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室镇人民政府 对《巴中通江县数条乡村公路停修资金不知去向》一稿的回复
一、工程概况 2007年以来,县交通局下达给瓦室镇南垭、岗岭、九龙、雨花、桂花、中佛六个村通达工程计划,并按项目资金有关管理办法,划拨50%的启动资金到镇财政,再由镇政府按工程进度和质量分期划拨到村。 目前,桂花村道路已由县交通局进行验收,雨花、岗岭、南垭全部竣工,并经镇政府初验,中佛、九龙尚未完工。其中中佛村完成约80%的工程量,九龙村道仅完成路面开挖工程,约占工程总量的40%。 六个村均位于大通江河对岸,有人口8000余人,与省道302和瓦室场镇一河相隔,仅靠渡船通行,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和安全,农资运进和农产品运出十分困难,群众急切盼望修建一座漫水桥。为顺应民意,根本解决6条村道路的唯一出口问题,镇政府于2006年在九浴溪电站大坝下游滑石板处启动漫水桥建设,于2006年12月底竣工交付使用,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二、村道建设资金去向说明 1、已完工程的资金划拨情况:2007年底以前,瓦室镇政府根据合同和工程进度已全额拨付南垭、岗岭、雨花、桂花四个村项目资金,不存在挪用和挤占,也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去向明朗。 2、未完工程资金划拨情况:九龙村道路因原承包建修单位毁约,村委会于2008年9月重新确定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进度迟缓。目前,镇政府已按工程进度划拨到村12.8万元。 3、由于漫水桥先期启动,进度较快,资金调度紧张,除镇政府从办公经费中挤出建桥资金12.8万元外,还从九龙村村道路建设资金中临时借用资金16.2万元。 三、借用九龙村道资金的处置办法 镇政府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归还九龙村道建设借用资金,以确保按进度拨付建设资金,督促施工单位兑现民工工资,确保村道路建设正常推进。 二00九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