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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热点事件] 成都七中学生遇害案二审 被告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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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13
这种人应该立即执行死刑,让17岁花季白白死亡,这是什么法官和律师中央巡视组就应该把这事巡视一下,还法律和人民一个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13
tM的怎么可能判死缓呢?绝对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16
有背景,死缓,啥子巴法律,只会针对穷人,活在中国 悲哀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16
应该立即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19
一个人 的命还不如一头牛吗  太不公平了  不说赔偿金了   就连工的学费都不了那一点点吧  太气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22
情节那么严重,应该立即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22
情节那么严重,应该立即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22
情节那么严重,应该立即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22
情节那么严重,应该立即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22
情节那么严重,应该立即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22
情节那么严重,应该立即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22
情节那么严重,应该立即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23
该杀,这种人放出去都是祸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24
立即执行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27
这个判决不能接受,也不能理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29
狗曰的,为何不是立即执行!……
砍伤那么多!还砍死一个出气……
这种东西!你**让他多活两年,在过两年你又让他减刑,减刑后过几年你又说他表现好……就被放出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31
这样的人,该枪毙,毫无情理可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36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样的判决民众不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39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况且杀人者是在有行为能力情况下实施犯罪的,并且杀了多人。因此,杀人者必须立即枪毙。这种人留着对社会也是潜在危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7 16:39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况且杀人者是在有行为能力情况下实施犯罪的,并且杀了多人。因此,杀人者必须立即枪毙。这种人留着对社会也是潜在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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