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涛声依旧A

[群众呼声] 请问南充市交警三大队这90元停车费该不该收?(已回复)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幸运号加7 发表于 2014-11-13 11:56
比成都贵 成都20一天 汽车要拖车费 用社会车拖, 电瓶车 自行车都是20一天 有些人不晓得该早点取车 就耽搁 ...

看来南充市已经超越省城水平了

发表于 2014-11-13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交警一大队拖车费加停车费遭了几大百。有关方面应该出来解释一下,这停车费该由谁出?

发表于 2014-11-13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娃儿确实做的不对。

发表于 2014-11-13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讨个说法是可以的,但是应该理性。行政复议,支持。

发表于 2014-11-13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是违法的。你可以起诉交警。

发表于 2014-11-1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讨说法,特别是家乐福上面收钱的那个嬢嬢,妈哟,歪坤了的&……

发表于 2014-11-13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首页,也算支持了

发表于 2014-11-13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

发表于 2014-11-13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1.jpg
满意(0)
不满意(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3 17:42
有利益输送吗

发表于 2014-11-13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涛哥,我坚决支持你讨说法。南充交警执法太儿戏了,简直乱搞!

发表于 2014-11-13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车不该给钱嗦

发表于 2014-11-13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呀,不应该收取这个费用的,问题是找谁说理去啊~~

发表于 2014-11-13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下文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1-13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发票没?: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3 21:19
交警没有停车的地方就不应该扣车撒,即使有他也说没有地方,以为停车场是他们那个领导的小企业。你懂得……

发表于 2014-11-13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队无停放保管场所,那是你队的问题,不能把相关费用转嫁到车主身上,更不能以此为借口公然违背法律规定。
发表于 2014-11-13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说你违法了,因为看守所满了,所以就把你关到五星级宾馆,因为宾馆不是交警开的,所以住宿费要你自己付,宾馆收费标准是物价局核定的,因为是宾馆收取你的费用所以与我们无关。:lol: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3 23:00
   这是交警搞钱钱渠道!

发表于 2014-11-13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http://news.163.com/14/1009/12/A846Q7VM00014AED.html
车主纳闷: 提取事故车辆, 被收590元停车费

  据小李介绍,今年7月的一天,一辆电动三轮车在无影山中路逆行翻车,车主恰巧翻倒在正常行驶的小李的车下不幸身亡。事发后,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桥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便扣留了涉事车辆—一辆凯马牌厢式小货车,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9月,天桥区交通肇事处理中队按照“三七分”原则对于该起事故进行了责任划分,小李承担30%的事故责任。而处理事故的这段时间,小李的车被交警放在了天桥区太平庄西侧一家名为“交通肇事、交通违法停车场”的停车场保管。

  9月22日,该交通事故的相关程序全部办完后,小李去停车场取车时,被告知要交590块钱的停车费。这把小李吓了一跳,“朋友跟我说交200块钱就能提车,为啥我交这么多?”

  对于小李的质疑,停车场工作人员称,钱交给公家与交警部门,不交钱就没法提车。虽万般不愿,但急于用车,小李最后还是交了590块钱。“停车场跟三轮车主家人要300多停车费,人家觉得不值,索性就不要车了。”

  小李向记者出示了590元停车费的相关发票。发票的收款单位为: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济南市国税局12366热线工作人员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密码,认定这张发票为正规发票。

  济南市工商局企业档案查询科的工作人员称,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年检合格,是正规公司”,其经营范围中包含停车服务一项。

  停车场答复: 依据物价局标准, “不会乱收费”

  近日,记者陪同小李来到该停车场的“救援中心收费处”咨询收费事宜。工作人员告知,收费价格完全按照济南市物价局制定的标准,“物价局定的价,我们就这样收。”

  为表明自己收费的合法性,该工作人员甚至展示了自己当天所开具的十几张连在一起长达半米的机打发票,“一天开这么多发票,我们不会乱收费。”

  该工作人员解释了收费的具体明细:凡是在此收费中心缴费的车辆,如果做过车辆的司法鉴定,一律都是头20天一口价,其中大车400元(20元/天)、中车300元(15元/天)、小车200元(10元/天);20天之后便按月算,每月按照“一口价”的半折来收取,也就是大车200元、中车150、小车100元;如果停车时间最后算下来还剩余几天,剩余天数则按照每天10元收取。若没有做过司法鉴定,则每月200元停车费。

  做过司法鉴定的车辆之所以收费高,该工作人员解释:司法鉴定需要由司法鉴定中心将车提走,然后再做相关鉴定手续。但他们“没有停车场,只能在这里做鉴定,法院那边不支付停车费,只能由车主来掏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只是按照公司的规定来收费。为进一步说明收费的合理性,她还举例说,前段时间一车主因不满停车费而打110报警,“110来了也没用,我们有正规发票,是合法的。车主最后还是交了停车费。”

  物价局说法: 根据《行政强制法》, 这个钱不用车主交

  为验证该停车场工作人员的说法,小李一出停车场便拨打了济南市物价局12358热线。热线工作人员证实,济南市的确有关于交通肇事车辆停车费的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为“济价费字[2007]44号《关于交通肇事违法车辆滞留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内容,交通肇事违法车辆的看管费按天计费,不满12小时按半天计费,超过12小时则按全天计费,连续停放的累计收费,超过20天按20天计收。其中,大型车辆20元/天、中型车15元/天、小型汽车10元/天、农用三轮、拖拉机6元/天,摩托车、助力车3元/天,其他非机动车1元/天。

  物价局价格科工作人员在确认小李的车辆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扣押后,作出明确答复,“根据之前的案例,这个钱你不需要交。”

  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第25、26条规定,车辆保管费用应该由扣押车辆的行政单位支付。“《行政强制法》与济价费字[2007]44号文件是两码事。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车辆被扣押后的保管费用,当事车主不用交,这在《行政强制法》有明文规定。”而济价费字[2007]44号文件只是一个收费标准:因为停车场作为一个企业,需要一个收费标准规范其行为。


  至于该停车场向车主收费的行为,该工作人员称,《行政强制法》的约束单位是行政范围,而非企业。小李要讨回这部分费用应当找交警部门,因为扣押车辆的行为由交警产生,这是一个行政执法行为。限于职能权限,价格部门无法干涉交警的执法行为,建议去找交警部门。

  了解了小李被收停车费的原委后,济南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的工作人员称,小李需要带着收费发票、交通事故认定书、车辆司法鉴定书到交警支队填写相关表格。9月26日,记者跟随小李来到济南市交警支队,填写完“行政复议申请表”后,工作人员称,60个工作日内会给小李答复。(来源:齐鲁晚报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