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4387|评论: 81

[四川手机报] 成都男抓扯司机致公交撞树,判刑3年2个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10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男子蒋晓忠抓扯公交司机,致公交失控撞树。今日上午,蒋晓忠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2个月,他后悔地说:“我上有老下有小,耽误不起这个时间啊!”蒋晓忠的行为有多严重?法院为何会这么判?

>>事发:公交挪车惹怒他
蒋晓忠说,等了半小时公交车才来,一来就是两个车,他想上后面的车,但此时站台前面的车走了,这辆车就往前挪动,他又走到前面去上车,然后就骂了几句,
双方发生了争吵。
蒋晓忠说,坐了几站后,他与司机又发生了争吵,他站在门口等人上完了准备下车,但司机关了车门,他就抓扯了司机的手臂。而监控显示,车门开着时,蒋晓忠
并未下车,随后司机将车门关闭,两人仍在理论,还未发生抓扯。10多秒后,司机挂挡启动公交车,蒋晓忠见状上前抓扯司机的右手臂,短短5秒钟后,公交车失
控冲上街沿,撞到树木,导致公交车车头和路过的电瓶车受损。蒋晓忠承认当天喝了酒。
>>后悔:以为会判缓刑
蒋晓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2个月。他说,没料到简单的一个抓扯动作,会招来如此严厉的刑罚,以为判个缓刑就够了,还能挣钱
供娃娃读书。
>>警示意义:危害公共安全可判死刑
该案审判长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如果造成严重的后果,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该案被告行为虽然恶劣,但是未造成严重后果
,被告在案发后积极赔偿了公交公司等受害人的损失,并取得受害方的谅解,综合考虑,才作出以上判决。
本帖最后由 旧单车 于 2014-10-10 16:18 编辑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1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7:51
成都公交车很多就是这样扎堆出现,或者很久不出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7:51
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7:54
这些人,就是法律意识淡漠,公交车驾驶室又是开放式的,万一有个是,非常危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7:54
这种行为影响太坏了,应该重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7:53
不合理!有点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7:58
该重判,后果如何不论,关键是这个行为的性质恶劣,今天是公交,明白就有可能是火车、飞机,什么的。应严惩不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7:58
这也算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律博大精深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8:00
判太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8:08
量刑准确,刑罚恰当。四川法院不错!不像南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8:11
也许这个公交车司机使的鬼计,,,,,他良心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8:10
也许这个公交车司机使的鬼计,,,,,他良心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8:12
8L说话有脑子?这是运气好只是撞了树,车上那么多人,路上那么多人,随便撞死一个是不是他的责任,置那么多人的安全于不顾,三年都还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8:14
那公交车司机一点错也没有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8:25
我觉得有点轻,开车的司机如果做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8:25
公交司機使的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8:27
被司机故意陷害咯,明白人都懂,我就不明讲了,谁叫你跟公交司机闹脾气呢,法律空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8:29
难道公交司机一点责任都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8:37
法制建设必须如此,法制意识不可能是等来的,不要等出事了在来检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18:37
法制建设必须如此,法制意识不可能是等来的,不要等出事了在来检讨。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