来。我当时听到这话就感到很悲伤,甚至有点绝望。
父亲在我小时候训斥我时,还有一句比喻:一条肠子拖到屎孔。我现在才知道那句话的意思。那意思可能就是直肠子,或脑筋不会转弯。
但是,那个时候,我除了对那比喻感到恶心之外,就没有别的收获了。可见,教育小孩子,作为大人,是不宜使用格言警句的,更不宜用比喻句。格言过于猛烈,容易伤害稚嫩的心灵,比喻容易误导儿童的想象力,不利于理解力的开发。

010  在小学三年级时,一节数学自习课,有一道题做不了,我就在纸条上写到:□老师,请你马上来给我讲题。我让一个同学把这个纸条送到□老师那里。那老师真的来了,狠狠地训了我一通,意思是,学生怎么命令老师马上来讲题呢。题还是讲了,但我当时羞愧得要命。我注意到了,虽然我是他最器重的学生,也是学习委员,但我最崇敬的老师似乎因此在疏远我。
        一次,母亲给集体积肥,因为要赶紧回家做饭,所积的青肥来不及过称,就让我去给那时在场的同组的一位大叔说,让帮忙给过一下称。我去了,把母亲的话直接转说了,那里的一伙人把我母亲取笑了一番。青肥还是给过称了,但我羞惭地默默地回去,母亲问我过称了没有,我在羞惭之上又生了怨恨。
        十一岁那年夏天,我的哥从部队探亲回来了。回来的那天,我与母亲正在山上刚收割的田里拾麦穗。一家人高兴得热泪盈眶,母亲让我去二姐家报信。母亲那段时间可能因为什么事,有些不满意二姐,就对我说:幺娃,你去给你二姐说,如果她愿意回娘家来就回娘家来,说她兄弟从部队回来了。
我翻山越岭,去给二姐说:二姐,哥回来了,妈说,你愿意回去就回去。结果,二姐回来了,当着哥、父亲和母亲的面,痛哭流涕地说了许多委屈的话,其中,我的传话也成了二姐说母亲不是的一个理由。母亲那时备受责怨,我也内疚得不行。


[005]芹菜的古怪味道

        011  在叉丫村的第一学期,我教小学三年级。我的班在木楼上。我的卧室的隔壁就是教室。那个时候,我的教育方法非常简单,无耐心给学生讲道理。(从小到大,我的老师也似乎没有讲过什么道理。当然,也许是讲过,但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
        有一天,我把班上的一个在教室里胡闹的学生打得很凶——是用扫把上的竹条打的。这个学生回家给大人告了状,他的父亲跑到学校的操场里来破口大骂。我似乎也知道自己不对,但也没有给这个杀猪匠家长道歉,听随他骂完了事。也许,忍辱是我的一个特点。
        也许,我的暴躁与恋爱失败有关。莫中用见我很颓废,就给我说:
□先生,我给你介绍一位女朋友。这个女孩子是高中刚毕业,没有考上大学,人很漂亮。
我想,既然莫中用他说漂亮,那肯定是漂亮无疑了。我不相信莫中用的其他本领,但我相信他相女人的眼力。于是,在那个冬季,我成天都在等待早点放假。因为放假了,莫中用才能带我去相亲。
        我要强调的是,那个大半学期,我整天都在想象着梦中女孩:她该是如花似玉的,我肯定能一见钟情。就是这种想象,使我忘记了那个冬季的寒冷。
        现在,我才想起来,莫中用这家伙真的私心很重,且极不诚实。理由就是,他的一个姨妹子很漂亮,并且离我们的学校很近,可是,他就是没有给我做媒。当然,我也没有主动提起过。我也许隐隐约约感觉到了,莫中用这个人不会干那种把肥水往外人田里引的事。
不但莫中用不成人之美,而且似乎还是故意让他的姨妹子躲着我,连我见到的机会都很少。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莫中用肯定给他的姨妹子说:少到学校里去,学校里新来的那位先生很坏,既不会为人处事,又成天乱追女人,书也教得不怎么样,你们女孩子家千万要当心这只大灰狼。
我的这个猜测一般不会很错。莫中用绝对是爱着自己的姨妹子的。理由是,那年的国庆节,我在市里买的一瓶美加净在木箱里不翼而飞。我的木箱因为让学生从乡中心校背回来时摔破了,活页不顶事,于是上了锁也等于零。
我当时就直觉是莫中用给我拿了,但没有证据,我不好怎么说。倒是第二年,一次到他的岳父家去,在那里看到了一个美加净的瓶子。当然,也不排除,莫中用的姨妹子也恰好用的是美加净。但是,我以为,这种巧合的可能性很小。
莫中用的姨妹子,身材丰腴而又匀称,脸蛋儿也还饱满,皮肤也算白皙。这位姨妹子在三年后还没有恋爱却怀了孕,去乡医院做人流,被院长相中了,做媒给了自己的亲兄弟。(院长的亲兄弟是高中毕业,戴着一副眼镜,书呆子一样,矮且黑,二十好几了还没找到对象。这也是一种趁火打劫或者捡便宜的买卖)

        012  终于放寒假了。我领了五十多元的工资,就到了莫中用的家里住了一宿,准备第二天去相亲。那天早上,我们吃的是芹菜煮面条。那是我第一次吃芹菜,一股中药的古怪味道,差点让人发呕。饭后我就与莫中用一道赶路了。
我们步行,翻上越岭,走了一镇又一镇。大约是黄昏才达到目的地。原来,我们去的地方就是莫中用的妹妹出嫁的那个村子。那晚,我们在他的妹妹家住。莫中用的妹妹也刚出嫁不久,丈夫在一个化工厂开大货车。
莫中用给我介绍的对象叫华,就在他的妹妹住地的河沟对面。那天晚上,吃饭过后莫中用的妹妹就报信,把那我久盼的对象喊过河来。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我就泄了气。那女子的脸蛋儿再怎么原谅,都不能让我产生欢喜。当然,确切地说,不看脸蛋儿,形象还是不错的。也就是说,身材还是不错的,小巧而玲珑。可要命的是,我那时的审美能力只是在审脸蛋儿的层次。
晚上,一团人坐在火堆旁一起聊天。不一会儿,莫中用把我叫出去问我怎么样。我在心里想:你这个没安好心的家伙,真是如此这般地欺骗良民。我肯定在表情和语言上表现出了失望。但是,莫中用却说,不管同意不同意,初次见面都要给见面礼。我说多少,他说二十元。我想,这也是应该的,于是我给他掏出了二十元,让他把礼钱交给了那女子。那天晚上,我一夜绝望无眠。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那里,准备回家去过年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9-14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006]柏树枝堆满墙

013  我回到家的那天,母亲在准备着年货。我也没有多少事做,基本上是成天把头埋在柴火堆旁烤火,让烟熏,让火毛子往我身上飞。我与父母们也没有多少话可说。新年欢喜之意,似乎早已淡然无存。我不能在家里呆下去了。
我说我不能在家呆下去,是因为在家里没有什么好耍的。哥哥已成家,弟弟在我读师范时就已辍学。弟弟也就读完小学五年级就去学了木匠。并且,我与弟弟从来就没有共同言语。原因是弟弟性格外向,废话太多。
只是,如果弟弟提议下两盘象棋,我还是乐意的。可是,弟弟的棋技与我不在一个层次,因此,下不上两盘也就兴味全无。哥哥过年要与牌友们打牌,而我对打牌向来没有天赋。一个学期,在叉丫村教书,与莫中用打牌,给他交了上百元的学费。结果牌艺还是没有长进,常常是莫中用就割牌了,我还在手忙脚乱地给手中的牌排序。
实在是无聊了,我想到了我初中的同学——也沾一点亲戚。他已结婚了。最关键的是,他家里有电视机,有电视机就可以看到春节联欢晚会,就可以看到类似于唱《我的中国心》的那些明星。于是,我翻过山岭,来到了同学家,晚上看了春节联欢晚会。
同学说,第二天他要到几十里外的一个庙里去还愿。我说那我与你一块去。第二天,同学提着一只大而肥的红公鸡与我一道出发了。在路上,我与同学说起了我谈女朋友的事。我说,我刚认识了一个女朋友,但还没有开始恋爱。朋友说,是哪里的,我说是哪里哪里的。他说:那好啊,我们还了愿一起去,离你的女友不远的地方是我的外婆家。
那是正月初一。我与同学走了两三个小时的路,来到了一个叫闻溪的小镇。小镇的河对面就是一个叫营盘嘴的山。据说,张献忠曾在这个山上安营扎寨,因而有此大名。半山腰有一个粗糙的观音的石像。那里,观音的香火很旺,四面八方都有人来这里许愿或还愿。同学在那矮小的观音面前杀了公鸡,放了鲜血,这就算我们完成了一桩使命。接着,我们空着腹继续上山。山上有卖甘蔗的,我们买了两根,边吃边赶路,目的地就是同学的外婆家。
同学的外婆家,其实已没有外婆,外婆早已过世。也没有舅舅,而是舅舅的儿子们,应该是老表了。到了同学的表哥家,已是夕阳西下。那表哥见我们去,还是很热情,又听说我要去看女朋友,似乎更兴奋。然而,我心里明白,我的确是过年不好耍,才去看那并不喜欢的所谓女友的。但是,我的这个秘密没有跟同学的表哥说。就是我的同学,我也没有跟他说这个秘密。
那天晚上,我与同学睡在他表哥家。那间房很空旷,是用报纸和白纸裱过的,给人很整洁的感觉。同学睡得很香,但我那晚总是睡不着。我在想我要去见的女友。我在想,如果他能变得好看一点就好了。我甚至在想,也许是我那天并没看清楚,说不定她还是漂亮的。于是,我也就真弄不清了自己的判断。总之,我那晚彻夜而想的就是,但愿女友还是漂亮的——说不定还真的是漂亮的呢。

014  第二天早上,我与同学分道扬镳了。我要去见我那希望还美丽着的女友,而同学要回家去了。我没有直接到女友家去。我还是到了莫中用的姐姐家。我已记不清我是否在路上的小卖部里买过白糖或春沙酒之类,总之,莫中用的姐姐见我来了,表现出了一种做媒的喜悦。于是,她立即捎信给河对面的姑娘。不一会儿,那姑娘过河来了,把我接到了他们家。
在女友华家的厨房墙边,堆着许多刚砍下不久的柴。柴似乎还比较湿,又全是柏树枝,因此,在家里烤火,总能闻着一股很浓的柏油味。这种柏树枝的味道是我不喜欢闻的。我家房后,全是柏树,每到冬季,吹大风时,柏树的针叶被吹得到处是。园子里的青菜叶里,也常落进针叶。青菜被母亲做成酸菜之后,我们就会在酸菜里吃到柏树的针叶。这是一种让人恶心的味道。
华的父母们都是农民,这是显然的。不过,她的父亲是一个小商贩,每天都要出去赶场贩卖鸡蛋。她的父亲与母亲都极少说话,反倒是华的弟弟,一个胖乎乎的读小学五年级的男孩子,话比较多。那个小家伙,在我们还愿的山上就见过了,还同行过很长的一段路。可是,在路上,他没有与我们说过话,我们也没有与他说过话。
我与华家里的人都很少说话。当然,他们问我什么,我还是要答的。他们似乎对我小心翼翼,也不多过问我什么。我基本上是吃饭,烤火,睡觉。每一顿饭,都有猪肉炒莲花白,还有猪肉炒豆腐干之类,总之,那肉是很丰富的。这对于我来说,已是不错的生活了。火堆的旁边就是饭桌,到了吃饭的时候,只需转身,就可以入座吃饭。
与饭桌一墙之隔,就是华的卧室。那墙是用篾条与泥隔的,很薄。晚上,我就在华的床上睡觉,华就到他的二妈那里去睡。
白天,我的任务就是烤火。多数时候是华陪着,似乎也没有多少话可说。我内心非常明白,我越是受到贵宾似的待遇,我就越有一种犯罪感。我虽然很喜欢吃猪肉,但华家的肉与饭,我都没有吃出享受来,我倒是每天闻到那浓烈的柏树枝味道,似乎那莲花白的肉与菜里,都有这种味道。
我边烤火,还边看着自己的带的一本书,是一本音乐知识书,那书上讲的是比较系统的音乐知识。看累了,就去床上睡。不知吃了睡、睡了吃的日子过了几天,华说,明天镇上逢场,去赶场吧。我说好吧。第二天,我和华就步行出发去赶场。
在路上,大概华说到了将来的什么什么,我就很苦闷地用脚踢着公路上的土,白色球鞋把黄土踹起飞得老高。我含糊其词地说,我很不满意生活的现实(在内心,包括恋爱),但华似乎什么也没有听见。
我们继续往镇上走。我知道,我在犯罪,在欺骗我的女友。按华的逻辑,我最少是爱上她的,否则,不爱上,怎么会过年跑到她家去呢。或者说,华家人都以为我是爱上华的。
然而,只有我明白,我就是不爱华,但又在华家过年的一个人。于是,对于我,有人陪着,看似不寂寞了,但却更加寂寞。我还没有找到我的爱,也没有人了解我的心。华也没有任何现象让我觉得她是一个有洞察力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007]在嘉陵江上

015  我与华去的那个镇,就在嘉陵江畔。那天早上有薄雾,薄雾散后是太阳。我们在街上的百货商店闲逛。闲逛过后,我们就决定到江对面的沙滩上去走走。
沙滩是我喜欢的。我小时候,在电影里看到过沙滩。电影里的沙滩上还有椰子树。那沙滩与椰子树,又往往是情侣牵手奔跑追逐的背景。于是,我每看到沙滩,总以为有一种魔力吸引我。似乎在那沙滩上,有无形的美丽天使存在。
嘉陵江的沙滩,也不是我第一次去。我师范毕业前的实习地点,也是在嘉陵江畔的一个镇,只不过在上游。
那是一个四月的天气,万物都在勃发。我紧张地去给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上课,我也记住了那个四月的气息。那个四月,是应该产生一点爱情的,比如,我就看到了我的同学们有几对手拉手走过小溪。我也在旅馆的楼上,与同学跳迪斯科。那些同学扭着跨部的夸张动作,让我记忆犹新。
然而,我在那个四月,一点艳遇都没有发生。我只是爱上了那虚空的沙滩。我记得,我在沙滩上问过我的教育学老师,我说:老师啊,我觉得我现在特别空虚,你说这在教育学该怎么讲啊?同学们惊讶地看着我,而那位在讲坛上把无味的教育学讲得天花乱坠的有趣的老师,好像只是说了哈哈、哈哈就完了。
那天的提问,似乎应该是我读师范以来,第一次向教育学老师提问。我的人生难题,他并没有给我做任何问答,于是,我就预感到了,人生,真是一个太深奥的问题。连老师都回答不出来的问题,难道不深奥么?

016  过江是免费的。我与华坐渡船过去,就到了沙滩。沙滩上的鹅卵石非常干净,灰白的颜色,走在上面会发出哗哗的声响。这声音是我在上面用力踩出的。
我与华并不是肩并肩地走,肯定是有一短距离,但这距离也不是很大。应该说,我基本上是沉默,华似乎也没有说出什么让我好奇的言语。我的沉默来自于哪里,我不知道。我没有在沙滩上对华说过花言巧语,也没有在这个沙滩上对我的这桩恋爱做任何美好的联想。我只是沉默,华也多是沉默。
我们沿着江边的沙滩往下游走。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无知的空旷。在我看来,下游,应该是有更广阔的沙滩,那是我最想见到的风景。
然而,真的往下游走,沙滩却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宽阔。有的倒是被夏日的水淹过的芦苇,歪曲在大石头边。没有沙滩,大石头也算是好去处。我与华在靠岸的一个大石头上坐着。坐在那灰白、干净而不平的石头上,面向江心,可以看到水鸟在空中飞翔。江上并没有行船,渔船也没有。太阳照着大地,也照着我们。显然,我感觉到了太阳的暖和。不一会儿,人就觉得懒洋洋的。于是,我用手枕着头,就仰过去躺在石头上,让阳光来温暖我的胸和脸。
我眯着眼躺着,华坐在我的身旁。不知过了多久,我觉得华靠在了我的膝上。我稍稍睁眼,见华是用肘靠在我膝上的,侧卧着的姿态。我没有移动我的身体,任这膝盖成为她的物理支架。我心里想,这恐怕就是恋爱吧,恋爱就是两个人依偎在一起,彼此依靠。我的内心,突然涌出一种暖流,觉得恋爱是多么美好的事,这是我从未体验过的。因为,从来没有女孩子这么靠近过我。于是,我似乎又从内心涌出了一些感激之意。
但是,这种感激仅仅是江水中的一朵小小浪花。这种感激的浪花随着时间之流很快消逝了,取而代之的是内心无声的长叹——唉,她如果长得稍微美一点就好了。
然而,她的脸,一点儿也不让我产生美感。这都是严峻的现实。这也是我无数次想改变而又不得改变的眼见之实。于是,我的那幸福而美好的小浪花迅速化为一种酸痛,这种酸痛由胸中传遍全身每一块骨头,每一块肌肉。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表示了我的惊醒,我要起身了。起身的理由很充分,躺得太久,人也会疲倦的,况且,冬天的石头毕竟是冰冷的,本不是睡觉的地方。华也移开了她的肘,坐直了身体。
沙滩上没有什么好去处了。再看看下游,似乎也没有广阔的沙滩,于是,我们决定返回。
坐渡船过江,向上行就到了街上。我想,那天应该还是在一个小饭馆里吃了米饭和炒菜的。这毕竟是与女友在一起,到中午不吃饭是不合人之常情的。尽管,我没有在街上吃饭的习惯。

017  我不在街上吃饭的习惯,可能来自于我父母的言传身教。我从小就听父母们常说,赶场在街上吃饭,这是一种可耻的行为。赶场嘛,肚子饿忍一忍回家吃就行了吧(乡场离我家有二十里路),还在街上吃什么馆子。吃馆子,是一种贪吃和浪费。
父母们都知道,街上馆子的饭菜,味道还是好的。正因为这味道好就去吃,这就是一种享乐。这种享乐,在父母看来,与艰苦朴素是相悖的。于是,我们从来不在街上吃饭。
我不在街上吃饭,理由应该有些变异。一方面,的确是好吃的有点贵,便宜的又不怎么好吃。贵的不划算,吃了钱就完了,不吃钱还在。饿几顿,对人也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另一方面,在我看来,街上的饭馆都是不卫生的,病菌太多,会传染。基于这两条理由,我只要出门在外,就会本能地绝食,少则一两顿,多则一两天。


[008]踹起马路上的黄土

018  我与华赶完场,还是步行回去。我们一路还是说了一些话,但我似乎有些心不在焉。我走路时,仍然喜欢踹起马路上的黄土。还记得,我穿的是黑色的暗条纹的西装,打着红色领带。裤子是黑色的,鞋子是白色的球鞋。我走路时,多数时候把手插在裤兜里。
晚饭后,大家照例是坐在火堆旁烤火。烤到一定的时候,其他的人们就都睡去了,于是,就只剩下了我和华。华迟迟不睡,我也就只有在火堆边老坐着。我们同样是没有多少话可说。我坐疲倦了,就把头垂着。华也疲惫了,她的头靠在了我的膝上。我的心似乎也有些软了,我的手应该是抚摩过她的头发和肩。
在火堆旁坐得太久了,夜也深了,应当睡去。华不打算离开。我说,那就在这里睡吧,于是,我们就在一张床上睡了。
华只脱掉外面的衣裤,身上的毛衣和秋裤之类还穿在身上。我也是同样的只脱了外衣。于是,我们睡在一起,开始并没有肤皮的接触。
也许,一男一女睡在一起,在我们的印象中,总应该发生点什么事,于是,似乎我们后来有了皮肤的接触。但是,我却是毫无斗志,没有一点英雄无畏的气概。关键是,我的本来应当勇敢的器官,一点力量也没有。也就是说,那天晚上,我的男性的功能没有启开,并且,还从来没有启开。
若干年后,我把这次遭遇讲给亲密的同事,他们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同事的意思说,你去哄小孩子吧,干柴见了烈火,岂有不燃之理。面对同事的不信仰,我真是有百口也莫能辩。好在我想到了,辩清了也没有什么意义,一不增加工资,二不增加荣誉。不过,我对同事的固执感到有些气愤:为什么真理要人相信,就这么难呢。

019  第二早上,华起床很早。她站在床前梳头,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我从侧面看去,在一瞬间发现了她很美。但是,那美只有一瞬间,毕竟,那个侧面的影子,不可能定格。
一会儿,华被她的母亲叫去了,好像是盘问了一些什么。我很担心,后来我问华,华说,她的二妈知道她昨晚没有去她家睡,于是,就告诉了她的母亲。我很怕华的母亲打骂华。还好,我并没有见到华有什么不快乐,于是,也就放心了一些。但是整个一天,都还是的一些做贼心虚的味道。
后来,华再也没有与我同床而睡了。我在那里,整天还是吃饭,烤火,睡觉。烤火的时候,多数时候还是华陪着。
我的生活,每天早上都有一碗加糖的荷包蛋,中午总有丰富的猪肉炒莲花白。每次我端着那盛满鸡蛋的碗,就感觉到我的小偷式的卑鄙。每当我在中午看着那桌上的肉菜,我就感觉我浪费了别人太多的物质财富。我知道,那些猪肉,都是华的父亲每天早出晚归,通过贩卖鸡蛋换来的几个小钱买回的。华的父亲,同样是不多话的一个人,每天早上都只看到他往垫着稻草的背兜里数他的鸡蛋。
但是,我还是日复一日的在华家呆着。他们的意思是,让我等到开学再回去教书就是了。我相信,他们也是真心在留我,再加之,回去也很无聊,于是,我也就继续呆着。
有一天,我无意中打开了华的书箱,我看到了华读高中时的一个补考通知单,好像有两门功课是不及格,通知要补考。于是,我觉得华不能升大学也就在理由之中了。
那个时候,我并没有对华的高考落榜产生多少同情。我知道,考大学,那本来是极少数人的幸运。多数人,读高中并不是理所当然地进大学。于是,我没有为华落榜表示什么遗憾。
但是,似乎有一次,我与华说到了考大学的事。她好像说,如果真的她考上了大学,还会与我谈朋友吗?这的确是一句大实话,但是,我当时差点说出来:你考上大学,我也不喜欢你。可是,我没有说出这句话,我只是含含糊糊语无伦次的说了类似于,我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的一些话。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把马路上的黄土踹得老高。
显然,华并没有理解我的这些动作。因为,他从来没有对我的这些动作提出过疑问。似乎,这些动作,这些习惯性的动作,并没有引起过她的一丝注意。于是,我的内心也就觉得更加寂寞了。

020  后来,我与华又去了逛了一回附近的一个小乡场。我在那个小乡场上买了几包三角牌香烟。我本不抽烟,但为了应酬也买来装在身上。有时自己也浪费几支,烟雾只从嘴里经过,并不入肚——人们把这种现象叫做吃过口烟。
那天,在镇上,华指着远处给我说,看,那是一对刚结婚的夫妇。她给我说,男的在供销社,女的是农业户。也许,她的本意是说,你看,农业户口的人,也能与商业户口成为婚配。
但是,我看到的,是女的穿着一身红衣服,高大美丽,男的也只是相貌平平。于是,我非常地羡慕或者说有些忌妒那个供销社的男人了。当然,我也就相应地自卑。把那漂亮的新娘与我的女友对照,我除了怨恨自己的命途多舛之外,还有什么呢?
华没有预见到,同样一个实事材料,我与她有了不同的解读。当然,也可以说,同一个实事材料,它本身蕴涵着不多的寓意。还可以说,华提供给我的教育实例,不但没有达到她预期的教育目的,反而使她的学生想入非非,甚至造成了她本不想要得结论。但是,更可悲的还在于,她并不知道她的学生正在想入非非。

021  还有三五天就开学了,我终于下定决心要走了。我也一直,几乎天天都在心里提醒自己,该走了,该走了。多在这里一天,就多一天的内疚,就多一天的不安,就多一天的可耻。但是,不知是什么更可怕的东西,使我选择了如此无耻地生活。想来,那一定是比内疚、不安和可耻更可怕的东西了。
但是,我决心要离开华家。显然是,我不能忍受了。我情愿回到我的个人的寂寞里去,我也不愿选择这表面的欺人的合群和热闹。于是,我对华说,我明天就要回去了。
在说回去的头一天下午,我与华还到她家的菜园子里看她母亲拔萝卜。在地里,她的母亲说,再多呆几天吧,开学了,让华送你到学校。听这话,我连忙说,不不不,我还要回去办一些事,还要回老家去看一下父母。
第二天早上,华把我送上了车。我没有做任何流连的表情,华似乎也表现平淡。我一坐上车,就希望车马上启动。我很怕有人把我从车上抓下去。我真的像个小偷。
车开动了,我的心也就开始放松了。一种重负的解脱感,随着车子前行,变得越来越轻松。走得快要进县城时,我就像一个重刑犯被释放那么幸福。
回到家里,新年的闲适景象也早已没有了。母亲在菜园子里做着活,见我回来,问起我在外面的情况,我随便应答了几句。母亲见我不想说,也没有多问。我在家里也是呆不住的,还是去学校吧,提前几天去,准备一下好开学。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与剑门有关(长篇连载)

OK欢迎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4-9-17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009]玻璃坛子萝卜干

022  我记得,我从华家离开的那天,天气还是阳光明媚。因为是春季了,天气也变得暖和了许多。我过县城时,在百货大楼买了一把电热梳,还买了一个透明的玻璃坛子。我想用这把梳子,把我的发型改变一下,用玻璃坛子泡泡菜来改善生活。
我家离要去的叉丫村,要过三道河,翻三座山。我回家的第二天,就去了学校。我走的时候,母亲让我带上萝卜干。母亲说,萝卜干泡泡菜味道很好。于是,我走拢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烧开水,再把开水凉冷泡泡菜。
我要说明的是,我在叉丫村教书,几乎谈不上吃菜。刚去的时候是秋季,我教的学生有给我拿菜瓜的。后来,可能是我没有礼尚往来,也没有谁给我拿什么菜。只是碰到一些邻近学校的农民,他们见面就说:我家有酸菜。
他们的意思是,没有菜吃,如果不嫌弃酸菜,我们倒是有的,其他的菜,是没有的。当然,我从来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菜园,但是,我相信,他们肯定是经常吃酸菜的。吃酸菜,是那个地方的习惯,也是我家乡的习惯。然而,我恰恰是不吃酸菜的。
我不吃酸菜的历史,始于读师范。我在读师范时,似乎知道了科学家说,酸菜里有一种什么酸,是一种致癌物质。于是,本来也吃酸菜的我,就不吃酸菜了。为此,许多人以为我在忘本变质。
从我所在的学校,到乡镇集市要走一两个小时。我没有买过菜,最多就是准备几袋豆豉下饭。至于肉,我也不买。一方面,没有吃肉的习惯,另一方面,肉比较贵,还有一方面,我对吃也并不打算有什么讲究。比起精神上的痛苦,那嘴上的清苦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还没有开学,我在学校里煮着稀饭,下着萝卜干泡菜。吃了就坐在床上看书,到了该做饭的时候,我又起来做饭。一日三餐都是白米稀饭加萝卜干泡菜。日子清闲,无人打搅,似乎还很值得珍惜。
我原先刚到村上的时候,常常在内心冒出一个比喻:我是一只落在陷阱里的狼。我的眼睛,也确实常常发出绿荧荧的光。我把头向着天空和外面的世界张望,并且头望得老高。我总在琢磨外面的旷野。我的对外面世界的求知欲望,让我常常魂不守舍、心不在焉。
现在,外面的世界,也让我失望了,心也累了,于是,龟缩在自己这陷阱里,反而觉得安全闲适,甚至还有一点温馨了。我似乎爱上我的陷阱式的生活。因为,现在,从华那里回来之后,我的心似乎被放平展了。我结束了小偷生活,或者说,我是做小偷做累了,现在过的是金盆洗手、改邪归正之后的新生活了。

023  终于,学生开始到校了报名了。莫中用开学的第一天就给我说,他要来住校,并且就住我在楼上的房间。理由是,她的妻子要生产了,不能在楼下,楼下比较潮湿。其实,楼下岂止是潮湿,根本就是四壁通风。于是,我开学就让学生给我找来麦壳儿,再用麦壳儿和泥。我亲自动手,把楼下的篱笆墙壁的洞补上。许多地方,还要加上一些篾条编织后再糊泥。那几天,天气乍暖还寒,还飘过一阵雪粒。
我楼下的房间,一间做厨房,一间做睡房。灶也是新砌的。一个独灶,就是几块砖,再抹上一些麦壳儿调和的黄泥就成了。我的教室也就在隔壁。我初到楼下住,最先几天,踩在黄土上,感觉还很有些踏实而亲切(也许这就叫亲近土地)。
我在我的那黄土地面的房子里,上课,做饭,吃饭,看书,睡觉。
春天的日子,在空气里总给人带来一些无名的兴奋。于是,生活也说不上什么绝望,希望倒还似乎没有在春光里泯灭。
大约不到半月,我收到了华的一封信。那信,内容也就是一些问候和关心。然而,我就怕这种关心。有这种关心,恰恰我觉得厌烦。我最希望,而又觉得不可能成为实事的就是,华将我忘却。
莫中用那学期开头,还是来去匆匆地跑通学。有一次他在楼上外面的土坎上,远远地对我说:先生,你如果不同意,就早点给人家一个答复,否则,小心让你给人家赔偿青春损失费。
莫中用真的在恐吓我。他最先说的是:
你应该表示同意这门婚事才对。如果不同意,谁让你在过年跑到别人家里去?那女孩子家里,是男人随便去的么?
我知道我有错,于是,我没有跟莫中用分辩。我只是表示,我现在很累,不想谈婚姻的事。莫中用知道了我对这门婚事的不满意,但是,他还是抛下了一句话:你在别人家里呆了那么久,哼,如果倒是跟女方睡了觉,那你先生就认了吧,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莫中用的这最后一句话,的确让我有些恐慌。但是,我心里明白,我也并没有对华怎么样。我还是认定,这个世界肯定还是有公理,我不相信婚姻可以强迫。如果,有人真的告我有罪,我情愿成为被告,也不会去答应我不喜欢的婚姻。

 楼主| 发表于 2014-9-17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009]玻璃坛子萝卜干

022  我记得,我从华家离开的那天,天气还是阳光明媚。因为是春季了,天气也变得暖和了许多。我过县城时,在百货大楼买了一把电热梳,还买了一个透明的玻璃坛子。我想用这把梳子,把我的发型改变一下,用玻璃坛子泡泡菜来改善生活。
我家离要去的叉丫村,要过三道河,翻三座山。我回家的第二天,就去了学校。我走的时候,母亲让我带上萝卜干。母亲说,萝卜干泡泡菜味道很好。于是,我走拢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烧开水,再把开水凉冷泡泡菜。
我要说明的是,我在叉丫村教书,几乎谈不上吃菜。刚去的时候是秋季,我教的学生有给我拿菜瓜的。后来,可能是我没有礼尚往来,也没有谁给我拿什么菜。只是碰到一些邻近学校的农民,他们见面就说:我家有酸菜。
他们的意思是,没有菜吃,如果不嫌弃酸菜,我们倒是有的,其他的菜,是没有的。当然,我从来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菜园,但是,我相信,他们肯定是经常吃酸菜的。吃酸菜,是那个地方的习惯,也是我家乡的习惯。然而,我恰恰是不吃酸菜的。
我不吃酸菜的历史,始于读师范。我在读师范时,似乎知道了科学家说,酸菜里有一种什么酸,是一种致癌物质。于是,本来也吃酸菜的我,就不吃酸菜了。为此,许多人以为我在忘本变质。
从我所在的学校,到乡镇集市要走一两个小时。我没有买过菜,最多就是准备几袋豆豉下饭。至于肉,我也不买。一方面,没有吃肉的习惯,另一方面,肉比较贵,还有一方面,我对吃也并不打算有什么讲究。比起精神上的痛苦,那嘴上的清苦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还没有开学,我在学校里煮着稀饭,下着萝卜干泡菜。吃了就坐在床上看书,到了该做饭的时候,我又起来做饭。一日三餐都是白米稀饭加萝卜干泡菜。日子清闲,无人打搅,似乎还很值得珍惜。
我原先刚到村上的时候,常常在内心冒出一个比喻:我是一只落在陷阱里的狼。我的眼睛,也确实常常发出绿荧荧的光。我把头向着天空和外面的世界张望,并且头望得老高。我总在琢磨外面的旷野。我的对外面世界的求知欲望,让我常常魂不守舍、心不在焉。
现在,外面的世界,也让我失望了,心也累了,于是,龟缩在自己这陷阱里,反而觉得安全闲适,甚至还有一点温馨了。我似乎爱上我的陷阱式的生活。因为,现在,从华那里回来之后,我的心似乎被放平展了。我结束了小偷生活,或者说,我是做小偷做累了,现在过的是金盆洗手、改邪归正之后的新生活了。

023  终于,学生开始到校了报名了。莫中用开学的第一天就给我说,他要来住校,并且就住我在楼上的房间。理由是,她的妻子要生产了,不能在楼下,楼下比较潮湿。其实,楼下岂止是潮湿,根本就是四壁通风。于是,我开学就让学生给我找来麦壳儿,再用麦壳儿和泥。我亲自动手,把楼下的篱笆墙壁的洞补上。许多地方,还要加上一些篾条编织后再糊泥。那几天,天气乍暖还寒,还飘过一阵雪粒。
我楼下的房间,一间做厨房,一间做睡房。灶也是新砌的。一个独灶,就是几块砖,再抹上一些麦壳儿调和的黄泥就成了。我的教室也就在隔壁。我初到楼下住,最先几天,踩在黄土上,感觉还很有些踏实而亲切(也许这就叫亲近土地)。
我在我的那黄土地面的房子里,上课,做饭,吃饭,看书,睡觉。
春天的日子,在空气里总给人带来一些无名的兴奋。于是,生活也说不上什么绝望,希望倒还似乎没有在春光里泯灭。
大约不到半月,我收到了华的一封信。那信,内容也就是一些问候和关心。然而,我就怕这种关心。有这种关心,恰恰我觉得厌烦。我最希望,而又觉得不可能成为实事的就是,华将我忘却。
莫中用那学期开头,还是来去匆匆地跑通学。有一次他在楼上外面的土坎上,远远地对我说:先生,你如果不同意,就早点给人家一个答复,否则,小心让你给人家赔偿青春损失费。
莫中用真的在恐吓我。他最先说的是:
你应该表示同意这门婚事才对。如果不同意,谁让你在过年跑到别人家里去?那女孩子家里,是男人随便去的么?
我知道我有错,于是,我没有跟莫中用分辩。我只是表示,我现在很累,不想谈婚姻的事。莫中用知道了我对这门婚事的不满意,但是,他还是抛下了一句话:你在别人家里呆了那么久,哼,如果倒是跟女方睡了觉,那你先生就认了吧,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莫中用的这最后一句话,的确让我有些恐慌。但是,我心里明白,我也并没有对华怎么样。我还是认定,这个世界肯定还是有公理,我不相信婚姻可以强迫。如果,有人真的告我有罪,我情愿成为被告,也不会去答应我不喜欢的婚姻。

 楼主| 发表于 2014-9-18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010]蓝色塑料袋

024  四月的一天,午后,华不期而至。我感到很突然,也有些不安。莫中用提醒我,要好好对待,即使不喜欢,也应好好待别人。我觉得莫中用说得很有理,还是比较客气的接待了华。
华来时,手中提有蓝色塑料袋。塑料袋就放在我房内的桌子上,桌子上有学生作业本之类。华在我的房内,坐在靠窗的书桌旁一个条凳上。我就坐在床上,与她保持有一段距离。这个距离让我看着她的背。华在书桌上随意地翻着教课书。我就这样陪着,仍然是都没有多少话。当然,也没有问我喜欢还是不喜欢,这样类似的话,她都没有问。
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看华坐在条凳上那单薄的背影,觉得与我一样可怜。但是,我没有说任何安慰的话,更没有去抚摸她的头和肩。我们静静地呆着。后来,华说:
我只是来看看你,也没有什么特别事,明天,我就回去了。
我说:谢谢你,那我明天送你吧。
我没有说要留她呆几天的话,因为我确实不想见到她。
晚上,华跟莫中用的妻子在楼上睡,莫中用下来跟我一块睡。莫中用跟我说:你不喜欢别人,但你明天应该把别人送一程路才说得过去。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我就陪着华走上公路,路上我们还是没有多少话。走了两三个小时,到了国道108线,我与华坐上车。又过了一小时,才到了县城。
到了县城,已到中午了。我问华:还是去吃饭吧?华说:我一点也不饿,你如果饿就吃。然而,我本来就有出门绝食的习惯,于是,也就没有吃饭。
走在桥上,华买了两斤梨,我要付钱,她坚决不同意。她取出一个较大的梨,交给我。我接过了梨,感觉到了华的温情。我把梨揣进西服里,继续往车站走。
到了车站,我把华送上了车,车开动之后,我也就像完成了一件重大的使命。

025  我把华送上车之后,也就当天返回了学校。回到学校,我打开桌上皱巴巴的蓝色塑料袋。原来,那袋子里装着的是一小捆窝笋和二十个鸡蛋。我想到了,我的女友,就是手提这塑料袋走路,坐车,又走路,最后才到了这里的。窝笋和鸡蛋,这两样东西,是我在叉丫村还没有吃过的。
我真不忍心吃华留下的菜和蛋。但是,我又知道,我不能退回去。我也不好意思让莫中用拿去吃。我怕在他面前说起华的事。看着那已发黄的菜叶,于是,也就只有把它在两天里炒了吃掉。
至于鸡蛋,我没有炒了吃。我是早上用开水冲了吃的,这样就免去我好几天做早饭。于是,我觉得,有鸡蛋的生活,那就是幸福生活。可是,我总在想,要是我的女友漂亮些就好了。有漂亮的女友,再加上这鸡蛋,那就是完美的幸福生活了。
可是,这种完美的幸福生活,只不过是我在春季里的一个梦。

发表于 2014-9-20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剑门有关的小说写得不错

发表于 2014-9-23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

 楼主| 发表于 2014-9-25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读者回应得多,发帖就会持续。

 楼主| 发表于 2014-9-25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011]有米吃米有面吃面

026  米饭与萝卜干泡菜,虽然吃起来还可口,可是几个月都吃这些,也似乎吃得有点太单调了。况且,口袋里的米已不多了。听同事们说,区政府所在地的粮店卖的面条还好吃,于是,我打算去买面条。
星期天,我让我教的三年级的学生背上背兜,七八个人与我一道步行去买面条。我们上山,顺着宽大但并不平坦的公路行走。一路可以看见田里拔节的麦苗,豌豆花也开得很亮。春天的田野,还是充满着色情的味道。我的那些学生们,一路也蹦蹦跳跳,玩得很欢。
我们行走的路程,单程三小时,来回要六小时。买到面条回来,已是黄昏。七八十斤面条,也让弟子们背得有些疲劳。
那天晚上,我就煮了刚买回来的面条,放点芫荽菜,确实不错,有麦子的味道。从那顿饭开始,我几乎是天天,且每顿都吃面条。因为,米吃完了,也只有面条可煮。这面条大约吃了三个月。
当这三个月面条吃完了之后,我就又决定改变一下生活,由吃面改为吃米。吃米,一般不是煮干饭,而是煮说不上是稀饭,也说上是干饭的那种。菜,基本还是萝卜干泡菜。
由于这种饭和菜长期吃,胃部常常返酸。每次吃完饭,脑子里就冒出一个想法:下一顿饭不做了,吃得太没意思了。可是,每当到了该做吃饭的时间,肚子里又觉得还是要吃饭才行,于是,又重复着煮那不干不稀的米饭,并且,还是要打开玻璃坛子,从坛子里夹出几根白色的萝卜干放在碗里。

027  我把女友华送走后,再也没有听到她的消息。时间长了,我吃鸡蛋的歉意,也慢慢地消去。我似乎在某个地方读到过一句名言:只有享受到爱情的人,他们才愿意活下去。于是,我常常觉得,与伟人比较起来,我活得有些苟且偷生。
不过,我在叉丫村教书,每到星期天,总要走路到108线去坐车进城(或者是县城,或者是市里)。进城也没有必须做的事,总是在百货大楼等地方闲逛,只是,逛得最多的还是新华书店。但是,我并没有买多少书,主要是书太贵。一本书,要好几斤或十几斤大米的钱。但是,我还是买了几本高考复习资料,准备参加成人高考。我买回来那些书,晚上在床上看,那在师范里没听懂的《地理》,居然看懂了。
其实,我之所以几乎每周都要进城,主要是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我在叉丫村,不能听到任何外面的世界的信息。我每周都要外出,这就等于把工资贡献给交通事业。通俗地说,就是把几个小工资,全部垫了车轮。
另一方面,我也的确是希望在外面能遇到知己或者红颜。然而,也的确就在那个五月的某一天,从县城里回来的客车上,我认识了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012]文艺青年强奸犯

028  在我说这个女孩子之前,请让我插入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就是,就在我刚出来工作的第三个月,我的一个师范的同学进了牢房。这个同学也就分配在与我比邻的一个乡的村上。据说,犯罪事实是,借酒强奸了本校的女老师。这位女老师是顶班的,人也不漂亮,甚至还有点丑。这位女老师据说本来是不打算报案的,但男友发现了,不能忍下那口气,就报了案。
这个男友我认得。我毕业实习的地点就在那个乡中心校。这个男友应该说是我们的师兄,比我们先工作一年,在中心校教书。个子较矮,络腮胡子,打篮球很敏捷。我去实习的季节是在四月。那时,这位师兄几乎天天往乡下跑。据说,师兄在疯狂地追求乡下的一个老师。我当时,对这位仁兄的勇猛精进,发自内心地佩服。就是我佩服的这位仁兄,把我的同学告进了牢房。
当然,客观地说,我的同学也不是省油的灯。我的那位同学,身体文弱,成天总像瞌睡没有睡醒的样子。文章写得不错,读了《荷塘月色》,就可以写出与朱自清同一种情调的文章,有着浓郁的文艺青年气象,为此,我对他刮目相看。
使人刮目相看的还因为,我的这位同学,在进师范不到一个月,就有了纵火嫌疑。原来他吸烟时,把烟头扔到了别人的被子上,把整个寝室里的床上用品化为灰烬。这对读师范的贫寒子弟们,是一个极大的经济损失。
还有,这位同学在师范谈恋爱很投入。由于女友告吹,他一气之下喝了一百片安眠药。好在发现得及时,抬到县医院洗了胃才算没死。

029  我是在同事们那里听到关于强奸的故事的。同事们都很同情我的同学。他们说,一个师范生,好不容易脱了农皮,又一下子被送进了班房,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听到这话时,心里也真有些怕。我怕我是不是终有一天,也像我的同学一样被人告成强奸犯。
尤其是,我过年时,在女友华家里呆了那么久的时间,并且,也确实与女友同过一晚宿。如果,我不同意结婚,他们联合起来告我强奸妇女,那我真的就完蛋了。于是,我在与女友过年的这件事上,有一点像惊弓之鸟。
关于那位把我的同学送进牢房的师兄,还是与他的女友结婚了。但是,在孩子不到三岁时,又离了婚。离婚过后,我见过那位师兄的前妻。人长得个子还是较高,很结实,很健康,只是没有多少女人的气息。
我的那位师兄离婚后,调到了与我较近的一个乡的村小教书。后来,他又娶了村学校附近的一个少妇。这个少妇是一个独生女儿,招赘了一个外地手艺人。我的师兄到那里以后,就后来居上、鹊巢鸠占,把那个女婿给赶跑了。[这位师兄,后来在89学潮时,流窜到省城的大街上,尾随游行的队伍看热闹,并且,在看热闹之时也往一些地方(商场、人群?)扔石头。只是,可能因为无党无派,几天后,又一个人回到了村上]
原来,我的勇猛精进的师兄,还是在勇猛地精进着。而我,似乎是一个行动的矮子,只有利用星期天,去外面的世界走马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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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非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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