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消息,8月16日,重庆律师周立太在博客上发表题为《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文章。
文中称,来自广东、四川等地的王天松等60余人所在公司老板携款逃逸,公司停产。2005年11月,周立太受委托代理该案。
经过努力,王天松等60余名当事人于2007年8月15日领到赔偿款和欠薪后,即各散五方,对于合同约定的7万元律师费请求不予理会。对此,周立太在文中将像王天松等人这样拿了钱就开溜的当事人称之为“一帮畜生”。
网上有人认为,农民工过河拆桥实不应该;另外有人认为,即使农民工拖欠律师费,律师也不应破口大骂,有损“农民工律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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