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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红衣时髦女性带走了店主的小米2S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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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3 18:34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3 19:41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3 19:56
路过

发表于 2014-10-13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  

发表于 2014-10-14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视频没有拍到对方拿你手机,仅凭对方来过就断定是她拿你手机的话,有些证据不足哈。
发表于 2014-10-14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lol万一这美女不上网,也看不到这些,直接报警不就得了,免这些周折

发表于 2014-10-14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等候公安机关办理得好,失人尊严或许也不一定是好事。我也赞同各位看官的观点。给予支持,等候自动送回来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4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估计她不会主动送回来的。如果她主动送回,我愿意将这部手机送她,我只需要手机当中的电话号码。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4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有监控视频,如果公安机关进行照片对比,我相信很快就有结果,也希望各位网友给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如姓名、家庭地址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20:29
是别人不小心拿的: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4 20:29
是别人不小心拿的:lol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5 23:27
女子的行为应该定性为偷了,不能放任这些违法犯罪的丑陋行径。支持楼主。楼主也给机会和时间了,违法的人就该自重。如交给公安机关处理,这个女人此时此刻应该就在看守所了。所以,怪楼主的人要明事理。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6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1.10.54.x 发表于 2014-10-15 23:27
女子的行为应该定性为偷了,不能放任这些违法犯罪的丑陋行径。支持楼主。楼主也给机会和时间了,违法的人就 ...

谢谢理解!

发表于 2014-10-16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手机值多少钱了
我国法律规定,盗窃可分为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各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不同,不符合的为行政案件,可处以治安处罚。1000以上可以立案,承担责任 本帖最后由 abcde1999 于 2014-10-16 14:39 编辑

发表于 2014-10-17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质太低了,是这边人的通病。当然还是有个别素质高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8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4_114:}{:4_114:}{:4_11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0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银耳博物馆4_副本.jp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0 14:20
楼主不该公布,得饶人处且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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