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水军,老是揪到别人是央企职工和退伍军人的事说话,人家楼主说明自己是央企职工和退伍军人是想证明自己是一个正当的人,不是你们所说的混混。何况有哪条法律规定央企职工和退伍军人不能到网吧上网的?你们都有钱能买起电脑,但你们能保证每个央企职工和退伍军人能买起电脑吗?难道网吧开起就是给混混上网的吗?那你们这帮水军叫文体局把网吧全拆了嘛,这样就没你们眼中凡是去网吧上网的混混了。真是对你们无语!请大家站公正立场去评论人和事才对。别歪曲事实。个人在此强烈建议楼主根据《中国人民警察法》相关规定和收集在场证人证言和视频交律师,通过法院起诉执法警察不规范执法,维护你自己的权益。别在这论坛上面说了,通过正规渠道维护。不然,到最后楼主你有理都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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