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安排市住建局具体将采取组合拳方式治理治欠薪问题。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关口前移到项目、到工地,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对有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同时,把政策宣传到企业、到工地。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督促企业和民工依法签订用工合同,引导民工依法维权。
2、实行季度报告制度。使用民工的企业,必须坚持每季度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一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一并纳入视屏监控系统)。
3、实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同时按工程合同造价的5%缴纳民工工资保证制度。
4、实行民工工资保证金现金和担保按照一定比例缴存制度。
5、实行联动监管机制。整合资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解决民工工资问题的合力。一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把缴纳民工保证金作为对项目未办手续提前报监的要件。二是严格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将民工工资发放与预售资金监管挂钩。市级部门加强对县(区)对口部门的工作指导,同级相关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之间协作配合,在处理具体问题时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行业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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