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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移居九年有偿受让的耕地冒出“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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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4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新闻网麻辣社区:

我们是四川省会东县铁厂沟乡三合村一组社员,2005年响应县政府搬迁指示将世代居住的房屋、土地交付会东县满银沟矿业集团公司采矿使用。根据2005520日会东府发【200525号文《关于小水井社和小龙滩社(铁厂沟乡三合村一、二社)移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下列规定,“200571日至1130日为移民安置阶段,移民自行拆除原居住地的所有房屋及设施,并负责在县内外联系土地、林地、购买经济适用房等,县国土、林业、农业局各负其责办理好移民的宅基地、林地、承包地使用证,县公安局负责办理好移民的入户手续。”我们12户在指定搬迁时间内搬到会东县城租房居住,2006727日,我们12户联系到县城郊有会东县水利局(现更名为水务局)在新云乡滴水岩村有一林果基地和部分房屋需转让,便与该局联系,协议以36万元价有偿取得示范基地内110亩土地及基地内已建成的果木、水渠等生产生活设施(水利局修筑有围墙,围墙内有一水沟为界,界内属转让的110亩地范围,界外属县林业局林果基地),水利局与我们12户为此签订了《会东县毕落河流域安家梁子水土保持经果林示范基地安置移民的协议》,对上述内容进行书面约定,《协议》附有《安家梁子水保基地移交清单》,载明,我们12户受让财物有:梯坪地110亩,各种果树11000株、蓄水池11口、排灌沟渠2.5KM,人畜饮水管道2.5KM,管理房两处217.81㎡,围墙1200M。与此同时,滴水岩村村民肖兴华就围墙内另外几间旧房与我们12户达成协议,我们12户出资5.6万元获得该房屋。

我们12户搬迁到这里落户,行政编制为一个村民组即会东县新云乡滴水岩村三组。20071029日,我们12户取得了会东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我们12户初始取得围墙内耕地110亩(已各自为户,12户总面积110亩)。

我们安居乐业,异乡日久成故乡。我们与世无争,只希望在基地内修养生息。

但,平静的生活在移居9年后被彻底打乱。

在我们12户村民组相隔较远的滴水岩村2组村民龙永和将他户房屋、土地出让给本县发箐乡望兴村的海兴才,其所出让的土地中,龙自称有九块地在围墙内我们12户的承包范围内,龙还交给海兴才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社员造林证明书》,载明有2亩地(位置是否在围墙内不详)同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森林管护承包合同》,载明有5亩林地(位置是否在围墙内不详),海兴才持此两证,不给我们12户打招呼,开始了大胆的侵权行为:①20143月,正是烤烟栽种季节,海兴才把自家老弱者支使去阻挡我们12户营作。②20148月,烤烟成熟季节,海兴才亲自动手,召集几人在我们12户烤烟地里套播豌豆、苕子,扬言“打得赢你们移民的官司”,几天后,我们12户耕地内即将收成的烤烟被人为打剧毒药品腐蚀糜烂,焉立地里枯竭。海兴才和龙永和自然不承认是他们所为,但除了他们进入围墙作业外有谁入围地内?

基层组织介入调解,201465日,新云乡司法所作出《处理意见》,内容为:海兴才家不能挖移民烤烟,如去挖烤烟,后果自负。

此处理形同虚设。

派出所、公安局不对此事处理,不勘察现场,让这件严重扰民事件拖延。

县城一家挂牌本县某镇(距县城20公里)的法律服务所办公室,一名自称是法律工作者的中年人对我们说“我已接受海兴才委托,准备告(诉讼)你们把土地拿回来。”又说“你们小龙滩搬迁户张子仲打了5场官司5场都输,是我们法律所姚所长打赢的,你们不要再折腾了,干脆找我们姚所长一起把这件事调解了。”

执法机关不管这件事,让法律服务机构钻空子错误引导激化矛盾。

通过咨询资深法律专业人士,我们找到了答案:

龙永和持有的《社员造林证明书》是新云公社颁发的且无档案资料、草图印证,不能作权利凭证使用。持有的《森林管护承包合同》发包乡也是新云公社,该证书同样已经作废且无档案印证,(假定有档案,根据《四川省林权纠纷调处办法》第七条四项规定,“20世纪80年代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的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时(即林业“三定”时期),依法核发的社员自留山证、责任山证、林业生产责任书等有关确定山林权属和经营范围内的材料、文件”才能作为调处林权纠纷的依据),故公社颁发证书,不作确权证使用,特别是2011年林改,当事人没有申报或无林木的,不能确定林地权属。故龙永和将无效两证交海兴才与我们争论,是干扰我们移民生活的寻衅滋事,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制裁。

新云乡作为接受我们移民安置的行政机关,已给我们安居,但却对龙永和无效两证不进行正面抵制,仅由其领导的司法所作出“海兴才不准砍烤烟”对此恶性事件不了了之。

挑词架讼的某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企图制造诉讼,这是徒劳的。龙姓家庭植树植在何处?四周围墙围起了一道防线,那是水利局的果品基地,每棵树都是水利局栽,龙户“造林”在哪?“管林”在哪?幸亏有这围墙,它将权利人围在墙内,否则,漫天遍野如何划界?

龙永和、海兴才之流与闹市滋事、拦路劫径恶徒别无二样,应该收到法律制裁。新云乡派出所、乡政府、司法所听任这起恶性事件蔓延,应受到问责,某镇法律服务所挑词架讼,翻历史老账制造混乱,应该受到处分。

会东县新云乡滴水岩村三组:陈明富、陈明良、陈明海、陈兴洪、顾远林等12户社员

联系电话:13795648197   14780619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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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正义之人我 于 2014-10-4 09:2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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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7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正及希望

四川新闻网刊登我发表的论坛《移居九年有偿受让的耕地昌出“主人”》至10月5日,阅读人数已达570多人,这是网络的特效,在感谢读者、网民、领导关注此贴的同时,对原文两处错误做更正(1、12户移民搬迁行政编制为会东县新云乡滴水岩村三组有误,应更正为四组;2、12户移民争夺围墙内耕地的龙永和,海兴才系滴水岩村2组有误,应为一组)。
更正外,有以下补充:
2006年7月与12户签订有偿出让经果林示范基地协议的出让方会东县水利局(现更名为水务局)对龙永和、海兴才寻衅滋事争夺该局出让给移民的耕地是持什么态度呢?
在2014年3月、8月两次纠纷发生后,12户社员分别找了县水务局办公室朱主任,水保业务股干部刘锡德、副局长钟文庆,他们表示了三点态度(1、龙永和户原可能有林地在水利局基地内,但由于长期没有管理,林地荒芜,水利局便给予了利用;2、当时水利局打围墙时,龙永和家是明知的,曾与水利局磋商补偿,水利局说“你户多年未管理,权属已归国家,不能再给你户补偿。”龙永和当时未提异议,让水利局筑起了围墙;3、2006年与12户移民签出让协议的水利局局长是杨涛,早已调离水务局,现任局长宋某指责杨局长签协议时会留下后患,对12户移民说“当年水利局没有补偿给龙永和就用了林地,现纠纷起,你们去告我们水务局,”)
会东县水利局的上述态度至少证明龙姓早在几十年前水利局筑围墙建基地时就将自己废弃的承包林地处分了,何来现还有承包林地?
12户村民段切希望:
希望广大领导,网名跟帖支持村民,给他们鼓气、弘扬公平、正义精神。
希望会东县父母官,执法机关以人为本、执法严肃,给12户村民安居乐业环境,打击寻鲜滋事者。
12户村民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安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侵权者要想打赢这场官司,只有提起行政撤销诉权,不能直接与移村民争地。

 楼主| 发表于 2014-10-7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望大家多多支持 本帖最后由 正义之人我 于 2014-10-7 14:41 编辑

发表于 2014-10-7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移民受欺是政府和部门的腐败

看了《移居九年有偿受让的耕地冒出“主人”》的贴子,深为12户搬迁户鸣不平,他们舍小家顾大家,为会东县的矿山企业作出了牺牲(会东县满矿称为“金边银角”)但政府的搬迁文件、会东县水务局的有偿转让合同,新云乡政府的麻木不仁,让人寒心。现在是建设中国梦的时代,却有人翻旧帐造祸端,寻衅滋事搞动乱,会东县的德育哪儿去了,怎么会营造出这些恶人,会东县水务局你们签合同是无争议才签的,现在争议出来了,平息争议的责任在你们,姓宋的局长,你休想推脱责任。会东县政府,你们不保护移民,移民提出返迁小龙滩,我看你们如何收场?

发表于 2014-10-7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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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7 17:33
移民受欺是政府和部门的腐败

看了《移居九年有偿受让的耕地冒出“主人”》的贴子,深为12户搬迁户鸣不平,他们舍小家顾大家,为会东县的矿山企业作出了牺牲(会东县满矿称为“金边银角”)但政府的搬迁文件、会东县水务局的有偿转让合同,新云乡政府的麻木不仁,让人寒心。现在是建设中国梦的时代,却有人翻旧帐造祸端,寻衅滋事搞动乱,会东县的德育哪儿去了,怎么会营造出这些恶人,会东县水务局你们签合同是无争议才签的,现在争议出来了,平息争议的责任在你们,姓宋的局长,你休想推脱责任。会东县政府,你们不保护移民,移民提出返迁小龙滩,我看你们如何收场?

发表于 2014-10-8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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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09:55
支持   政府腐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09:57
顶顶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10:02
根本不公平   会东县政府的有关部门你们干嘛去了     搬迁之后你们根本不会过问此事,  找到你们  你们就是一级推一级,根本不关心这些移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10:03
看了《移居九年有偿受让的耕地冒出“主人”》的贴子,深为12户搬迁户鸣不平,他们舍小家顾大家,为会东县的矿山企业作出了牺牲(会东县满矿称为“金边银角”)但政府的搬迁文件、会东县水务局的有偿转让合同,新云乡政府的麻木不仁,让人寒心。现在是建设中国梦的时代,却有人翻旧帐造祸端,寻衅滋事搞动乱,会东县的德育哪儿去了,怎么会营造出这些恶人,会东县水务局你们签合同是无争议才签的,现在争议出来了,平息争议的责任在你们,姓宋的局长,你休想推脱责任。会东县政府,你们不保护移民,移民提出返迁小龙滩,我看你们如何收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10:05
网友们   顶顶顶顶顶顶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10:07
金山银山被你们占了   现在却不管百姓的死活  你们还有良心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10:10
官员腐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10:28
看了《移居九年有偿受让的耕地冒出“主人”》的贴子,深为12户搬迁户鸣不平,他们舍小家顾大家,为会东县的矿山企业作出了牺牲(会东县满矿称为“金边银角”)但政府的搬迁文件、会东县水务局的有偿转让合同,新云乡政府的麻木不仁,让人寒心。现在是建设中国梦的时代,却有人翻旧帐造祸端,寻衅滋事搞动乱,会东县的德育哪儿去了,怎么会营造出这些恶人,会东县水务局你们签合同是无争议才签的,现在争议出来了,平息争议的责任在你们,姓宋的局长,你休想推脱责任。会东县政府,你们不保护移民,移民提出返迁小龙滩,我看你们如何收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5 00:49
政府腐败,只能这样欺负人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5 23:05
看到此事 我震惊了  , 政府抱着如此态度,让我们正准备搬迁的人如何放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5 23:19
打酱油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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