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悟践栏目刊发文章《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之二——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指出,从严治党就是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篱笆扎得更紧,党纪笼子肯定要比国家法律笼子的眼儿更小、标准更严。 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笔者认为,只有把党建好,国家才能治理好。从严治党,应抓住两个“严把”。 其一:严把权力运行关。从严治党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篱笆扎得更紧,竖得更高,党纪笼子肯定要比国家法律笼子的眼儿更小、标准更严,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而党规党纪不仅要求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保持道德情操,还要求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 其二:严把党纪执行关。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做遵纪守法的模范,领导干部就必须做楷模,给群众做出表率。党委一把手就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自觉担负起从严治党、执行党的纪律的政治责任。党只有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的纪律就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绳。严明党规党纪,是维护党的权威、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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