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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新规管束自媒体 非法删帖网络水军也将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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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0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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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正确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10月9日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9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情况。
  明确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被侵权人与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达成一方支付报酬,另一方提供删帖、屏蔽、断开链接等服务的协议,法院应认定无效。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明确个人信息保护范围。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明确了利用自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程度认定问题。人民法院认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应当综合以下因素:(一)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二)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三)对所转载信息是否作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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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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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0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司解能够起到激发公民力量的作用,调动人民主体性,以权利对抗网络暴力,这正是公民社会中的法治精髓所在。

发表于 2014-10-1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广大网民敲响了责任警钟,为规范网络环境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保障。

发表于 2014-10-1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媒体从来就不是法外之地,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准则。

发表于 2014-10-1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是应有之意。

发表于 2014-10-10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一下是好的

发表于 2014-10-1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避免了恶意操作

发表于 2014-10-1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方向是好的

发表于 2014-10-1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方向是好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0-1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网络发言越来越规范了

发表于 2014-10-1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方向是好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0-10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个追责明细下,对大家都是一个警示

发表于 2014-10-10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该规范了,支持
发表于 2014-10-10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该管了,不然那些说的真话的都让假话也淹没了!
发表于 2014-10-10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整的好,早该这样子了
发表于 2014-10-1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距不成方圆呐~~哈哈

发表于 2014-10-10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0:00
好事,有法可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0:09
自媒体该管管了……
发表于 2014-10-10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网络损害他人行为,都应得到法律的制裁。{:4_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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