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这被看做是对政府行政行为的框范,凸显了我党用法治为改革保驾护航的决心.“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什么是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它是治国之邦,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便是成文的、具有强制力的“规矩”。要使法律发挥应有的作用,首先要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淮南子·氾论训》:“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不能错误地理解为法律是用来约束老百姓的,在中国,人人平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公平环境下的法治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护航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