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直到今天,三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坚持这个基本路线不动摇,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三十多年的发展变化,形势和背景已有很大不同,这就须要作出适时的调整。三十多年后的今天,经济建设不能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靠投资和对外贸易拉动经济增长的方式也难以为继。这就提出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概念和新思路。 十八大后,党中央把改革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上,二中全会讨论了行政改革方案,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由此可见,改革已经成为新一届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抓手”,通过改革,释放经济社会内生的活力,向改革要“红利”,并由此继续推动经济建设健康发展。而要改革,就会触动诸多已经形成的甚至已固化了的利益格局,必须加以打破。这就须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来改革,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推动发展,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调整利益格局,使经济社会焕发出新的巨大的活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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