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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达州啊!!!你怎么能这样!!请大家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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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诉信
具申诉人:王启书,女,现年52岁,渠县涌兴镇石龙村2组
事因:涌兴镇垃圾占用我家承包田地,房屋,本人要求按照征用政策,予以解决未果。
事由:我因子女且年幼,要读书就学,就常年在外务工,哪知2012年我回家为前夫敬香,队长张福志告上:这里要用我家承包田地及房屋地堆放垃圾,镇政府派李勇下来到张福冬(村支书)家调解,李勇在调解时强硬地說:”你愿干也要干,不愿意也要干”,也未达成协议,说了就走了。2014年7月半,我子女又回家为其父烧香,看到我们家承包田地已堆上垃圾,垃圾已堆放到房屋边,使其家人无法居住。我们于10月10日找镇领导予以解决,通过多次磋商,镇政府不按政策予以赔偿,并派镇上工作人员,街道环卫和派出所等20多个人强制倾倒垃圾,并对人身予以攻击,为此,特诉请各级领导予以按政策解决,我们要生活,要居住。
切切是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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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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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启书所反映的垃圾堆放场,是涌兴场镇居民生活垃圾堆放场。2012年7月初建垃圾场时,石龙村委联系王启书夫妻回家,商谈其相关补偿事宜(其房屋与垃圾场现直线距离约40米,系王启书从本组陈希林名下购得,穿斗房屋结构,面积约120平方米。由于王启书夫妇长年在外务工,房屋多年未居住且未进行适时维修,房屋已朽烂不堪。同时,王启书在本组另有房屋),由于王启书夫妇要求过高,未达成协议。之后,便外出务工一直未归。2014年10月中旬,王启书及家人从外地返回,镇政府积极与其协商,并拟定按现行有关政策予以处置。经反复协商,其夫及女儿亦同意补偿方案。镇、村将继续与王启书一家依照政策规定,于法于情于理,妥善做好工作。

发表于 2014-11-16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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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8 22:36
达州火车附近到处是骗钱的妓女,社会闲杂人员,难到是达州的一张名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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