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敖陵乡的人死后乱收费问题,死人后要收1500元安葬费,说是没火化,不合理吧。其他地方我不知道,乐山市范围内从来没收过这个钱,国家的政策在相岭的2个县市有不同的规定?并且这个收费问题就像搞运动一样的,有时有,有时没有,恰好我家就遇上了,我奶奶死了我才经历了这个事。仁寿真他妈的窝囊,那么大个县经济收入靠在老百姓身上打主意。哎,悲哀!希望共产党大老爷能管一管,我愿意接受任何采访证明事实,推翻乱收费制度。不得到解决我将此事实继续向上反映。
以下是国家审计署对四川省殡葬所审计出的问题,其中就仁寿就“榜上有名”。敖陵乡政府的领导们睁大眼睛看看你们干的好事哈!
受两千多年封建思想的影响,我国大多数人都特别在意“后事”的办理。殡葬改革是移风易俗、节约土地与森林资源、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事。今年五月,国务院法制办就发出《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那么,目前我国殡葬事业改革有哪些难点问题?按照审计署的计划安排,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今年上半年对四川省的殡葬事业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发现,由于物价和民政部门监督不严格,一些殡仪馆、公墓在经营管理中存在乱收费现象。主要是超出物价部门标准收费,未经物价部门核准自立名目乱收费,实行捆绑收费,有的殡仪馆利用其垄断地位,对部分丧葬用品定价过高,牟取暴利。还有的公墓违反了一次性收取墓穴管理费最多20年的国家规定,按30年、50年、甚至80年来收取墓穴管理费。一些地方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对未执行火化政策的农民实行“以罚代化”,甚至把“以罚代化”演变成为财政增收的一种方式。这种做法使农民误以为交了罚款就可以,不利于新观念的树立,同时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抽查的四川中江、乐至、三台、大英、仁寿五个县,普遍存在交了罚款便可土葬的现象,有的擅自将省定的最高罚款1000元的标准提高到了1800元,2006年,上述五个县的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对火化区内土葬的丧家罚款8760多起,共计967.39万元,罚款后都没有按规定对遗体进行火化,乱埋乱葬现象严重,这种政策让农民误解为“只要罚款便可土葬”,于是就出现了越罚越乱的局面,有的甚至将殡葬罚款作为县乡“创收”的新财源。成都办调查后认为,殡葬业的现状不容忽视,推行殡葬改革是一项惠及整个民族的事情,要做实做好。审计认为要改观现状,一是国家应加快《殡葬管理条例》的出台,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其公益性非盈利机构的性质,并明细其责任和义务。二是国家应该增加对殡葬事业的投入,完善殡葬设施,保障殡葬单位的工作经费,促进其正常工作的运转。要切实减轻老百姓的负担,在贫困农村地区应该实行免费火化政策。三是民政、工商、卫生、国土、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对殡葬业实行强有力的监管,严厉制止公墓炒卖,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四是各地应该进一步因地制宜地划分火化区域,在无条件实行火化的地方推广生态葬。五是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将殡葬改革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宣传教育,使农民逐渐摒弃落后的丧葬习惯,接受新的丧葬方式。(杨志永 程一平雍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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