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反映蓬安县实验小学于姓老师办补习班贴文的回复 从发贴人的话语,似乎应是该校的一名在职教师。我是第一次有幸阅读到一位在职“教师”反映问题的贴文,对该发贴教师如此低劣的素质甚为惊奇,反复阅读后,不觉有些愤懑。客观反映问题,本不该苛求什么,但对一位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我们就很有必要对其反应问题的能力、水平作一番解读了,不然,孩子是如何误在这种人的手上“做了实验”,还不知是怎么回事,从中也可以窥见该实验学校乃至当今小学教师队伍的总体素质。 该贴文老师的素质实在是低得不能胜任“老师”这个称号:1、该文反映的主题不明确,是要反应税务部门、教育局、学校、还是老师的问题? 2、偷、逃税应是税务部门管理,而非学校或教育局;3、办学的批复,属教育局管理,而非教育局与学校一起批复。4、该文最后的建议,是学校的内部管理问题,而非教育局管的事。5、对于“非法办学”的处理,目前只有行政处罚,没有“坐牢甚至掉脑袋”的刑事处罚。6、贴文虽没有明确于姓教师是在利用什么时间为学生补课,但可以肯定是假期:只有假期学生才有空余时来补课,该位老师是在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为学生补课。该贴文语句欠通顺,语法错误较多,向谁反映谁的问题自己都没有弄明白,反映的问题缠杂不清,缺乏应有的常识,其水平实为一小学生,但反映出其忌贤妒能的“才能”可不一般。这样的人是如何进入教师队伍的,而且还是县城的实验小学?贴文说“每学期收补课学生几百人”(可以看出,该位补课老师是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认可的。),该发贴教师到现在还不明白,正是由于有了他(她)们这样低素质的教师,才有如此多的学生需要在本县或到外县去补课,才使得更多的学生家长需额外付钱。该贴文提出:由学校将于姓教师的补课资源收回,统一管理经营的建议甚为可笑。作为一名在职教师,眼里、心中除了只有于姓教师每年办补习班的“几十万人民币”报酬,就不知道相关部门曾三令五申,不允许学校以任何名义(包括补课)额外收取学生费用,其红眼病、利欲熏心严重到了何种程度?这是为学校、为校领导出的一个什么样的违规建议?建议该发贴老师:与其忌贤妒能,还不如静下心来补习点常识和知识,丰富内心,让自己教授的学生知识上不需要补课,人格上更不需要再补课。每个人都有权对休息时间做出自己的安排,凭合法劳动,服务于社会,取得报酬,都应该得到社会的支持和保护。“红眼病”,是无能而又卑鄙者易患的病痛。 现在全国各地,补课之风屡禁不止,是因为当今教育制度造就了补课的市场需求。让于姓教师不办补习班,像相当一部分其它教师一样,一到假期,就无所事事,不是吃喝就是玩乐,难道就再也没有人办补习班了吗?现在国家层面都在要求减少行政审批,办个补习班,只要老师有资质,不影响对全日制学生的授课质量,社会认可,主管局批与不批又有何关系?难道教育局一批,于姓补习班老师的教学质量就变高了许多,不批,该老师的教学水平就变低了? 真不知道蓬安实验小学还有多少这样低素质的教师?在该学校,又有多少渴求知识充满希望的学生被这样的老师“实验”着?
本帖最后由 617436712 于 2014-10-13 20:32 编辑
本帖最后由 蓬安睡佛 于 2014-10-13 23:4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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