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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朱小娟

[四川手机报] 21岁女孩在枣林遭奸杀 头部脸部被砸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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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1:24
真的只有17岁吗?值得思考…?不会又有谁在里面加了法律的氺份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1:25
真的只有17岁吗?值得思考…?不会又有谁在里面加了法律的氺份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1:25
真的只有17岁吗?值得思考…?不会又有谁在里面加了法律的氺份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1:25
真的只有17岁吗?值得思考…?不会又有谁在里面加了法律的氺份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1:25
真的只有17岁吗?值得思考…?不会又有谁在里面加了法律的氺份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1:25
真的只有17岁吗?值得思考…?不会又有谁在里面加了法律的氺份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1:25
真的只有17岁吗?值得思考…?不会又有谁在里面加了法律的氺份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1:27
直接比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1:31
某些人简直不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1:51
现在怎么这么多强奸,杀人,难道把小姐抓错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1:52
人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1:52
人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1:55
太残忍了,小小年纪,该枪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1:56
现在怎么这么多强奸,杀人,难道把小姐抓错了吗?

发表于 2014-9-21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防范更重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2:02
太残忍了!法律应该规定只要是强奸罪犯,抓了就直接枪毙!像这种没人性的直接就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2:03
没收作案工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2:06
该杀、可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2:06
对这种惨无人道汹人渣的死刑判决,应该不再受年令限制!不然将法不治众!中国的法律应该修改了!!!法律对凶残致极的罪犯宽容,就是对善良群众的残忍与犯罪!!!那些所谓的法律制定者该清醒了!!!乱世用重典与酷刑是防止犯罪的最好良方!!!所谓与西方接轨的中国法律该休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1 12:10
此人心里严重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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