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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9 11:28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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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0 10:01 |
有一定道理。

发表于 2008-12-30 18:06 |
太有失公平了。大家同在一片蓝天下工作,同一个单位,为什么要这样区分?难道要大家都要起来造反不成?实在让人不可理喻。怎样体现同工同酬?这样下去,今后各种差距是越来越让人费解啊!!当官的真是糊涂啊!!![em02][em02]
发表于 2008-12-31 21:17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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