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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赠老老友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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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阳赠老友     诗二首
                                        一
                 锣鼓喧天震耳鸣,鲜花伴舞踏歌声。
                 满天彩霞夕阳里,盛世妪翁樂晩晴。

                                       二

                不插茱萸不登山,笑语欢歌度晚年。
                国富民殷人增寿,丰衣足食乐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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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5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对好母女,两个烂婊子
王娟,绵阳市平武县坝子乡人,父亲王大华,母亲唐明菊。前两年嫁到南充,生了个女儿。但是两个月前,男方做DNA亲子鉴定,却发现女儿不是亲生的。也就是说,这个女儿是王娟在外面偷人生的野种。
事情败露之后,王娟带着女儿消失的无影无踪。整个王家的人,都不肯出面给男方说法。特别是王大华,在电话上对男方百般辱骂,好像认为他女儿偷人是件很光荣的事情,一直责骂男方,说王娟偷人是男方的责任。说的是理直气壮,一点不觉得王娟有错,觉得王娟偷人生野种,是在给他们王家增光,给他们王家的先人添彩。
至于唐明菊就更不说了,在和男方耍朋友的时候,王娟就亲口告诉男方,唐明菊以前也偷过人,是王大华当年一起做生意的伙伴。当时王娟说的时候,对她那个不要脸的妈深恶痛绝,恨的咬牙切齿。只是男方没有想到,话还没说几天,王娟就亲自向她妈学习,并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仅偷人还帮那个野男人生了个野种。俗话说“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不愧是亲生的母女,婊子养大的还是婊子。
有了当妈的做榜样,难怪王大华、唐明菊对王娟偷人的事情,感到非常的理直气壮。这就是王家的传统,以偷人为乐,以当婊子为荣。不过王大华,你也是个男人。将心比心,回想当年唐明菊偷人的时候,你是不是该说你自己也有责任?还好意思在电话上对男方破口大骂,你是不是觉得你心甘情愿当王八,全世界的男人就都该和你一样?
按说家丑不该外扬,但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么久。王家的人一直不肯给男方一个说法,而且男方根本联系不上。王家那群不要脸的人,全部都想躲起来,最后让这件事不了了之。你王娟愿意当婊子,以后就靠偷人过日子,比并不代表男方愿意当王八。所以男方想尽快解决这个事情,以后还要好好生生的过日子。
既然王家的人不要脸,男方也只能出此下策,把他们一家人做的龌蹉事情说出来,让平武县的父老乡亲评评理。男方的要求也不高,第一,让王娟解释下,那个野种是怎么回事。这个问题,男方也问过王娟。王娟的回答是,“不知道”。天底下居然真有女人不知道自己孩子的亲爹是谁,这只能说明王娟偷人的数量还不少,究竟是哪个在她身上播的种,她自己也不清楚。从这一点上来说,也比她妈唐明菊厉害了很多倍。
第二点要求,是要女方赔偿五万。这五万是花在那个野种身上的(医院生的时候,用了将近一万;生下来后得重病,前前后后花了三万;这两年的生活费、奶粉钱算一万绝对不算多),既然不是自己的骨肉,男方凭什么还要给这个野种花钱?你王娟有本事偷男人,就该有本事去找你的那些姘头出钱。
关于第二点要求,王大华一家都是要钱不要脸的。王娟在电话上先装可怜,求男方给她条活路。你他妈偷人的时候,被别的男人压在鸡巴下面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给男方一条活路?装可怜不成,王娟又在电话上要死要活。说自己本来要自杀的,结果又没死成,你要真的死了,男方还认为你还有点羞耻心,装个球。本来一直说不管女儿死活的唐明菊,这个时候就跳出来了,在电话上对男方进行威胁,说要是王娟死在外面,男方脱不了责任,还大骂男方要钱不要命,为了五万块钱逼死两条命。这里男方可以给你解释,只要不是亲手杀死王娟,她在外面的死活跟男方确实没有半点关系。而且在男方眼中,一个是人尽可夫的婊子,一个是连亲爹都没有的野种,连五分钱都不值,何况是五万。这两年,男方起早贪黑,挣的都是血汗钱,凭什么要拿来喂这两头白眼狼。你王大华、唐明菊要是在乎自己的亲女儿,和亲外孙女,咋不尽早出面把事情解决了。你们两个老不要脸的,要是把这两条命看的比五万块钱重要,为什么不拿出诚意和男方协商?便宜都是你们一家人占,天底下有那么便宜的事?再说了,你们一家摸着良心说,五万块钱要多了吗?都是花在你们亲外孙女身上的!至于这两年王娟花的钱,男方就不计较了,只当是自己出去嫖了,反正王娟也就是个婊子。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男方相信全中国也没有哪个地方会以女人偷汉子为荣,平武县不可能有这样的风俗。也猜想得到,以王家人的不要脸,以后王娟回家说离婚,肯定是要把屎盆子全部往男方头上扣。本来男方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愿意私下把事情解决了。但是王家的人既然不在乎脸面,那就把事情写出来,让平武县的父老乡亲看看。看看王大华多能干,娶个婆娘偷人,养个闺女也偷人。以后你们在平武完全可以开家妓院,既可以满足这两个婊子的需要,也能发家致富。
最后,男方还是希望你们还有仅剩的一点良心,尽快和男方联系,商量如何解决这个事情。不要披了张人皮,还尽干畜生做的事情。
还有那个野种的问题,王娟在电话上亲口告诉男方,已经把娃娃带到外省送人了,而且换了两万块钱。当然男方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但是“虎毒不食子”,这个娃娃本来就已经很可怜了,没有亲爹,又摊上这么个亲妈。希望你们王家能善待娃娃,将她抚养成人,不然你们全家就真的是畜生都不如了。

发表于 2014-10-5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对好母女,两个烂婊子
王娟,绵阳市平武县坝子乡人,父亲王大华,母亲唐明菊。前两年嫁到南充,生了个女儿。但是两个月前,男方做DNA亲子鉴定,却发现女儿不是亲生的。也就是说,这个女儿是王娟在外面偷人生的野种。
事情败露之后,王娟带着女儿消失的无影无踪。整个王家的人,都不肯出面给男方说法。特别是王大华,在电话上对男方百般辱骂,好像认为他女儿偷人是件很光荣的事情,一直责骂男方,说王娟偷人是男方的责任。说的是理直气壮,一点不觉得王娟有错,觉得王娟偷人生野种,是在给他们王家增光,给他们王家的先人添彩。
至于唐明菊就更不说了,在和男方耍朋友的时候,王娟就亲口告诉男方,唐明菊以前也偷过人,是王大华当年一起做生意的伙伴。当时王娟说的时候,对她那个不要脸的妈深恶痛绝,恨的咬牙切齿。只是男方没有想到,话还没说几天,王娟就亲自向她妈学习,并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仅偷人还帮那个野男人生了个野种。俗话说“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不愧是亲生的母女,婊子养大的还是婊子。
有了当妈的做榜样,难怪王大华、唐明菊对王娟偷人的事情,感到非常的理直气壮。这就是王家的传统,以偷人为乐,以当婊子为荣。不过王大华,你也是个男人。将心比心,回想当年唐明菊偷人的时候,你是不是该说你自己也有责任?还好意思在电话上对男方破口大骂,你是不是觉得你心甘情愿当王八,全世界的男人就都该和你一样?
按说家丑不该外扬,但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么久。王家的人一直不肯给男方一个说法,而且男方根本联系不上。王家那群不要脸的人,全部都想躲起来,最后让这件事不了了之。你王娟愿意当婊子,以后就靠偷人过日子,比并不代表男方愿意当王八。所以男方想尽快解决这个事情,以后还要好好生生的过日子。
既然王家的人不要脸,男方也只能出此下策,把他们一家人做的龌蹉事情说出来,让平武县的父老乡亲评评理。男方的要求也不高,第一,让王娟解释下,那个野种是怎么回事。这个问题,男方也问过王娟。王娟的回答是,“不知道”。天底下居然真有女人不知道自己孩子的亲爹是谁,这只能说明王娟偷人的数量还不少,究竟是哪个在她身上播的种,她自己也不清楚。从这一点上来说,也比她妈唐明菊厉害了很多倍。
第二点要求,是要女方赔偿五万。这五万是花在那个野种身上的(医院生的时候,用了将近一万;生下来后得重病,前前后后花了三万;这两年的生活费、奶粉钱算一万绝对不算多),既然不是自己的骨肉,男方凭什么还要给这个野种花钱?你王娟有本事偷男人,就该有本事去找你的那些姘头出钱。
关于第二点要求,王大华一家都是要钱不要脸的。王娟在电话上先装可怜,求男方给她条活路。你他妈偷人的时候,被别的男人压在鸡巴下面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给男方一条活路?装可怜不成,王娟又在电话上要死要活。说自己本来要自杀的,结果又没死成,你要真的死了,男方还认为你还有点羞耻心,装个球。本来一直说不管女儿死活的唐明菊,这个时候就跳出来了,在电话上对男方进行威胁,说要是王娟死在外面,男方脱不了责任,还大骂男方要钱不要命,为了五万块钱逼死两条命。这里男方可以给你解释,只要不是亲手杀死王娟,她在外面的死活跟男方确实没有半点关系。而且在男方眼中,一个是人尽可夫的婊子,一个是连亲爹都没有的野种,连五分钱都不值,何况是五万。这两年,男方起早贪黑,挣的都是血汗钱,凭什么要拿来喂这两头白眼狼。你王大华、唐明菊要是在乎自己的亲女儿,和亲外孙女,咋不尽早出面把事情解决了。你们两个老不要脸的,要是把这两条命看的比五万块钱重要,为什么不拿出诚意和男方协商?便宜都是你们一家人占,天底下有那么便宜的事?再说了,你们一家摸着良心说,五万块钱要多了吗?都是花在你们亲外孙女身上的!至于这两年王娟花的钱,男方就不计较了,只当是自己出去嫖了,反正王娟也就是个婊子。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男方相信全中国也没有哪个地方会以女人偷汉子为荣,平武县不可能有这样的风俗。也猜想得到,以王家人的不要脸,以后王娟回家说离婚,肯定是要把屎盆子全部往男方头上扣。本来男方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愿意私下把事情解决了。但是王家的人既然不在乎脸面,那就把事情写出来,让平武县的父老乡亲看看。看看王大华多能干,娶个婆娘偷人,养个闺女也偷人。以后你们在平武完全可以开家妓院,既可以满足这两个婊子的需要,也能发家致富。
最后,男方还是希望你们还有仅剩的一点良心,尽快和男方联系,商量如何解决这个事情。不要披了张人皮,还尽干畜生做的事情。
还有那个野种的问题,王娟在电话上亲口告诉男方,已经把娃娃带到外省送人了,而且换了两万块钱。当然男方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但是“虎毒不食子”,这个娃娃本来就已经很可怜了,没有亲爹,又摊上这么个亲妈。希望你们王家能善待娃娃,将她抚养成人,不然你们全家就真的是畜生都不如了。
发表于 2014-11-2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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