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蒋晓忠抓扯公交司机,致公交失控撞树。今日上午,蒋晓忠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2个月,他后悔地说:“我上有老下有小,耽误不起这个时间啊!”蒋晓忠的行为有多严重?法院为何会这么判?
>>事发:公交挪车惹怒他
蒋晓忠说,等了半小时公交车才来,一来就是两个车,他想上后面的车,但此时站台前面的车走了,这辆车就往前挪动,他又走到前面去上车,然后就骂了几句,
双方发生了争吵。
蒋晓忠说,坐了几站后,他与司机又发生了争吵,他站在门口等人上完了准备下车,但司机关了车门,他就抓扯了司机的手臂。而监控显示,车门开着时,蒋晓忠
并未下车,随后司机将车门关闭,两人仍在理论,还未发生抓扯。10多秒后,司机挂挡启动公交车,蒋晓忠见状上前抓扯司机的右手臂,短短5秒钟后,公交车失
控冲上街沿,撞到树木,导致公交车车头和路过的电瓶车受损。蒋晓忠承认当天喝了酒。
>>后悔:以为会判缓刑
蒋晓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2个月。他说,没料到简单的一个抓扯动作,会招来如此严厉的刑罚,以为判个缓刑就够了,还能挣钱
供娃娃读书。
>>警示意义:危害公共安全可判死刑
该案审判长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如果造成严重的后果,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该案被告行为虽然恶劣,但是未造成严重后果
,被告在案发后积极赔偿了公交公司等受害人的损失,并取得受害方的谅解,综合考虑,才作出以上判决。
本帖最后由 旧单车 于 2014-10-10 16:1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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