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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十二年打官司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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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01:17 | |阅读模式


我名陈虎彪,是一名道桥工程师,我有一垫资500万元的工程案子一直从低层打到了最高层,十二年之久七个判决。十几年前上千万资产的我一下子就成了名符其实的穷光蛋。也许你不禁要问为什么?我认为这是因为当今法院的腐败。某些院领导和法官不顾国家法律贪赃枉法,唯权唯钱唯物为亲,不讲正义。害得天下有无数个“陈虎彪”还在继续遭受着某种冤屈的煎熬,我只是其中的一个。打了十几年的官司,我已经一无所有,负债累累,且因长期被忧愁困扰身患血病:骨髓多增症。人们常言道:法官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还要吃中告。十几年马拉松式的官司让我对这句话有了极其深刻的理解。在这里写下我的亲身经历,一个是与仍在官司中挣扎的同志互勉,一个是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建议和帮助。

案子:达成铁路DK205至206段工程案
原告:陈虎彪
被告:中铁十九局三处

我的案子在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审理了一年多刚准备判决之时,中铁十九局三处处长陈尚贵,不知用什么手段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1997年7月下达了一个通知书,说是铁路上的案子应该由铁路法院办理,案子就从遂宁法院转交给了成都铁路法院。

第一个判决:
遂成都铁路法院的郭某和徐某开始接手审理我的案子。他俩是人民的好法官,不吃不喝也不拿,但是在开庭审理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上级领导亲自找到他们,欲迫使其乱来。当时他们对上级领导说:经我们调查陈虎彪这庄案子本来就是冤架错案,如要叫我们不依事实办案请领导另找别人,我们退出。最后郭徐二人为了给上级领导有个交代,只给我判了一半的钱近180万元,我想可以拿这笔钱东山再起了,可以再去接工程把钱赚回来,可谁知一分钱都没拿到。

第二个判决:
我当然不服,就起诉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受理了此案,李某为审判长。当时我方律师刘某是资阳经济律师事务所的。刘叫我拿5万元给他去疏通省高院的关系。我没钱,东拉西借才凑到5000元给他。这时成都大家律师事务所主任给我打电话说:刘在省高院没有关系,我有很好的关系网。只要你写个承诺给我的事务所,承诺胜后给我10%的费用,我保证维持原判。刘不答应把案子让给他,他说:所谓的关系就是讲钱嘛!现在法官判案都要吃钱,大部分都由律师转送,不然不会收的。如果你不想给钱就乱判少判或不判。果然在之后的几次开庭审理中审判长李某都在逼拖。最后在1999年10月20日李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判了个事实不清。撤销成都铁路运输法院(1998)15号的民事判决,发回重审。
在这个判决中审判长李某因为没有得到好处荒唐的敷衍结案了。

第三个判决:
成都铁路法院副庭长许某为审判长,我亲自去找过他,希望他能依据事实办我的案子,我一定会感恩于他。谁知道没有实实在在的东西他是不信的。他叫我拿十万元给他搞审计,我没钱不同意再审计,许和我闹僵了,他说:如果你不同意拿十万元重新审计,我就按中铁十九局三处给你结账的那样判给你,看你能把我怎么样?他为了好说话找了一家没有资格的单位叫成都鹏程有限公司,审计是3125514元。在鹏程的审计中有八个项目漏掉没有算上,其他还有很多不公平的审计。但许袒护对方,依照他们的方式,以很多莫须有的借口东扣西扣把钱扣没了。我提出不服,许不理会,最后给我了一个不公正的判决。
在2006年6月15日成都铁路法院只给我判了269248.15元。减去十万元审计费和其他费用我只收到十多万元。后来我听谭律师(第五个判决中我方的律师)说,原来许伙同中铁十九局三处的办事人员把前一审郭某判下来的一百八十万元瓜分了,我才没有拿到钱。经过调查,确实是这样。

第四个判决:
我不服,再次申诉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受理了此案,一姓徐的为审判长。我没钱打官司就请别人出钱帮我打,最后也没有打赢反而欠了一笔债。在2000年9月25日开庭审理的这个判决,结果是维持原判。2000年12月某天我去找了姓徐的,我问他为什么你不能依照事实公正的办理我的案子?徐戴个眼镜没有给我任何回答。

第五个判决:
我寄往中央的告发信得到了中央领导首长的批复(当时江泽民是国家主席),责成四川省领导张某批复和四川省人大协助查理此案。2001年6月26日10点钟左右省人大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你的案子转到省人大了,你在6月29日上午到省人大办公室来。省人大赵某和苟某询问了情况,介绍了一个律师给我名叫谭建国,他当时在成都建设律师事务所(后来自己搞了一个私人律师事务所叫四川金坛律师事务所)。我当时不想请他,在说话中我跟谭吵起来了。我知道某些律师是官司中的说客同时也是一个夺客,但是打官司缺了律师又不行,于是我办理了一切手续,律师收费按胜回来的15%收取,先交四万元的活动费,其他我一切都不用管。谭建国开始办理了,几乎每天都在给我打电话,他说四万元活动费不够,还要更多更多的活动费。我拿不出钱,谭强制性的要收取我胜回的40%。谭说,你这个再审案要经过很多部门的批准和转送,不花大钱是搞不定的,他们会不批和不给转送。就是说每个关口都要花大坨大坨的票子才能给你办事,否则就放弃。这时我反问了谭一句:当今法院有那么胆大妄为吗?谭说:法官们说了,我们拿点吃点算什么,当官的大笔大笔的往自己口袋里装,哪个又能把他们怎么样呢?这时听谭透露,我们钱太少了,有法院上级领导为中铁十九局撑腰,文件都办好了,结果还是维持以前的原判。后来这事让省领导知道了,两个省人大主任去了省高院,经查理监督后又经过了几年的折腾,在2004年2月16日开庭审理。当时彭某为审判长,双方论辩时对方提出我是个人劳务,鹏程有资格审计,我反驳说明明是分包,鹏程根本没有资格审计。双方争论不休时彭法官说话了,叫我们两家在十五天内把各自的所需证据一起交到省高院来。十几天后开庭了,我把所需的证据全部交到了省高院,而对方一个证据都没拿出。在于是庭审中终于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了合议评定。
判决结果是:
1:撤销原来几个错误的判决;
2:判定铁路十九局三处在规定期限内,向我支付拖欠应得的工程款1777294.08元。
3:对拖欠的日期,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标准执行,一共四百万元。
根据省高院2004年16日的判决,我在2004年3月22日出据了指定执行申请书。我先是指定成都铁路法院执行,几天后我的律师谭建国又来找我出据执行手续,我问谭:为什么又要出据执行手续呢?谭的理由是他在成都铁路法院没有关系,但是在资阳法院却有很好的关系网。后来我就指定资阳法院来执行。资阳法院执行局先执行了121万元,做三次划拨在谭律师那里。
正在执行中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12月27日下达了一个停止通知书。原因是铁路十九局三处又向最高法院起诉,本来最高法院不接此案,然后铁路十九局三处拿出了200万元在最高法院买通关系同时又找到一个大官祝某为他们撑腰,因此省高院就将此案移交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提审。

第六个判决
最高法院提审,姜某为审判长。我以为最高法院很正统,谁知比下级法院更歪。面对着最高法院的提审,第一次开庭我没去,只有我的律师谭建国去了北京,他在京找到了一个姓王的律师要我方拿出80万元,先预交20万在最高法院笼络关系,以求保证维持原判。几天后北京王律师又通知我的律师说80万不够,对方铁路十九局三处是拿了200万元在活动,而且还找到一个大官祝某撑腰,就这样王律师把先交的20万元退给了我们。随后谭又在北京找到了另一家律师事务所,说是要抽我40%的代理费,还要先交30万元做活动费,如果打输了不退钱。我没有同意。天嘞!我陈虎彪在法院打官司的全部费用加起来就要花去胜回的140%。“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真的不假。
2005年5月13日审判长姜某给我打电话叫我带上一切资料和相关手续于5月26日上午在最高法院三庭开庭审理。我在谭律师那里借了1800元带了一个人,在5月23日早上到达北京,安置好一切后我就立即去最高院找到姜,把一切所需的证件交给她。
26日上午9点我们准时到,开庭了对方律师说不要我参加庭审,姜法官听从了,叫我出去连旁听都不行,只有我的律师谭一人在庭和他们辩论。当时我想,姜法官为什么会听从对方律师的无理要求?因为对方有钱有势?我一个平头百姓作为原告打个官司居然就连法庭都不能进。
2005年10月21日姜某又给我打电话说:11月18日9时在四川省高院调解你的案子。18日9时,我和律师公司领导,还有几个被我拖欠工钱的工人准时到达。对方阵营也有好几个人,有个北京的律师很是威风,她向审判长姜某提出说我方人太多了,连旁听也不行。于是姜某就叫我们的工人出去,工人们反驳说:陈虎彪欠我们工钱,为什么不让我们听?就这样姜才勉强留了一个工人在庭旁听。
庭审中审判长姜某说:你们两家这个案子已有八年多了,我国抗日战争都只有八年,应该结束了。姜问我调多少合适,我说只求法院能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判案。姜又说:以前为你判的案有错? 我说连省高院都没有给我把钱全部判回来。就这样双方争论不休,最后姜又叫我方出去只留对方讨定。
这是什么道理?难道他们双方要把手伸进袖子里讲价,不能让别人知道?等了许久姜某又叫我方进去,这时双方都在庭了。我说:你们是我国最高法院,是代表全国各个法院的一面镜子,要以正义出发,人民希望不要把法律拿来做买卖。如果最高法院对我这个案子判案不公正,我还会上京申冤,为了公正继续努力。姜平静的回答我:你要怎么做我们管不了,你们两个审计的都有错。我提出请他们去我施过的工地看一看我的审计是不是真的有错,姜竟然说:我去看过了,在火车上看的。。。最后我方总经理提出重新审计。几个月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长姜某一意孤行把我的案子在2006年4月20日不公正的判下来了,判令为801145.61元。最高法院仍然是不实事求是的判案,公然袒护被告铁路十九局三处,坑害了我。

第七次裁定书: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资执字00051号执行回转89.94388万元。为什么不经过我们双方在一起算账核实讨论认可呢?这些人的腐败把天下无数个像我一样为官司所苦的人逼到缺吃少穿的地步,最后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在正义的名义下,法律部门是大官大贪、小官也占,前仆后续的把一双双罪恶的黑手伸向了打官司人的口袋。结果因我垫资500万元修好的达成铁路DK205至206段的路,桥和隧道,找法院没要回反而打了十几年的官司,倒花费了300多万元,欠工人工资90万元,连借私人和贷款加十多年的利率近欠债2000万元。我向中央首长写了很多的信,曾经上京三次在中南海门口找领袖申冤,结果总是让我的希望像肥皂泡影一样破灭。要把这些贪婪人物低劣的思想反映到中央领导处是何等的难,只好上网至于天下人民。如有报社,电台或记者对我的打官司史感兴趣,想要披露事情真相,和我一起同腐败做斗争,请联系我。
电子邮箱:guairenchb@sina.com

后记:

律师私设牢房事件
因执行回转的钱全部在我的律师谭建国处(此时他已经自己开了一个私人律师事务所:四川金坛律师事务所),2007年4月16日我带上我的父母和岳父岳母找谭退返一点工程款吃饭治病。谭私底下养了一批有枪的人,所以他很猖狂,不但不给反而私设牢房,把我们关到黑房里6天6夜(4月16日至4月22日),把水和电都断了也不给吃的。直到4个老人喊救命时被人听到了,当地群众才给成都茶店子派出所和成都维权热线电台打了电话。22日下午6点左右谭叫了几十个打手把我和四个老人打了拖下楼,还扬言说如果我再找他要钱就把我杀了。。。后来来了几家电台,当天录了像也播放了几天,这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四个老人回到家一气之下疾病加重,可是我已经没有钱再给自己的父母治病,不久后在三个月内连续死去了3个老人(我的父亲母亲和岳父)。现在我的岳母已经瘫痪,卧床不起。
                                                          
三次上京告状的遭遇
第一次上访:
为了求个公道,我前后往中央和各大有关部门写了180多封告发信,结果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我在已经没钱吃饭治病的情况下于2007年3月9日带上我的妻子儿女共四人第一次上京喊冤。我们先是找到中央各有关部门把有关资料交上去,他们一看都把资料退给了我,还说最高法院都判决了,无法纠正。2007年3月16日上午11点过,我们就在中南海门口申冤,当时就被人用车把我们送进了派出所。问了情况拍了照片后又把我们送进了北京市马家楼上访集中营,成了不自由人,然后当天就被遣送回家。不过这次上访还是惊动了下面各级政府,地方政府很重视,但却爱莫能助。

第二次上访:
2008年1月9日,我和妻子从绵阳赶1364次火车于11日一早到达北京,到了之后就过着乞讨的生活。好在中央政法委周永康书记在电视里指示免去上访人员的公共汽车费,才避免了更多的波折,我在这里代表所有上访人谢谢你。12日一早我和妻子去温总理门口看了一下就和公安扯闹起来。省驻京办问了我们来京的情况,就叫市驻京办来,一个姓杨的帮我把资料交到最高检察院,说最高检察院16日会接待我们。16日早上8点30分我填写好表交了上去,歇了一会里面出来一个人叫我到他的办公室去。他自我介绍说:我是6号检察官,你这个案子由我来管。问了情况后叫我把状告资料交给他。他说,你这个案子要经过最高检察院领导审批,要3至6个月才能办好,叫我回家等待,然后把办公室的电话告诉了我。当天晚上我们就乘1363次火车回家了。

第三次上访:
第二次上访后我经常和最高检察院6号检察官打电话询问办好没有,但每次回答都是没有结果。2008年5月10日下午1点13分我和妻子从绵阳乘8次火车11日下午1点零8分到达北京,就在北大第一医院急诊部过道板凳上乞求施舍。我这次上京叫屈认识了很多上访人,听到了很多冤屈案。听说在前十年里北京有40万人在京喊冤,有些就这么乞讨着过日子。这些人大部分都是住在北京南火车站上访村和寿宝庄,还有人说在北京有些喊冤叫屈的被弄回家后进行判刑和管制。我简直不敢相信在现在这个年代还有这样的“窦娥”存在。
12日早上9点去东郊民巷27号找6号检察官,可是不在。在电视里看到了我们四川省家里下午2点28分大地震,我和妻子每天都在祈祷家乡人平安。
从12日起每天都要去找6号检察官,但他不见我。14日下午我给6号检察官打电话他叫我15日上午去找他。15日8点16分我和妻子去见6号检察官,先是一个女检察官叫我进去,我说我要见6号检察官,6号还是不见我。她叫我把告状资料交到最高检察院民行厅,我去交了,不收。
17日一早我和妻子去玉泉山路(这条路和朱镕基路每天都有很多人在这里跪在地上喊冤)门口找胡主席申冤,谁知胡主席去了四川灾区,我只好把状告资料交给香山派出所。就这样我决定19日去中南海门口喊冤。18日早上7点22分胡主席命令全国各级从19日至21日下半旗,全国各族人民为四川地震区死难者默哀三天,于19日14点28分至31分默哀三分钟,在这三天里不准搞任何活动。我们上访人听胡主席的话没去找任何地方喊冤。这时我们没有一点钱了,我的病情在加重。
5月22日我和妻子去中南海门口从岗哨边手提我写的横幅,呐喊着口号,往中南海门口冲去,两头的车子刹得轱辘轱辘的叫。在这时出动了好几个公安把我们揪到岗哨边站着,一个公安官员叫我把身份证交给他。不久就来了一辆警车上面下来了三个人,有一女公安手提一个摄像机把我写的牌子和妻子的像录了。她说:你犯法了知道吗?我说:不知道!历代以来从古到今都没有听说过喊冤是犯法的,我们喊冤的不犯法是他们在犯法!这时他们叫我和妻子上了车,把我们拉到一个派出所问了情况后,又来了一个另派出所的车把我俩拉到西城区福绥境派出所。
来接我们的警官编号是24392(他是人民的好警官)。到所里已经11点半快吃午饭了,下午24392号警官问了我去中南海门口喊冤的一切情况,我签了字。晚上10点过25265号警官说横幅要收缴,提横幅呼口号是犯法的。我不答应处罚也不签字,25265号警官生气的说:你不签我们照样处罚你!
2008年5月23日2点23分福绥境派出所25265号警官开车派了几个打手把我们几个送到北京市西区派出所劳教。在车上25265警官边开车边骂:老子不怕你告又不是我们要关你!是你当地政府要求关你!3点过到了劳教所每个人都要被询问,检察和收查一次。结果查出我的血小板计数(PLT)高达2000随时都会去另一个世界,我就不能劳教了,但需要人照顾。我妻子哭着说:求求你们吧,我丈夫的病很严重,快要死了需要人伺候。但25265警官不同意,强迫性把我妻子送进了劳教所。
天亮了25265号警官和几个打手把我挟上车,我当时是不行了,呼吸不匀很快就会倒桩,倒桩了就只有死。5点过又到了福绥境派出所,有一个人陪着我去厕所。路过一个内院看见一个20多岁的小伙,双手被铐着睡在地上,头上有个窟窿,地上已经流了很大一堆血,小伙子身边还站着几个打手。我看不下去,就说你们还不赶快去叫医生!他们回我一句“管你屁事。”
歇了一阵子德阳市驻京办来接我。到达驻京办已9点,杨勇警官用带着骂的口气问了我们在京的情况,这时炊事员给我端来一碗残汤剩饭。到了下午杨警官提出了三条:1,你回四川或等你妻子出来。2,你住我这里或去省驻京办住,那里上访人很多,是特别看守所(又是一个北京中等上访集中营)3,你俩口子是回四川还是在北京继续告状?我们答:不回去,回去没钱吃饭没钱治病!回去等死不如在北京申冤。这时我的情况已经很危险,就向杨借钱治病,他答:没钱!不借!你自己处理!我说:我不能乱动,如果一摔倒就没命! 他们就把我送去北大医院交给我朋友,然后进行急救(是我朋友出的医疗费)。医生王某抽血一查就有发现情况危险,需要几千元医疗费还需要有人伺候。王医生是个好人帮我找杨警官借钱。杨警官缴了1900元血疗费,然后叫我写了一个承诺:一个月内不能非访。
2008年5月28日我妻子劳教期满,11点过杨把妻子交给我就走了。我的病经复查还要进行一次血疗才能离开医院,否者没命!我县父母官吴晓东书记派了一个人送钱来给我治病。我妻子对我描述了被关在劳教所的经历:睡的吃的都很不好,大部分食物吃了都要拉肚子。妻说里面的人大部分都是福妥境派出所送去的,有一个小女孩还说福妥境派出所不讲人权,不讲人道,不讲正义,专门有打手打人。他们为了有收入乱抓一些人进去,强迫你承认干了坏事,如不承认就刑讯,叫打手打到你认为止。她还说:我没有卖淫!他们就打到我承认在卖淫!
我俩下定决心不回去,一定要在北京找到中央领导解决了问题再回去。5月29日上午9点杨警官和县里派来的人和我一起去见了省驻京办苟某。苟问了我的情况后就指定杨,赖二人回去要专门找个法律援助律师一同办我的案子。要从当地检察院一直起诉到最高检察院,不然是白费力气。这样我们就回四川了。


上京喊冤后回到当地,从2007年5月28日起共有4次调解在我看来都是在浪费时间。竟然还有人用“把炸药包弄好放到桥上你都不敢去点”这句话来唆使我去炸桥。当地政府从底层

到省级的有关领导也曾多次来找我,却都是在劝我放弃认命。他们说:你这桩案子是最高法院判决了的案子,除了中央领导下级哪个又敢攀动,如果要我们下面来处理你这桩冤屈案,除非是在中央拿到了“尚方宝剑”,不然哪个敢动?我多次提出我认为能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一,要求政府帮我把金坛律师事务所多收我的工程款60万元收回。二,如不解决,要求政府拿工程给我做。他们都说不行。
2008年7月7日刘某给我打电话,叫我今天不要去哪里,省领导和市领导要来解决处理我的问题。他们11点过就来了,坐了好几桌。下午2点半我准时到达了县委209房间,他们是来处理律师谭建国多收了我的工程款60多万元的事情的,经政府干部调解谭只退我31.8万元,我同意了 。后来我几乎每天都要去县政法委要我那31.8万元,得到的答复永远的是省里和市里正在办理或者还没有批,我就奇怪,谭退我的钱为什么还要批呢?
2008年8月1日9点34分刘某叫我去吴某的办公室,吴说:这31.8万拿给你就算解决你的问题了。我说:这31.8万元是律师退我的钱,怎么能了结我这桩冤案呢?这不叫处理解决,是在敷衍搪塞。吴又问:你拿到这31.8万元后怎么打算?我说我仍然会写信上访,然后把我十几年打官司的经过在网上发布让大家都知道。如果书信,上网都没着落,我还要亲自去北京申冤。吴说:如果你还要去京上访就不给你这31.8万元。继而又说,你去了北京几次哪个又理你呢?然后劝我最好把谭建国这31.8万元拿着,好救自己的命,对于最高法院判决了的案子由我们政府帮你用书信上访。不准在网上发布,否则我们不借钱给你治病。我想说的是,他们不解决,不处理,又不准我上访。他们是想拖死我吧,这样这桩不公平的案子就永远石沉大海了。
我这十几年的官司生涯简直就是一个官场百态白金合集,有苦说不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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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2 13:52 |
无语!

发表于 2008-12-22 20:03 |

  身有同感!

  不要相信神仙和皇帝,只有自已救自已!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8-12-22 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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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3 00:14 |
只好说法只是对大多数人管用,对极个别人,法那仅仅是一个笑谈。

发表于 2008-12-26 18:22 |

我在08年打了2场官司~~~还好~~都赢了~~~不过一分钱没拿到~~~~哎~~无语了~~

有时候我真想学习杨佳同志~~~~~哎~我都不知道说什么~~不说了~~~~~我真想XXXXXXXX~~

发表于 2008-12-28 18:14 |

愿与你同行,将官司打下去,也要将你的事向社会广为传播

发表于 2008-12-28 18:11 |

 

[em02][em02]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22:52 |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

发表于 2009-1-1 23:38 |
烤,官司也是你普通老百姓玩的?

发表于 2009-1-2 14:06 |
QUOTE:
以下是引用维持秩序在2008-12-22 20:03:00的发言:

  身有同感!

  不要相信神仙和皇帝,只有自已救自已!

[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楼主| 发表于 2009-1-2 02:04 |
靠! 难道普通人连打官司的权利都没有吗????!!!

发表于 2009-1-2 13:18 |
沒有权、沒有錢,只有靠坚持!

发表于 2009-1-2 18:39 |

上下齐腐,监督制约违法失控,太黑了!

发表于 2009-1-2 18:49 |
先把这本血泪史粘存下来,也许那天被删。

发表于 2009-1-2 18:42 |

应发1000家网站揭露,就当网上信访!

发表于 2009-1-7 00:13 |
[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1-7 00:05 |
QUOTE:
以下是引用贝宁在2009-1-5 19:08:00的发言:
没有法制 没有人权

发表于 2009-1-7 13:45 |
为什么不整治司法不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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