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走访调查:2014年8月30日,顺庆区搬罾镇某企业举办内部娱乐活动,家住广元市的蔺某到南充市顺庆区搬罾镇游玩,与朋友私自从该企业后门进入内部娱乐园区,参与该企业举办的冲浪活动。其后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行下水被撞受伤,工作人员发现蔺某受伤即送医救治。事后蔺某家属与该企业因医疗费用补偿金额问题迟迟未谈拢,蔺某家属便集结众人围堵该企业大门,干扰其正常工作秩序。
顺庆区搬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出:蔺某采取未购票、私闯该企业娱乐园区的非法行为且在冲浪活动中未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擅自下水,存在重大过错负承担主要责任。该企业在举办群体性娱乐活动时管理严重疏忽,把关不严,且诸如冲浪一类活动缺乏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因此需承担相应责任。
经调解:该企业同意向蔺某一次性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3.6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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