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忽悠再审申请人赖国安
我是乐山市民赖国安,2014年6月16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呈交再审申请书,已经5个多月,为啥还没有向申请人回复???我打电话询问,说是案子在执行庭,再问执行庭又不知道哪个在负责我的案子,省高院是不是在忽悠我哟?!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个样子的: 1994年赖国安听党和政府的话,自行租赁乐山市市中区道座庙村荒芜数年的纸箱厂场地办企业,租期自1994年至2004年9月13日止,在租赁后,改建厂房、购买机器设备上百万元。1994年至1999年5月前,双方无纠纷发生,赖国安企业红红火火,1999年8月,乐山市政府开发区通知道座庙村解除被征地前的租赁协议,要求在1999年9月30日前腾交土地,开发建设。因国家征用没有补偿,我就不同意搬。2000年10月24日,乐山市政府开发区官员王毕泉指令道座庙村诉讼赖国安,乐山市政府开发区向市中区法院出俱伪证,勾结法院,以伪证枉法判决;勾结法院,扣押上诉;官法勾结,野蛮执行赖国安数百万元的企业,造成赖国安依法维权十五年。
2013年1月,赖国安向乐山市委副书记罗佳明反映,关于赖国安的场地被征荒芜十五年,改变用途,现无挂牌也无公告。经罗书记的重视,三天后,才挂牌公布,由广厦工程改变为乐山市顺达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建2223平方米的综合楼。2013年1月、7月、9月,我依法向乐山市政府申请赔偿,乐山市政府不依法办事,2013年11月29日,赖国安依法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乐行中字第7号裁定驳回,赖国安不服,再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乐行监字第17号驳回再审申请书。 2014年6月16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呈交再审申请书。
实名投诉人:赖国安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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