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精神建立法制中国,四中全会主题以法治国,在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开幕之际,唐山政府国家高新区官员继续造假,假外资圈地骗贷官商勾结操纵司法、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严重破坏唐山司法公信,继续制造唐山人骗唐山政府再骗河北政府司法腐败荒唐1号大案。 2014年10月15日唐山政府多个网站再度发出新闻标题为“唐山市领导于山(唐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会见英国考克兰公司客人”,该公司正是唐山检察院唐检公刑诉[2012]第78号错案起诉书及唐山中院审理重审案件中刑案涉案公司。 唐山检察院2012唐公检第78号错案起诉书及唐山公安侦察卷宗155卷证据材料清楚证明唐山首骗李建明涉嫌诈骗重大刑事犯罪,证明事实一、唐山李建明骗公安部报假案、骗唐山公安一案两立再报假案诬告诈骗侵吞股权资产逃避债务、(涉嫌诬告陷害罪);证明事实二、李建明报假案谎称被骗的涉案资金被李建明在出任上海华暖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期间非法抽逃,并经地下钱庄非法转移到李建明本人控股经营香港SHBV公司并汇款英国收购英国考克兰公司(涉嫌地下钱庄逃汇洗钱非法经营罪);证明事实三、李建明与唐山高官高新区官员官商勾结操纵司法圈地骗贷谋暴利,利用唐山检法机关错案刑案审理期间,以涉案资金非法收购的英国考克兰公司名义向唐山政府谎称投资2亿美金重大投资项目骗取唐山高新区500亩土地(涉嫌重大诈骗罪);证明事实四、李建明利用唐山中级法院审理错案至今已逾二年严重逾期违法刑案审理期间,再骗河北省政府将涉案非法资金收购的英国考克兰项目申报为2014年河北省管重点项目图享国家优惠政策扶持基金制造更大骗局骗取巨额贷款(涉嫌重大诈骗罪)。 刑法第399条第一款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受追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唐山市检察院2012唐刑第78号起诉书及唐山中级法院2013唐刑初字第1号判决书,严重违反国家宪法刑法刑诉法和公司法,在案件长逾2年的严重逾期刑事审判过程中,公诉方唐山市检察院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违法办案枉法追诉,唐山中级法院执法人员故意违背法律枉法裁判。本案中公诉方及原一审法庭在2012年12月24日及2013年10月21日的二次开庭审理过程中,对唐山公安侦察卷宗及庭审过程清楚曝露的报案人李建明涉嫌重大刑事犯罪事实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对庭审过程清楚暴露及公安侦察卷宗证据清楚证明的报案人李建明报假案一案两立、诬告陷害他人诈骗罪、抽逃资金经地下钱庄转移境外、非法资金收购英国考克兰公司及假外商投资圈地骗贷等重大犯罪事实故意视如无睹,而对辩护人提交的大量证据、辩护词、法律意见书、调取证据申请书及传讯报案人李建明及关联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等均故意视若无睹及不作任何回应处理,无视国法枉法办案枉法追诉并枉法裁判,2014年6月4日河北省高级法院2014冀刑二终字第20号刑裁定书认定原一审2013唐刑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原判决认定事实情节尚不清楚,且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 作出裁定撤销原审判决。2014年6月24日唐山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重审案件,唐山市检察院继续错案继续无视国法枉法追诉掩盖事实包庇犯罪制造犯罪流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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