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龙蚕中学事件炒得沸沸扬扬,教育局虽然作了回复,但依然没摆平,大有不把副校长搞下课不罢休之势。 窃以为借助网络,捕风捉影,小题大做,恶意炒作,丑化教育,以达不可告人之目的的行径是可耻的。此风不可长,此罪无可逭。教育局应挺起胸膛,昂起头颅,有理有节地予以回击,以维护教育的尊严和教师的权益,切不可再低三下四,唯唯喏喏,以待宰羔羊之态示于众人。 纵观历年教育之闹剧,颇多感触,块磊于胸,不吐不快: 一、教育是个箭靶 最无颜面的是教育,最无尊严的也是教育。但凡是个人,哪怕他是流着口涎的智障白痴,也可对教育指手画脚,哪怕他是粗陋鄙俗的贩夫走卒,也胆敢对教育说三道四。貌似教师全是饭桶,只有他才是真正的行家。学生成材了,是自己生得好,该成材;学生不成材,是教师教得孬,误人子弟。教育就是弱势部门,人人都可口诛笔伐,所有污水都可往教育身上泼。 二、教育是块唐僧肉 学生出了一切事情,找学校。死了伤了找学校,残了废了找学校,成绩不好找学校,心情不快找学校,甚至大便不通月经不调都通通找学校。学校是块唐僧肉,人人都想分杯羹。 历年来所有与学校有关的事件,哪一回学校跑脱了的?哪一回不是赔钱又赔话,输钱又输人?享受多少利益承担多大责任,拥有多大权力承担多少义务,请问国家给了教师多少工资给了学校多大权力?教育凭什么就该装孙子?给予无限小,要求无限高,天下哪有这个理! 三、教师是个怪胎 束缚教师的,除了一般的法律,还有《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这倒没什么,人人都得守法,同时也要遵守行业规矩,这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 但可笑的是,全社会把几千年来积淀而成的所有对教师的要求,强加于当代教师一身,却又把几千年来积淀而成的对教师的尊重与爱戴抛之于后。既要教师学高为师,为人师表,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却又鄙视教师,侮辱教师,对教师这一职业嗤之以鼻;既要教师守得清贫,耐得寂寞,君子固穷,却又嘲笑教师穷酸迂腐不开窍;常以“天地君亲师位”来勉励教师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却又绝不肯上一柱香磕一个头。这岂不怪哉? 教师就是这样在夹缝中生存,教师就是这样一个怪胎:学问上你必须是大师,道德上你必须是圣人,能力上你必须是超人,但是经济上你必须是穷人,社会上你必须是矮人,享受上你必须是废人。 废话完了,说点实际的,我认为龙蚕中学事件教育局处理过重,理由如下: 1、 学校并未实行坐班制,教育的特点决定了学校不可能朝九晚五,上课之外的时间不属于上班时间,上好了课改好了作业完成了教学任务就叫尽职。 2、 领导干部或教师从事第二职业并不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有损教育人的形象,这只是个观念问题,陈旧的观念必须改变,一味迎合某些人的过分要求是不对的。 3、 不应该责成那个副校长停止婚庆公司工作,凡事要有法可依,请求哪条法律规定了教师不能从事第二职业?现在是法制社会,凡事要讲法。
本帖最后由 我歌我狂 于 2014-9-29 10: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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