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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钓鱼 发表于 2014-11-24 15:39 造谣生事者,唯恐天下不乱者,也会遭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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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 112.192.92.x 发表于 2014-11-24 00:41 跑医院去偷救命钱,实在是伤天害理!想说一声报应,感觉似乎不妥。不知偷过多少回,有没有让别人丢了钱而走 ...
手机用户 112.195.11.x 发表于 2014-11-25 20:45 老贼死了,社会又少一个祸害。
包谷搅团 发表于 2014-11-24 20:09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朗朗阿狗 发表于 2014-11-24 17:07 违法肯定要受制裁,死因要根据鉴定才有发言权。
wst19691312 发表于 2014-11-23 22:15 泥玛!偷钱时不疯,抓住了就成疯子了?这种人社会上少点好!
手机用户 171.222.230.x 发表于 2014-11-21 00:13 人家为什么要抢,总有理由啊!不可能平白无故啊,事实真相只能由当时人找相关机关反映,有人家解决,在这里 ...
隔墙扔砖 发表于 2014-11-20 23:46 这个不好评价了!精神病还晓得去川北医学院行窃?如果没逮住呢?是不是又有很多救命钱被偷呢?救命钱偷了是 ...
我爱我家苹果 发表于 2014-11-26 17:29 精神病人犯罪想做个彻底的定位的确有点难啊
johnnyW 发表于 2014-11-26 19:03 大家不要这样,就算是投了医院的东西也该由司法部门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审判,再根据法律判断进行定罪再执行判 ...
肥腸岢樂 发表于 2014-11-26 17:45 死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