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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公理在那里

警察打人谁能管之后警察再次出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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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1、楼的主夫人是在派出所受伤的。 应该不会是自己把自己弄伤了的吧。骨折还是很疼的,反正我没有勇气自己把自己的手指弄骨折。

2、杨警察(现在是否打人了还不清楚)是以何种身份参与到此事中来的? 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这点很重要。

3、无论是否陈姓警察打没打人,其上级部门应该及时参与此事的调查。毕竟楼主的夫人是在派出所受伤的(前提为楼主陈述的受伤地点属实)。

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权力、关系至上,民主政治迟迟没到,都会影响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

总之,安全第一,能忍就忍一下吧。

发表于 2009-1-3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真是假,

多点击!

点击量上去了,

受关注的程度就高了。

到时就能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了。

事情的真相就能大白天下了。

发表于 2009-1-3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牛不牛?回复后,又不认帐!

发表于 2009-1-3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通江论坛读过此帖,跟帖人的说法,与楼主说的出入大!尤其是那22楼等回帖,就是另一种了!大家去读读吧,然后,自己判断了!

发表于 2009-1-3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转自通江论坛:

“我是张毅,也就是楼主点名道姓的人。既然楼主点到了我的名字,那我就整件事的经过和真相向网民说说:

   一、我家的住房修建于1979年,1992年苟先志在我家房子右后修建了房子,从那时起我两家就是邻居。2006年8月4日苟先志和其儿子苟宏伟(现建设局规划室工作)找到我家对我们说:过几天我们要在现在的房子上加一层楼,主要是一层楼太热了。我们家表示支持并提出了以下意见:1、所有排水不得排向我家房屋。2、施工中必须在我两家住房之间搭建防护网以保证我家生命和财产安全。3、现在所修房屋不论修多少层都必须以苟家老房子滴水为界,不得向我家住房方向延伸,以保证本来只有4.9米的采光距离。4、以后我家改建房屋也只能以老房子滴水为界不得向苟家房屋方向延伸。5、不论苟家以后楼上的住户是谁都不得因采光距离问题找我家麻烦,一切后果由苟家自行负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了协议。但是苟家在后来的建设中以自己是建设局规划室老主任退休干部和苟宏伟现在也在建设局规划室工作,在建设中未搭建任何防护设施,从其新建的房屋上掉落的砖石将我家房上的青瓦和阁子岭棒砸烂,同时将改建的住房向我家房屋方向推进延伸了2.8米,使得我两家房屋之间原来4.9米的采光距离缩小到2.1米。

  二、我家的房子在“5.12”后倒塌,经相关部门的鉴定为D级房屋,由相关部门现场勘察、批准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在施工过程中苟家人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处处设置障碍、百般刁难,甚至不惜代价组织、煽动、唆使周边不明真相的人阻扰施工。2008年12月26日苟家人见周边看清真相的群众不再支持和附和他之后,苟先志和其老婆先站在高出我家房顶由他修建的院坝边用砖头和石块打砸民工,后苟先志的老婆到工地上撒泼、漫骂工人,工人无法继续作业。无奈之下电话告知我父亲,我父亲现已80岁,由于身体欠佳,就电话联系要我二姐夫杨盛前往工地查看情况并劝解苟家人。当苟先志看到杨盛赶到工地便迅速逃回了家中不再露面,而其老婆先向杨盛冲过来要抓杨的脸未得逞,然后将杨盛猛推向我房前的悬岩,杨在工地上民工的保护下撤离了工地。与此同时,苟家父子抱起被盖睡在老工业局前的诺江大道上阻拦交通并颠倒黑白叫嚣:警察打人。

  三、2008年12月27日上午,苟宏伟又抱来几十块砖头和石块,站在其房前院坝上继续向工人身上打砸,其中一名工人身上已经被砸了6块之后,叫:你莫打了哈,我们都怕你,你们也莫太霸道了。苟宏伟更是嚣张不但从屋里拿来砖刀扬言:老子天不怕地不怕,砍死几个看把老子咋揩,又打电话叫来他的妻子(工商局在职干部)和岳父(工商局退休干部)等亲戚和社会无业人员再次对工人大打出手,致使两个工人身体多处鲜血直流。其岳父更是疯狂,用大约长60厘米25#钢管对工地上一工人的不到十岁的孩子大打出手,致使该小孩腹部、背部、手和脚到处是伤。在工人打电话110报警后,苟家一行人在警察未赶到现场前逃离了现场。

  四、楼主苟先志在网上发布的工地现场照片电脑合成的技术还是差了一点点,未免过于假了。而且还特意提出:我家修建房屋强占道路。我只能说:事实胜于雄辩。原来我家在未改建房屋之前,房前的小路仅仅有0.8米宽且一边是杂草从生“刺笼耙”,另一边是悬岩的“泥巴路”。这次我家在改建房屋之前就先修路,不但修建了砖墙栏杆,还把原来的小路扩宽到1.5到2.5米不等,而且把原来的土路路面用混凝土硬化。在修路的过程中短暂的封闭小路的通行是为了施工进度快,尽快疏通道路,也是为了我自己和行人的安全。楼主苟先志天天到建设局大吵大闹撒泼,为此国土局和建设局的工作人员来现场察看多次。到底我家修房强占道路没有?城东村数百群众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最明白。网民们也应该想一下:要是我真的强占了群众的道路,城东村的村民还不把我修的房子撬个底朝天!?相关管理部门还不叫停工!?

  五、苟宏伟依仗自己是建设局的职工,从2006年到现在,在其原老房子、房后和三完小操坝边上先后修建“黑房子”三座,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真的是:楼主及苟宏伟财大气粗,欺人过甚?或者是因为:修建的“黑房子”只想效益不顾质量,现在卖不出去如坐针毡而怨天尤人到处撒野发疯呢?到底苟家人是何嘴脸和道德品行我在这不作评价,我想说的是: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道自在人心,事实永远是事实不是靠吼“黑老鸦”就可以颠倒黑白和是是非非的。现在是法制社会,任何事情都有规矩,没有规矩,事情也就不会有方圆了。”

 

 




发表于 2009-1-3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转自通江论坛:

“我是张毅,也就是楼主点名道姓的人。既然楼主点到了我的名字,那我就整件事的经过和真相向网民说说:

   一、我家的住房修建于1979年,1992年苟先志在我家房子右后修建了房子,从那时起我两家就是邻居。2006年8月4日苟先志和其儿子苟宏伟(现建设局规划室工作)找到我家对我们说:过几天我们要在现在的房子上加一层楼,主要是一层楼太热了。我们家表示支持并提出了以下意见:1、所有排水不得排向我家房屋。2、施工中必须在我两家住房之间搭建防护网以保证我家生命和财产安全。3、现在所修房屋不论修多少层都必须以苟家老房子滴水为界,不得向我家住房方向延伸,以保证本来只有4.9米的采光距离。4、以后我家改建房屋也只能以老房子滴水为界不得向苟家房屋方向延伸。5、不论苟家以后楼上的住户是谁都不得因采光距离问题找我家麻烦,一切后果由苟家自行负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了协议。但是苟家在后来的建设中以自己是建设局规划室老主任退休干部和苟宏伟现在也在建设局规划室工作,在建设中未搭建任何防护设施,从其新建的房屋上掉落的砖石将我家房上的青瓦和阁子岭棒砸烂,同时将改建的住房向我家房屋方向推进延伸了2.8米,使得我两家房屋之间原来4.9米的采光距离缩小到2.1米。

  二、我家的房子在“5.12”后倒塌,经相关部门的鉴定为D级房屋,由相关部门现场勘察、批准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在施工过程中苟家人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处处设置障碍、百般刁难,甚至不惜代价组织、煽动、唆使周边不明真相的人阻扰施工。2008年12月26日苟家人见周边看清真相的群众不再支持和附和他之后,苟先志和其老婆先站在高出我家房顶由他修建的院坝边用砖头和石块打砸民工,后苟先志的老婆到工地上撒泼、漫骂工人,工人无法继续作业。无奈之下电话告知我父亲,我父亲现已80岁,由于身体欠佳,就电话联系要我二姐夫杨盛前往工地查看情况并劝解苟家人。当苟先志看到杨盛赶到工地便迅速逃回了家中不再露面,而其老婆先向杨盛冲过来要抓杨的脸未得逞,然后将杨盛猛推向我房前的悬岩,杨在工地上民工的保护下撤离了工地。与此同时,苟家父子抱起被盖睡在老工业局前的诺江大道上阻拦交通并颠倒黑白叫嚣:警察打人。

  三、2008年12月27日上午,苟宏伟又抱来几十块砖头和石块,站在其房前院坝上继续向工人身上打砸,其中一名工人身上已经被砸了6块之后,叫:你莫打了哈,我们都怕你,你们也莫太霸道了。苟宏伟更是嚣张不但从屋里拿来砖刀扬言:老子天不怕地不怕,砍死几个看把老子咋揩,又打电话叫来他的妻子(工商局在职干部)和岳父(工商局退休干部)等亲戚和社会无业人员再次对工人大打出手,致使两个工人身体多处鲜血直流。其岳父更是疯狂,用大约长60厘米25#钢管对工地上一工人的不到十岁的孩子大打出手,致使该小孩腹部、背部、手和脚到处是伤。在工人打电话110报警后,苟家一行人在警察未赶到现场前逃离了现场。

  四、楼主苟先志在网上发布的工地现场照片电脑合成的技术还是差了一点点,未免过于假了。而且还特意提出:我家修建房屋强占道路。我只能说:事实胜于雄辩。原来我家在未改建房屋之前,房前的小路仅仅有0.8米宽且一边是杂草从生“刺笼耙”,另一边是悬岩的“泥巴路”。这次我家在改建房屋之前就先修路,不但修建了砖墙栏杆,还把原来的小路扩宽到1.5到2.5米不等,而且把原来的土路路面用混凝土硬化。在修路的过程中短暂的封闭小路的通行是为了施工进度快,尽快疏通道路,也是为了我自己和行人的安全。楼主苟先志天天到建设局大吵大闹撒泼,为此国土局和建设局的工作人员来现场察看多次。到底我家修房强占道路没有?城东村数百群众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最明白。网民们也应该想一下:要是我真的强占了群众的道路,城东村的村民还不把我修的房子撬个底朝天!?相关管理部门还不叫停工!?

  五、苟宏伟依仗自己是建设局的职工,从2006年到现在,在其原老房子、房后和三完小操坝边上先后修建“黑房子”三座,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真的是:楼主及苟宏伟财大气粗,欺人过甚?或者是因为:修建的“黑房子”只想效益不顾质量,现在卖不出去如坐针毡而怨天尤人到处撒野发疯呢?到底苟家人是何嘴脸和道德品行我在这不作评价,我想说的是: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道自在人心,事实永远是事实不是靠吼“黑老鸦”就可以颠倒黑白和是是非非的。现在是法制社会,任何事情都有规矩,没有规矩,事情也就不会有方圆了。”

 

 




发表于 2009-1-3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得假话哟!

发表于 2009-1-3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12月30日下午,照片上的老年妇女来到宕江派出所,

找到前几天为建房与她发生过纠纷的该所民警杨盛,要

抱杨盛的腿。杨盛正在办公室上班,见状就退让到派出

所后的坝子里,妇女又跑到坝子里追撵杨盛。在场的派

出所教导员程浪前去劝说她:“纪委、监察正在调查,

结果出来,要通知你的,相信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杨盛趁此回到办公室。这个女人见抓不着杨盛,便去抱

程浪的腿,并欲抓程浪下身要害。程浪挣脱她的纠缠回

到办公室,该妇女就自己躺在地下撒泼,并诬称警察把

她打了。在场的派出所副所长何光泽和女民警李真宝把

她扶在办公室椅子上,她又躺到地下,反复多次,并叫

来自己亲戚照相。当时的情形有不少到该所办事的群众

全程目睹,公安局纪委也派专人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

证明是该妇女自己耍泼,警察并未动手打她。

    特此回复

                            通江县公安局办公室

                             二00九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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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3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09-1-3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简单说楼主是泼皮,也不能简单的说楼主不是无赖!同样,不能简单的说警察没有违法的地方,警察干伤天害理的事干得也不少!当然也不能简单就说警察在这个事上乱用职权打了好人!鄙视那些随便说楼主是无赖、警察是最可爱的人的相关回复!

发表于 2009-1-3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46楼只是单方面的说辞,不能说明问题!

发表于 2009-1-3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46楼已经有真相说明了!大家可以参考分析,该劝就劝一把,该熄火就自己熄火了!

发表于 2009-1-3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KAO,不知道事情经过的,不要随便发表评论.....你说警察打人..难道照片就是真的..?你说警察不打人?...等你娃儿哪天被打就晓得了...所以莫些去猜测有没有打人..关注就好!

    说得有道理。关注!!!!!!!!!

发表于 2009-1-3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尽管我不是通江的,但抗议楼主使用“警察打人谁能管之后警察再次出手打人”这样带歧视性的标语,全国警察与这何干?

    警察不是人吗?如果他们履行了他们的工作职责,为何还惭愧呢?

发表于 2009-1-3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农子请你听好!我暂时把无耻的名号替你和楼主扛着,让我们都拭目以待,来看事件的最后结果.看看警察是不是“再次”把楼主打了,如果真的打了我把我的真名真姓加上给你和楼主道歉,如果没打那你就出来道歉,你说这样好吗?

我不了解事件的经过,但是我相信警察没有楼主说的那么无理和过分.我现在就是像在赌博,赌的是人的淳朴和善良.

希望处理这件事情的单位能把最终结果公布出来,透过事实来让我们看清这些人的嘴脸!

发表于 2009-1-3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农子请你听好!我暂时把无耻的名号替你和楼主扛着,让我们都拭目以待,来看事件的最后结果.看看警察是不是“再次”把楼主打了,如果真的打了我把我的真名真姓加上给你和楼主道歉,如果没打那你就出来道歉,你说这样好吗?

我不了解事件的经过,但是我相信警察没有楼主说的那么无理和过分.我现在就是像在赌博,赌的是人的淳朴和善良.

希望处理这件事情的单位能把最终结果公布出来,透过事实来让我们看清这些人的嘴脸!

发表于 2009-1-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所以不妄加评论

 楼主| 发表于 2009-1-4 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要是搁30号前不要说你们,就是我打死也不信,现在我只有面对现实!上次有人冒充公安局发公告,结果公安局的顾政委和县委的领导证实不是公安局发的!由于我的号被别有用心的人想办法封了,我把他莫办法!他今天又来,今天他是用公安局办公室的名义发帖,我不得不由衷的佩服他,他的脸够厚!他的胆够大!就是不知道有一天当他面对现实的时候他的承受能力够不够强!

    他上次不是说修房子的不是杨胜,是他老丈吗?杨胜没有打人吗?怎么变了?他太不小心了嘛!快改过哦!

    我告诉大家,我老太婆60岁了,不会把自己的手指整骨折,眼角、下巴、右肋的伤、两条腿上的伤也不是伪造的!还有老百姓不是傻子,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发来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帖子骗不了人,他们这样做,只能得到竖起的中指!

发表于 2009-1-4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楼主的标题就有造谣惑众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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