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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再勇敢一点

[群众呼声] 工商系统现在又在乱整了,该曝曝光了!工商局领导该管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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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5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说的啥事?不知所云!

发表于 2014-9-25 19: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9-25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sleepy:

发表于 2014-9-25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涉及到腐败行为的贴文,图片,只要有人出钱,贴文就要被锁,图片也发不出去!
     现在版主和反腐网民,成了两个势不两立的敌对阶层;
     版主成了腐败分子的眼线、帮凶和走狗!
     这个情况应该上诉到中央巡视组去!
点评

abc741219
屎壳郎和苍蝇联手反扑来了!!!!  (2014-9-7 23:21)  回复

发表于 2014-9-25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sleepy:
发表于 2014-9-25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2641 发表于 2014-9-25 10:19
请问发户外广告 依照法律需要备案吗?

广告法有规定,但是现在好多都没有备案,工商局也就选择性执法了。

发表于 2014-9-25 21: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感觉好像已经解决了。没有动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5 22:25
呵呵!妄自菲薄地猜测一下,此帖所指为“嘉陵区工商分局“!再大胆推断一番,又是楼主假借“朋友“之名,实为自身之事,通过南坛造势,以达到自身获得特殊“照顾“,方才偃旗息鼓!此为,鼠辈之迹,非光明磊落,且渎“朋友“二字!此类劣帖,南坛处处皆是,吾虽见之不屑,却犹有一惑:版主何为?

发表于 2014-9-25 22: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所说有道理,楼主既然发帖,就直接说是哪个局,哪个大队长!这样“犹抱琵琶半遮面“,首先就让人感觉不磊落!

 楼主| 发表于 2014-9-26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两位既然为同一人,何必装两个人,自吹自擂呢?你欲何为?
论坛是一个表达民意和申诉的地方,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麻烦。每一个上论坛发表言论的网民都要珍惜这一言论自由之权力。
不知道你何以认定是嘉陵工商局?你是警察还是内伙子?你有不平也可以反映,何必装所谓的清高,显示自己的高明?相信论坛里的高手很多,大家都低调,你何必显示得好像更高明?你也是当事人本人或他的托?
此事是否得到所谓的特殊照顾你知道?我啷个不知道?呵呵
关于有关部分材料已经交到该交的人手里。此事已解决妥善。如果你想帮当事人出口气,我想此路不通。至于具体情况,作为当事人应该清楚。
不要掩耳盗铃了,大家看了好笑。

发表于 2014-9-26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勇敢一点 发表于 2014-9-26 07:47
楼上两位既然为同一人,何必装两个人,自吹自擂呢?你欲何为?
论坛是一个表达民意和申诉的地方,目的是为 ...

呵呵!为什么要装成“两个人”自吹自擂呀?和那位“四川手机网友”有同感,就装清高了?显示高明了??只不过最近南坛此类帖子蛮多,我非JC,也非内伙子,只不过想知道,“此事已解决妥当”是通过网络曝光解决的,还是通过正常程序,按法规解决的!:)

发表于 2014-9-26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斩断他们曾经乱伸的手,这个事件值得警惕... 本帖最后由 越喝越淡 于 2014-9-26 11:33 编辑

发表于 2014-9-26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勇敢一点 发表于 2014-9-26 07:47
楼上两位既然为同一人,何必装两个人,自吹自擂呢?你欲何为?
论坛是一个表达民意和申诉的地方,目的是为 ...

就是就是
发表于 2014-9-26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果城破网景 发表于 2014-9-25 22:45
楼上所说有道理,楼主既然发帖,就直接说是哪个局,哪个大队长!这样“犹抱琵琶半遮面“,首先就让人感觉不 ...

经侦大队,很多户外广告未备案。经侦大队叫当事人去询问,询问当事人这个事情怎么办?当事人该不晓得怎么办噻。当事人只好选择或者理解为  。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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