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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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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0 15:05 | |阅读模式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
公 告
    为充实我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岗位: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四)名额:书记员4名、辅助司法警察4名。
    二、报名对象
    书记员要求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法律专业优先)。
    辅助司法警察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司法警察院校毕业生和复原退伍军人优先,具有体育特长优先);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工作。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辅助司法警察要求身高175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法院安保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特长:书记员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手写速度达到应用标准;辅助司法警察要求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时间:2014年10月22日9:30-16:00。
    2、地点:市中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74号)。
    3、报名方式:由中院党组领导推荐、个人自荐报名等形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书记员考试项目为笔试、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2014年10月23日上午9:00-10:00。
    ②地点:市中院
    ③笔试比例:笔试完成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不足1:2,则全部进入面试。
    ④内容:书记员基本常识(占30%)、文字记录测评(40%)和计算机测试(30%)。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2014年10月23日上午10:30-11:30。
    ②地点:市中院。
    ③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2、辅助司法警察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①时间:2014年10月24日上午9:00-10:30。
    ②地点:市中院
    ③内容: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测试成绩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评定。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
    ①时间:2014年10月24日上午11:00-12:00。
    ②地点:市中院。
    ③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三)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招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书记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辅助司法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具体考察工作由政治部负责,考察结束后报党组审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市中院党组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管理
   (一)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聘用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二)新聘用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是党(团)员的,其组织关系转入法院,编入党(团)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三)新聘用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我院统一管理。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每月工资1180元。
   (二)正式聘用期内每月工资1680元,其中:基本工资1000元、岗位津贴500元、误餐补助180元,工作每满一年增加院龄工资50元。
   (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监督!
    监督电话:0827-5817906   
    咨询电话:0827-5817903
   九、本实施方案由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0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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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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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0 15:52 |
1600。。。。。

发表于 2014-10-20 16: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1680?干最苦的活,拿最少的钱!请我来我都不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0 20:56
招临时工。

发表于 2014-10-20 23: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招合同工,要求还多,发的工资还不够娃儿奶粉钱,养活了娃儿,大人只有喝西北风了!:sleepy:

发表于 2014-10-21 12:01 |
巴中的物价 :L 这点工资: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1 13:23
狗屎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1 13:23
狗屎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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