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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朱小娟

[四川手机报] 21岁女孩在枣林遭奸杀 头部脸部被砸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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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2 22:53
这种人渣,他父母是怎样教育这样一个没有人性地败坏道德的孩子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2 22:53
这种人渣,他父母是怎样教育这样一个没有人性地败坏道德的孩子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2 23:53
对未成年人要对犯罪的程度定罪,这种犯罪可以定死罪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3 00:09
我也说一句要对未成年犯罪的程度来定罪,这种犯罪要定死罪,这种人也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3 00:59
杀,杀,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3 14:54
此犯不处决,那将又是一起奸杀案,只不过是奸杀法律而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3 15:21
按一楼那哥们的说法理解,小姐还为社会治安作出了贡献哈,她们的功能还还还相相相当于邪协协警了哈,此犯必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3 18:43
一定要判这个畜生死刑,立即执行,不要用枪打,先砍他的双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慢慢砍,再挑断他脚筋,再挖了他双眼珠子,再割他JJ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3 19:27
*该枪毙那么漂亮的美女你搞了就可以了嘛还那么残忍畜牲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3 22:48
如此之暴徒,其父母必有过 ,枪毙时,一定要让他父母陪杀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3 22:49
如此之暴徒,其父母必有过 ,枪毙时,一定要让他父母陪杀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4 06:42

不怪抓小姐的错,只怪少年无教养,太残忍,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4 08:06
这社会是杂了,天天都有人着强奸,着奸杀。我个人觉得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应该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4 09:31
太气人了  以为没满十八岁就可以乱来 真它妈畜牲应该先宮刑  再枪毙18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4 13:39
现在的男人跟街上的狗有什么区别,随时随地都在发兽情,遭千人打,万人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4 13:39
现在的男人跟街上的狗有什么区别,随时随地都在发兽情,遭千人打,万人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5 00:48
不杀天理难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6 09:05
其手段太残忍!定是心肠歹毒之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6 17:11
直接一枪崩了,说这么多有屁用╰_╯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8 09:39
中国应该将卖淫列入一种合法职业,就可以减少如此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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