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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平分土地

[群众呼声] 对“巴万高速”的一次民意调查,通江人都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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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2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疯你妈那巴子!你纯粹白痴一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3 12:23
那是没有办法的事,通江县政府领导能力就那么大,务子民哦!!看看通江城市建设就知道了,邓小平不是有句经典台词:“黑猫、白猫,抓住老鼠才是好猫”。莫球什么用,坐台上干什么哦!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7 23:13
我就是因为这样,看清了通江的父母官,所以才到外面买房子

发表于 2016-7-20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9 16:53
通江县委,县政府,球用,这么多年,只打雷不下雨

发表于 2016-8-1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工 开动
发表于 2016-8-10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6-8-1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宁可相信世界上有鬼!千万不相信政府那张嘴!他们打牌只出沟圈K.
发表于 2016-8-17 21: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到重庆整个高速嘛

发表于 2016-8-17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7 21:54
现在是什么情况?马上2016年10月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8 15:04
老百姓有啥话语权,那都是精英们在策划!

发表于 2016-8-29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区吗?我们感到好寒心啊。"为了加快革命老区发展",这话说得真好,但实际上是什么情况?有句话说:经济要发展,交通要先行。交通高不好,就是“筑巢引凤”,招商引

发表于 2016-8-29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设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项目

有关事宜的复函

川办函〔2016〕138号


巴中市、达州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授权采取“BOT+政府股权合作”模式建设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的请示》(巴府〔2016〕56号)收悉。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项目采取“BOT+政府股权合作”方式建设,原项目建设方式授权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12〕204号)作废。

  二、授权巴中市人民政府牵头,会同达州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高速公路“BOT+政府股权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依法确定项目政府投资人,同时依法组织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招标工作,严格执行招标工作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有关结果及时报送交通运输厅。

  三、巴中市、达州市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依法承担政府监管和支出责任,负责组织开展项目核准前的前期工作和投资人选择有关工作,并严格履行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政府承诺及配套安排。

  四、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和协调服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4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7:06
做主的正在喝茶打牌,请不要他们放炮哦。哪有时间管你这事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0 17:08
就他妈的杀猪的买牛的宰羊的当家也能修高速。你信吗?

发表于 2016-8-31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好久了,习以为常了!

发表于 2016-9-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交通重要性不言而喻,必须好好整

发表于 2016-9-3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9.了,落实了吗?

发表于 2016-9-3 21: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早修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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