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司法部司法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法学博士王公义,最近接受《华西都市报》接着采访时说:最高法可能将设立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华北六大“巡回法庭”,而西南“巡回法庭”可能选址在成都。
华西都市报:最高法将以怎样的形式设巡回法庭呢?如何配置? 王公义:六个大区,一个大区一个,级别可能高于省高院,是最高法院一部分,西南设的话应该在成都。至于配置,按照现今设想,可能主要管的是民事和行政案件的上诉案、再审案和申诉案。这样最高人民法院总部的主要工作就是死刑复核、司法解释、审理重大案件,以及一些重大问题的讨论、研究、指导,发布案例什么的。
华西都市报:巡回法庭的设立对中国司法体制有着怎样的影响? 王公义:主要还是希望审判能独立,这是中央一个很大的目标。司法问题主要是地方化和行政法,地方政府干涉法律的权力很大,地方法院的院长由省上任命、财政也被管着,这样的体制下,让地方法院难以独立判案。所以,设跨行政区法院和六大巡回法庭思想是一致的,基本跨区市。以后,甚至省高院也有可能照搬这个模式,在市州设巡回法庭。如果真正做到,司法区行政区分离,那司法系统受到地方政府干扰就小得多了。
华西都市报:有一种说法,说巡回法庭有点像司法系统的巡视组? 王公义:有点像,但也不完全是。巡视组主要是巡视地方,而巡回法庭更具体,要实地办案,权力大得多,是最高法院的一部分。这是现在能找到最好的办法了,既解决问题,又灵活,将来时间长了是不是该设分院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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