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畜牧局综合楼在2001年竣工,一楼为门市,二、三楼为办公楼,四楼以上为45户住户。规划县畜牧局综合楼时,原158队汽车站以及相应办公用房占地规划为“音乐广场”(即应急避难场所)和县第二完全小学的校门,同时通中教职工宿舍楼到县畜牧局是一条街道,以解决二完小和通江中学师生通行的问题,当时县畜牧局综合楼是严格按该规划修建。2012年,政府建设和规划部门擅自将原“音乐广场”改为“时代广场”,在此狭窄的区间修建30层建筑,还将原“音乐广场”主区域规划三层商铺楼,致使所谓的“时代广场”根本不存在。而且该广场修改规划根本没有公示,也没有征求利害关系人的任何意见,严重违背了《城乡规划法》总则第三条,第四条,第九条;规划的制定第二十六条;第三章规划的实施第三十四条;第四章规划的修改第四十八条等相关规定。擅自修改规划就是政府建设和规划部门牺牲公共利益,满足开发商的最大利益,更是牺牲该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周围学校和群众的利益,帮助开发商更好的攒钱。这难保权力部门与开发商构成了利益链条。总之政府建设和规划部门为满足开发商及个人的利益,不惜损害公民和法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然而开发商追求利益的欲望根本无法满足,在给其改变规划以后,由于政府建设和规划等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致使开发商根本没按改变规划后的规划建设,违反国家颁布的建筑设计规范,随意升高建修的商铺楼,深挖地下层,缩短房屋之间的间距。且承建商在施工的过程中,根本不考虑畜牧局综合楼的安全,悬空畜牧综合楼地下基础和防滑桩,造成通江县畜牧小区、畜牧小区综合楼严重沉陷,46户业主室内地板、天花板断裂,墙体裂缝,门窗不同程度受损变形,严重危及200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该楼随时都有可能倒塌,几百人时刻处于高度恐惧中。相邻的第二完全小学校操场多处裂变,通江中学围墙也出现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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