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已回复)
“座落在顺庆区共兴镇的‘天兆猪业’养猪场常年将猪场内的污水直接乱排入当地的小河中,猪场内的几百头病死猪常年堆在猪场后院紧邻小河边的两个水池里,让其自行腐烂,水池四周的死猪水四处流淌,并时常散发出浓烈的恶臭,我们当地村民常年闻到死猪散发出来的恶臭”。近日,本网记者接到一南充市民投诉电话称。随后记者赶往现场对该事件做了详细的了解。
现场:死猪水四处流淌
记者赶到现场时,天兆猪业大门紧锁,门内也没有见到工作人员。大门左侧贴有标语“南充市规模化,禽畜养殖污染物零排放示范工程”。但是在接下来的走访中看到的情况令我们非常震惊。
在村民的带领下,我们忍住恶臭走完了猪场的后院,猪场的左右两侧各有排污水沟,沟内污水直接排放到当地小河里。从猪场后院的左边向右穿行,我们很清楚的可以看到沿途有很多条从猪场内部出来直通河里的排污沟,有的排污沟甚至从当地百姓的菜地穿过。现场情况确实如村民说法一致。
最为震撼的是当记者走到两个用来腐烂病死猪的水池旁的时候。水池旁的栅栏早已破烂不堪,池内的污水到处流淌,最后直至流入河中。其中一个较小的水池上还盖有半遮挡的蓝色篷布。水池内拥有上百头病死猪,有的腐烂的只剩骨架,有的像是刚仍进去还没有一点腐烂,散发出来的恶臭让人作呕,十分难受。
村民:多次反映没有结果,苦不堪言
王姓村民介绍:“每次主场内排放污水的时候,整条河里的水顿时都被染成了黑色,河边两岸农作的村民忍着恶臭干农活,苦不堪言。除了常年遭受这病死猪散发的恶臭折磨外,小河下游许多同村村老百姓的吃水井还是紧靠河边,他们遭受的损失更大。我们村的这条小河途径潆溪和荆溪两个镇最后直通嘉陵江,长远的影响我们暂且不说。但是我们当地村民很希望有关部门出面,帮我们脱离苦海”。
部门:将派人去了解查看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南充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陈学军,他称在外面学习,但他称将派人去了解查看。半个小时后,一位自称顺庆区环保局的人电话里说,下午他们将会同市上执法大队的去现场了解情况。但截至记者发稿时都没有回音。
相关法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承担法律责任
随后记者翻阅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其中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以及第四十四条均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第二十九条 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来源:
南充一“零排放示范工程”养猪场 污水四溢
==================
区环境监察执法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关于对网友“狂飙小蜗牛”在麻辣
社区论坛所反映问题的回复
各位网友:
首先感谢各位网友和媒体朋友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批评。
我局对网友“狂飙小蜗牛”所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监察执法人员和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一起,对该网友所反映的养殖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现场监察情况
从现场勘察和询问现场负责人得知,该养殖场属于四川省天兆猪业南充分公司(嘉陵)租用共兴镇原养羊场作为种猪培育的一个临时基地。大门左侧“南充市规模化禽畜养殖污染物零排放示范工程”标语,系原来安顺万盛有限公司生物发酵养殖技术进行生猪养殖时所贴的标语。现该基地建有两个沼气池,猪粪经沼气池处理后排致沼气液收集池,为防止废水四处溢出,两池各私设有1个口外排多余的废水,前段时间,由于猪病,死猪60余头,工作人员图省事,私自将死猪丢于沼气液收集池中自然腐烂。
二、已进行的工作
1、责令立即摘除大门左侧过期的标牌。
2、要求企业立即堵塞了沼液池外排污水的缺口,使污水不再外排。
3、已通知顺庆区畜牧局,其工作人员也及时到现场,对病猪尸体没按规定处理进行调查,并对所有尸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4、由顺庆区环境监测站对共兴河水进行了水质抽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标准。
5、对该养殖场的现场负责人做了调查询问笔录。
6、对该养殖场下达了“限期整改”的执法文书,要求立即解决网民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
7、约谈了四川天兆大区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对共兴猪场现场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已按公司规定进行了经济处罚和辞退处理,对已造成的环境影响深表歉意,并同意立即按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规范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对该养殖场排污问题立案调查并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2、加强监管,督促整改,确保该养殖场不再发生污染环境的问题。
欢迎广大网友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
南充市顺庆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2014年10月30日
详见:
http://bbs.mala.cn/thread-1129303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