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都市兰亭小区一楼开始装修,名为红苹果一迪国际幼稚园,原本以为这是造福附近幼儿入托的好措施,结果在看到幼儿园宣传资料上装修效果图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这个幼儿园将小区外面绿化带旁边的市政公共人行道圈在了施工范围内,而且装修完成后将成为幼儿园的操场跑道。 现在我想 请问:绵阳市教育局: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中“幼儿园园舍必须有围墙、有大门、独门独院”的基本要求,请问都市兰亭一楼现正在装修的红苹果幼儿园达到了吗?明明是将就两栋现有的高层住宅楼一楼作为园舍,一没有围墙大门,二没有独门独院。并且一墙之隔就是钢材市场,每天机械轧钢的噪音不绝于耳,这显然也不符合《通知》中“严禁在污染区、噪音大的区域或附近设置幼儿园”的规定。
其次,此幼儿园是建在两栋25层的电梯公寓下面,且目前由于没有独门独院所以把操场跑道设置在楼外的市政公共人行通道上,那么高空抛物砸中下面正在活动的幼儿也不是没有可能,这显然也不符合通知中“园舍必须安全”的规定。
幼儿园操场效果图中刻意隐匿了上面的楼层,看起来像是只有两层楼的建筑,事实上这仅仅是两栋25层电梯公寓的下面两层,他们设计效果图的时候故意这样做,目的和用意显而易见。
以下附图说明真相
幼儿园操场设在电梯公寓楼下有很大安全隐患,楼上住户几百户,都不说有人故意丢东西了,万一哪天又遇到地震或者刮大风这些人力不可抗因素落点雨棚花盆衣架晾衣杆之类的东西下去砸到小朋友怎么办?当然了,如果是人为因素那么当事人必将受到应有的处罚,但是如果是不可抗因素呢?毕竟受到伤害的是无辜的孩子和家庭,教育部门在审批前没有考虑到这些安全隐患,必定也会受到牵连。现在中央不是又在开展“庸懒散浮拖”的专项整治活动吗?就是针对行政职权部门作风问题的,其中重点就是对“首问责任制”和“及时办结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执行不力和不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正当诉求的要严惩,现在规划局哪位领导要是给他们批了许可证,要是以后出了事故,根据“首问责任制”就算你是退休了调离了怕是一样揪出来承担责任吧?奉劝相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三思而后行,别为了贪图一时之利为以后的仕途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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