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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对反映蓬安县实验小学于姓老师办补习班贴文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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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反映蓬安县实验小学于姓老师办补习班贴文的回复
     从发贴人的话语,似乎应是该校的一名在职教师。我是第一次有幸阅读到一位在职“教师”反映问题的贴文,对该发贴教师如此低劣的素质甚为惊奇,反复阅读后,不觉有些愤懑。客观反映问题,本不该苛求什么,但对一位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我们就很有必要对其反应问题的能力、水平作一番解读了,不然,孩子是如何误在这种人的手上“做了实验”,还不知是怎么回事,从中也可以窥见该实验学校乃至当今小学教师队伍的总体素质。
      该贴文老师的素质实在是低得不能胜任“老师”这个称号:1、该文反映的主题不明确,是要反应税务部门、教育局、学校、还是老师的问题? 2、偷、逃税应是税务部门管理,而非学校或教育局;3、办学的批复,属教育局管理,而非教育局与学校一起批复。4、该文最后的建议,是学校的内部管理问题,而非教育局管的事。5、对于“非法办学”的处理,目前只有行政处罚,没有“坐牢甚至掉脑袋”的刑事处罚。6、贴文虽没有明确于姓教师是在利用什么时间为学生补课,但可以肯定是假期:只有假期学生才有空余时来补课,该位老师是在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为学生补课。该贴文语句欠通顺,语法错误较多,向谁反映谁的问题自己都没有弄明白,反映的问题缠杂不清,缺乏应有的常识,其水平实为一小学生,但反映出其忌贤妒能的“才能”可不一般。这样的人是如何进入教师队伍的,而且还是县城的实验小学?贴文说“每学期收补课学生几百人”(可以看出,该位补课老师是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认可的。),该发贴教师到现在还不明白,正是由于有了他(她)们这样低素质的教师,才有如此多的学生需要在本县或到外县去补课,才使得更多的学生家长需额外付钱。该贴文提出:由学校将于姓教师的补课资源收回,统一管理经营的建议甚为可笑。作为一名在职教师,眼里、心中除了只有于姓教师每年办补习班的“几十万人民币”报酬,就不知道相关部门曾三令五申,不允许学校以任何名义(包括补课)额外收取学生费用,其红眼病、利欲熏心严重到了何种程度?这是为学校、为校领导出的一个什么样的违规建议?建议该发贴老师:与其忌贤妒能,还不如静下心来补习点常识和知识,丰富内心,让自己教授的学生知识上不需要补课,人格上更不需要再补课。每个人都有权对休息时间做出自己的安排,凭合法劳动,服务于社会,取得报酬,都应该得到社会的支持和保护。“红眼病”,是无能而又卑鄙者易患的病痛。
  现在全国各地,补课之风屡禁不止,是因为当今教育制度造就了补课的市场需求。让于姓教师不办补习班,像相当一部分其它教师一样,一到假期,就无所事事,不是吃喝就是玩乐,难道就再也没有人办补习班了吗?现在国家层面都在要求减少行政审批,办个补习班,只要老师有资质,不影响对全日制学生的授课质量,社会认可,主管局批与不批又有何关系?难道教育局一批,于姓补习班老师的教学质量就变高了许多,不批,该老师的教学水平就变低了?
    真不知道蓬安实验小学还有多少这样低素质的教师?在该学校,又有多少渴求知识充满希望的学生被这样的老师“实验”着?

本帖最后由 617436712 于 2014-10-13 20:32 编辑

本帖最后由 蓬安睡佛 于 2014-10-13 23:4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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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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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21: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肯定楼主一定是老师?我不这么认为,说不定是学生家长呢??

发表于 2014-10-13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就晓得楼主是谁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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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看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贴有感,而不是回复。回复没有实名认证和加盖公章,网友一看标题会误认为是单位回复

发表于 2014-10-13 21: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是谁不服可以直接理麻,,何必阴阳怪气的。网友都看得懂! 本帖最后由 我94我 于 2014-10-13 21:15 编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3 21:39
中国教育体制的悲哀!
发表于 2014-10-13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认为以下这段话是存在一定问题。”现在全国各地,补课之风屡禁不止,是因为当今教育制度造就了补课的市场需求。让于姓教师不办补习班,像相当一部分其它教师一样,一到假期,就无所事事,不是吃喝就是玩乐,难道就再也没有人办补习班了吗?现在国家层面都在要求减少行政审批,办个补习班,只要老师有资质,不影响对全日制学生的授课质量,社会认可,主管局批与不批又有何关系?难道教育局一批,于姓补习班老师的教学质量就变高了许多,不批,该老师的教学水平就变低了?“
什么补课之风屡禁不止,什么于不办,其他人也会办等等言论,是不负责的话,而且在严重的问题,按照楼主的话,现在反腐屡反不止,干脆大家一起贪就是了。环境、食品安全等问题不好监管,干脆就不监管,反正有企业或有人要做这些事。如果人人都是这样想,这个社会不就乱套了,要法律
要制度又有何用。
凡事都是需要规则,也许反映办补习班的帖文可能存在用词或用语不当,当不能抓住用词或用语的小辫子,漠视或忽视事物的本质,转移问题的焦点。
更不能用什么语言进行人身攻击,凡事都是越理越明了,不可能越理越糊涂。
发表于 2014-10-13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部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2008年12月24日教育部就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发出预警通知第五条: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假期补课。各地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凡因违规组织学生开展集体补课而引发安全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010年7月4日,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又联合下发通知,禁止各地中小学校暑假组织集体补课和有偿补课,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及时查处。
发表于 2014-10-1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办班补课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讯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和有偿家教、参与托管机构经营的各项规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坚持不懈治理,但仍有一少部分教师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规违纪,在学生、家长和社会中产生极坏影响。现对全市14名在职教师办班补课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徐丛英,佳木斯市第二十中学初二年级班主任、数学教师。2014年,徐丛英在幸福家园内补课点,组织30余名中学生违规有偿补课。经佳木斯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徐丛英记过处分,退还违规补课收费,取消当年奖励工资和3年评优、晋职、晋级资格,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在全校大会公开检讨。
2、杨淑英,佳木斯市第二十中学初一年级数学教师。2014年,杨淑英在报业大厦附近小区内补课点,为21名中学生违规有偿补课。经佳木斯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杨淑英记过处分,退还违规补课收费,取消当年奖励工资和3年评优、晋职、晋级资格,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在全校大会公开检讨。
3、李金茹,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初三年级英语教师。2014年,李金茹在顺德社区内补课点,组织28名中学生违规有偿补课。经佳木斯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李金茹记过处分,取消当年奖励工资和3年评优、晋职、晋级资格,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在全校大会公开检讨。对十九中学主要领导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
4、杨向东,佳木斯市第五中学初一年级英语教师。杨向东于2014年暑假期间存在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问题。经佳木斯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杨向东警告处分,退还违规补课费,取消当年奖励工资和3年评优、晋职、晋级资格,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在全校大会公开检讨。
5、刘巍,佳木斯市第五中学初一年级数学教师。刘巍于2014年暑假期间存在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办班补课问题。经佳木斯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刘巍警告处分,退还违规补课收费,取消当年奖励工资和3年评优、晋职、晋级资格,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在全校大会公开检讨。

6、于兆明,同江市第三中学化学教师。2014年3月下旬,于兆明利用双休日时间在自家为所教班级19名学生有偿补课。经同江市教体局研究决定,给予于兆明党内警告,职称职级由中教一级降为初级处分,取消3年内评优、评模、晋级资格。

7、张桂清,富锦市第二中学初一年级语文教师。2014年,张桂清租用富锦市精华文化培训办学场所,为15名学生有偿补课。经富锦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取消张桂清3年内评先、晋级资格,扣发奖励工资、绩效工资3年,降低职称职级,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8、邱振国,富锦市砚山镇中学教师。2014年,邱振国在砚山镇鸿儒文化培训学校为学生上课收费。经富锦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邱振国取消3年内评先、晋级资格,扣发奖励工资、绩效工资3年,降低职称职级处分。
9、栗延青,汤原县永发乡中学教师。王丽,汤原县永发乡中学教师。2014年7月至8月暑假期间,栗延青、王丽两人违规办班,为永发乡中学初二学生有偿补课。经汤原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给予栗延青扣发当年绩效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由中学高级教师降为中学一级教师处分。给予王丽取消3年内评优、晋级资格,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处分。
10、陈希军,桦南县第三中学八年八班班主任,物理教师。2014年,陈希军组织本校学生在桦南县“二水住宅小区”进行有偿办班补课。经桦南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调离陈希军第三中学教学岗位,到孟家岗镇实验学校工作,退还违规补课收费,取消评先评优和晋职资格3年和当年奖励工资。
11、郭庆林,桦南县土龙山中学教导处副主任。2014年,郭庆林组织本校学生在桦南县土龙山镇启智幼儿园有偿补课。经桦南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免去郭庆林副主任职务,调离一线教学工作岗位一年,取消3年内评先、评优、晋职资格,返还补课收费,取消当年奖励工资。
12、刘云鹏,桦南县土龙山中学物理教师。2014年,刘云鹏组织本校学生在桦南县土龙山镇小天鹅幼儿园有偿补课。经桦南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取消刘云鹏班主任职务,调离一线教学工作岗位一年,取消3年内评先、评优、晋职资格,返还补课收费,取消当年奖励工资。
13、张开,桦川县实验小学一、四年级音乐教师。经查,张开参与幽幽舞蹈学校办学管理工作,并收取报酬。经桦川县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张开行政记过处分,取消3年内评优、晋级、提职资格。责令幽幽舞蹈学校停止办学。

发表于 2014-10-13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鹤峰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逐级设立举报电话

  2014-10-1307:30:00来源:人民网(北京)有0人参与分享到

  人民网鹤峰10月13日电10月10日,湖北省鹤峰县纪委、县教育局组织专班来到县实验中学,通过问家长、问学生、问教师等形式,对在职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明察暗访。

  “办课外辅导班”、“课上不讲课下讲”……教育乱象严重损坏了教师在社会中的形象。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的行为,按照学期初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工作方案,从本月开始,县纪委、县教育局成立4个督查组,进一步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专项整治。对查出的违规教师,将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取上限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近年来,该县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县教育局、各中小学均设立了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并在显眼位置公示,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该县教育局与各校校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整治有偿补课作为评价学校和校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各校每学期开学前与老师们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责任书,学期中在学生中开展关于师德师风问卷调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问卷调查结果纳入教师个人年度业绩考核。而且,县教育局实行局领导班子包乡镇、股室负责人包校制度,不定时组织专班通过明察暗访方式整治教育“三乱”现象,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纠,充分利用媒体对查实的行为进行曝光,坚决遏制有损教师师德行为的发生。(汪正玺)
发表于 2014-10-13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杜绝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须“多管齐下”

  2014-10-0922:23:00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宁)有0人参与分享到

  秋季开学已经一月有余,家长们在谈及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时显得很无奈,而有关部门也采取了措施进行了治理,但收效甚微。以笔者身边情况为例,虽然纪检、公安、教育和学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出重拳对“有偿家教”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对违反规定者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效果不理想,虽然做了拉条幅宣传之类的工作,但是“雷声大、雨点小”,“有偿家教”现象依然存在。

  如何彻底杜绝“有偿家教”,避免治理工作“雷声大、雨点小”,笔者认为不能只靠一纸禁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制定详细的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金钱观,不断提高教师执教理念,努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使其从思想上“不愿”进行“有偿家教”。

  二是完善学校绩效改革。“有偿家教”,从根源上讲是金钱利益在作祟,也侧面说明老师待遇不高的事实。因此,杜绝“有偿家教”,不妨完善学校绩效改革,从提高教师待遇着手,这样一来,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自然会终结“课上不讲重点、课下收钱补课”的局面,虽然此举不能完全遏制“有偿家教”,但从目前来看,也不失为一良策。

  三是转变家庭教育观念。家长要对自己的孩子开展正确、有效的家庭教育,走出让孩子补课的怪圈,树立与其给孩子补课不如让孩子加强个性锻炼的观念,从源头上杜绝有偿家教现象的发生,让“有偿家教”失去市场。

  四是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设立有奖举报制度,让“有偿家教”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违反规定者,取消评先评优和晋升职级的资格,并在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处分,在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曝光,使其“不敢、不能、不想”进行“有偿家教”。
发表于 2014-10-13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省教育厅采取专项整治行动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2014-01-14 08:24:42
日前,网传《一名中学生写给全天下教师的一封信》曾引起网民热议,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再次成为教育热点问题。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这一热点问题,非常关注网民意见,认真研究整治措施。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省教育厅专门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明确指出,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要依据《教师法》给与行政处分或解聘。

《通知》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它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一把手”工程,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到部门到人;要深入开展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自查自纠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各中小学要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上一级教育部门,深入开展承诺活动,每名教师都要向学校和学生不从事有偿补课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观念,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考核,要求教师备好每一份教案、上好每一节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杜绝从事有偿补课、有偿托管;各地区要坚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纠正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变相组织不可及收费的做法。要将是否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对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考核结果要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并进行严肃处理。
发表于 2014-10-13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在职教师开办补习班

  正有0人评论我来说两句

  2010年02月03日21:36来源:甘肃新闻网编辑:王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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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新闻网兰州2月3日电据兰州晚报消息,近年来,在职教师开办营业性补习班愈演愈烈,这一现象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关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郎巧莉等4名委员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建议政府禁止在职教师个人开办营业性补习班的提案》,直击在职教师开办营业性补习班带来的七大弊端:

  其一、分散教师精力,影响份内工作;其二、有些教师为了扩大补习生源,把本该在课堂上讲的重要知识故意不讲,却放到课余补习课上讲,以此吸引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其三、加重学生负担,影响学生健康成长。面对升学竞争,学生已经在超负荷学习,课余补课使学生身心疲惫,既不利于学生的身体健康,也降低了学习效率;其四、加重家长的经济负担;其五、高额的补课收入不在政府的税收之列;其六、学生在受教育上应该是平等的,但课余有偿补课却造成了学生之间接受不平等的教育;其七、由于个人办班补课收入高,有些教师不愿当班主任,使班主任紧缺。

  针对以上“问题”,政协委员建议政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禁止在职教师个人开办营业性补习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3 22:01
楼猪,你娃遭定了!
发表于 2014-10-1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其中,就有规定要求“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而这条措施对整治目前的“疯狂奥数”,也能起到在师资上进行限制的作用。

  据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此规定,全省都要求执行,各地教育部门是直接责任人。此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是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将从根源上杜绝老师的不端教育行为。今后老师想要到培训班或补习班任教,只能辞职,从学校体制中脱离后才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3 22:04
楼主回复承认了以下事实,
1.你是办了补习班的,
2.你办班未经相关部门批准
3.你收取了费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3 22:20
呵呵,版主,论坛还可以这么玩,涨姿势了!
发表于 2014-10-13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规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以及“违规部门、学校和个人有违规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规所得;对个人违规的,由所在学校、单位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直至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是教师的解除聘任合同,是局长、校长的撤销职务。”

发表于 2014-10-13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于老师的回复中的倒数第二段哪里还把姚勇放在眼里一丝一亳?悲哀!姚勇!

发表于 2014-10-13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实验小学难道就你于琳玮一人能干?其他领导和老师都是涨干饭的饭桶?你也太自不量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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