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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公理在那里

[求助]警察打人谁能管之后警察再次出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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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建设局将苟宏伟调到通江什么地方最远处工作,同时请纪委监察调查苟先志的违法建房10000平米,并按程序作强制拆除,请朝军局长就拿苟红伟开刀。

   宕派干警的素质我是知道的,陈兴江、陈浪带的部队没有问题!

   建设局职工凡是参与违法建设的一律作拆除处理,否则通江的违法建设控制不住。凡是挑战共产党执政能力的,必须向他实行专政。


发表于 2009-1-7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监察局、建设局、法院、公安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苟红伟几处的违法建房立案查处,强制拆出,在年前完成!!!


发表于 2009-1-8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叫个鸡儿,有本事也象上海哥们那样砍他几个看看,以后一定没人欺负你

发表于 2009-5-16 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没把打的那一幕拍下来,我相信打人的时候应该有点时间吧!马上把手机拿出来也能拍到一个影象啊?躺在地上的这幕拍下来有点像故意的,你们看后面人都没有了,就是打完了也不至于跑得那么快就不见了人吧???有待深思!!!!!!

发表于 2009-5-16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悍妇撒泼大闹派出所还是警察在派出所里打人?

有待我去打探,各位等着。

发表于 2009-5-16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悍妇撒泼大闹派出所还是警察在派出所里打人?

有待我去打探,各位等着。

发表于 2009-5-16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在2009-1-1 22:44:00的发言:

我是张毅,也就是楼主点名道姓的人。既然楼主点到了我的名字,那我就整件事的经过和真相向网民说说:

   一、我家的住房修建于1979年,1992年苟先志在我家房子右后修建了房子,从那时起我两家就是邻居。2006年8月4日苟先志和其儿子苟宏伟(现建设局规划室工作)找到我家对我们说:过几天我们要在现在的房子上加一层楼,主要是一层楼太热了。我们家表示支持并提出了以下意见:

   不错啊,父子兵,现在还流行父子兵啊?都什么年代了,还有顶替的现象?都在建设局规划处,怎么规划的呢?规划自己还是规划通江呢?违章建筑,还打人,本来应该低调的,还嚣张,通江的领导呢?哪里去了?自己都管不好自己,怎么管人民呢?

发表于 2009-5-16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叫什么警察简直就是丢尽警察队伍的脸了.
发表于 2009-5-16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众说纷纭!让我们去相信谁的话?但是有一点就是现在的世道真的混沌,灵魂都经过金钱和物质的洗礼了,几千年前是官匪一家,现在同样是这样,记得不久前杨佳在上海杀了警察,其实就是他咽不下那口气,凭什么警察就能盛气凌人,凭什么警察就要比我们普通老百姓有优越感些,似乎他们是上等人我们是下等人,如果他们是舟咱老百姓就是水啊,它神气什么呢?

闲话不多扯,言归正传,我们试想一下:

1、为什么上面会有老太婆去派出所闹事?

2、为什么她进门就说“杨盛,你把我打了就算了?”?

3、这个老太婆可能是有点难缠,有点可恶,换位思考下如果她换做是另外一个弱势力,可能受了委屈也只能忍气吞声了,因为反抗也需要勇气和背后的支持!

4、看看5楼人的发帖,言词之不敬,好歹她也一大把年纪了,说理就说理,不要再用言语损伤别人,置身事中的人谁没有受害了?如果你能做到投之以李,别人肯定会投之以桃的,所谓礼尚往来!

5、之前发生了什么事呢?

想想上面几个问题吧!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09-5-16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片中的女人有作秀之嫌,姿势摆好再拍。我不知道事情的具体经过,但我更愿意相信宕派的警察的素质不会那么低。暴力机关是对人们的敌人的!

发表于 2009-5-18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不管怎样,群众是弱者,警察不是人,

发表于 2009-5-22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楼主啊!

你最好去整个数码相机来拍!

光文字是说不清楚的!整个视频让众人来给你辩礼!谁对谁错一目了然。

你光写谁相信啊,有礼也说不清啊。对~现在是法治社会,任何事情都是要讲证据的。

 


 

发表于 2009-5-23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你说的苟先志是城东的那个人吗.要真的是他话.我就知道你说的是真的了.

发表于 2009-5-23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儿子是建设局规化股的.

发表于 2009-5-23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自在人心,就是不满意派出所,你演戏也要真实些吗?无聊,上面一些人说的话,是不是有些以点盖面了,说之前还是好好想一下。
发表于 2009-5-23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设、公安都是强势部门,狗咬狗,普通老百姓只有挨整。
发表于 2009-5-23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咬狗!
发表于 2009-5-24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em53]
发表于 2009-5-24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到处打探在2008-12-31 1:54:00的发言:

      是悍妇撒泼大闹派出所还是警察在派出所里打人?

有待我去打探,各位等着。

传说中的“包打听”???

发表于 2009-5-24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上有些人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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